1. 上市公司高管減持股票管理規定
1、每年賣出股票數量不得超過持股總數的25%;
2、禁止短線交易,即買入後六個月內不得賣出,賣出六個月內不得買入;
3、禁止敏感期買賣股票,即定期報告披露30日前,重大事項公告後兩個交易日內。
2. 公司高管減持是基於什麼原因
(一)創業板市場自身存在缺陷
截止2013年l0月16日,根據深交所的公告顯示,中國內地創業板中共有355家公司上市,平均市盈率達到53倍,總市值達到14605億元,與外國創業板市場相比,英國創業板市盈率大約為12倍,美國大約為26倍,從國內市場來看,創業板的市盈率也比主板市場要高。即使學者、券商、專家等一再提醒投資者們創業板的風險,創業板的股價和市盈率仍然居高不下。然而創業板公司的業績難以維持過高的市盈率,在解禁期滿後,創業板企業面臨的短期風險較大,如果公司的業績繼續下滑,高管持有股票的時間越長,貶值就越多。在這種情況下,高管為避免風險,實現個人利益的最大化,會進行減持。
(二)整體業績的低迷
據統計,至2013年底,三百多家創業板公司仍未呈現出高增長的特點,其中部分創業板企業在虧損,其中第三季度實現增長的佔57%。而截止至2013年第三季度,701家中小板企業中,實現增長的公司佔到64.5%,超過創業板公司的比例。因此,在和中小板公司業績的相比之下,創業板高成長性、高風險和高收益的特徵就顯得相形見絀了。
(三)外部環境的變動
目前,我國股票市場的投機氛圍還比較濃厚,當外部經濟環境波動較大的情況下,股票投資者也開始不穩定,持有股票的高管擔心會對較高的市盈率產生影響,使股票價格跌倒谷底。因此,在外部環境劇烈波動的情況下,高管通過減持,將紙上的財富變為實際的資產,獲得自身的利益。並且,中國的創業板市場發展還處於起步期,各項法律制度還不夠完善,如內幕交易、市場操縱等違規行為常有發生,同時也缺少對持股高管的約束,這就給高管減持營造了便利條件。
(四)失效的激勵機制
對高管的激勵可通過高管持股以及增加高管的薪酬這兩種方式進行,但就目前我國創業板市場的發展來看,公司的激勵機制未能有效地發揮作用。高管持股是一種長效的激勵制度,確保了高層管理人員在公司的穩定就職,並在公司的長遠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然而,由於目前職業經理人的市場並不完善,對公司上市流程熟悉的高管成為稀缺的資源,從而出現了職業上市高管。這類高管的主要工作就是協助公司上市,上市後將其持有的股票盡早變現,並進入其他的公司。對這些高管而言,在公司上市後拿到的穩定報酬要遠遠低於將低成本的原始股推廣上市後變現所獲得的巨額利潤,因此職業上市高管通常會在公司上市後,離職套現,並使用變現的資金購買另一家擬上市公司的原始股,進行新一輪的減持活動。與此同時,我國創業板公司內部機制不健全,對管理層的薪酬激勵作用薄弱,也促使大量的高管人員紛紛離職減持。德勤的統計數據顯示,剔除董事長兼總經理的16家公司,首批上市的28家創業板高管的普遍薪酬在10萬至5O萬之間,持股高管的年平均薪酬為10.7萬。總體來看,創業板公司的高管薪酬普遍偏低,這都促使管理層減持行為的發生。
3. 高管股減持要求或條件
股票減持即減少股票持量,直接目的是套取現金,管理層減持,因其對自身企業的了解,通常肯定會在價格高位進行減持行為。另一個角度說,即不看好企業的後續成長,所以屬於利空消息。上市公司高管減持股票管理規定:
1、每年賣出股票數量不得超過持股總數的25%;
2、禁止短線交易,即買入後六個月內不得賣出,賣出六個月內不得買入;
3、禁止敏感期買賣股票,即定期報告披露30日前,重大事項公告後兩個交易日內。
4. 為什麼公司的股價是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業績表現的指標
可以這么說。
但這是一項不容易度量的指標。卻也是不可迴避,必須高度關注的指標。
因為股票的價格表現受到多重因素影響,而公司往往並不能直接對股價施加影響,所以,有時股價的不佳表現並非公司經營出現了大的問題,也不是管理層對股價漠不關心。
但是如果出現股票股價背離整個市場趨勢,背離行業平均表現,主要是負面表現了,那麼,就要考察該公司管理層,也就是高級管理人員的作為了。
上市公司高管裡面的董秘就是專門關注,接觸,溝通股票市場的專職人員,還配備一個小團隊,若干證券事務代表配合他。
股價直接關繫到公司的市值與聲譽,是公司非常注重的,對股價的維護是很多公司的重要工作內容,被稱為市值管理。
市值管理事關公司市場形象,融資資格,公司可以在必要時通過回購維護股價;通過減持為過熱的股價降溫;在市場可承受的時候進行增發股票、配股、發行可轉債、企業債等等重大的融資。
良好的股票價格表現是公司的活廣告,是公司實現多次再融資的重要保障,這就需要管理層注重維護公司資本市場形象,通過切實的舉措達到公司市值管理目標。
而從相對長的時間跨度來說,良好的股價表現來源於公司業績的穩健表現,管理層的經營層面的優異,是市值管理的基礎。
兩者是相得益彰,互相關聯的。
從長的時間跨度上,公司股價是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業績表現的判官,也是考察他們不可迴避的重要指標。
5. 請問高管減持股票意味著什麼
高管減持意味著不看好公司發展前景,公司要走下坡路,但有些時候也不都是這樣,總之對於上市公司是個利空消息
高管減持是指上市公司的高管在二級市場賣出自己公司股票的行為。
大批量高管的離職減持,不利於上市公司的穩定發展,也違背了我國創業市場的設立初衷。創業板市場的推出主要是為了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並加速創新技術向產業化的轉變以及加速我國經濟的穩定增長。然而,創業板企業接連不斷出現高管減持的問題,使其成為以上市、達到解禁日為目的的「短視」公司。更有甚者,高管通過內部消息或者粉飾業績等手段拉高股價,再進行減持。對創業板市場的長期穩定發展造成危機,甚至對資本和社會的穩定性造成破壞。
6. 有關公司法中上市公司高管持股轉讓的規定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制定本規則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
份以下轉讓規則: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二)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
(三)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承諾一定期限內不轉讓並在該期限內的不得轉讓;
(四)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本公司股總數的25%,因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等導致股份變動的除外。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股份不超過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轉讓,不受前款轉讓比例的限制。
(六)因上市公司公開或非公開發行股份、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或因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二級市場購買、可轉債轉股、行權、協議受讓等各種年內新增股份,新增無限售條件股份當年可轉讓25%,新增有限售條件的股份計入次年可轉讓股份的計算基數。
(七)上市公司章程可對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規定比本規則更長的禁止轉讓期間、更低的可轉讓股份比例或者附加其它限制轉讓條件。
(八)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發生變動的,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2個交易日內,向上市公司報告並由上市公司在證券交易所網站進行公告。
(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證券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違反該規定將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6個月內又買入的,由此所得收益歸該上市公司所有。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買賣本公司股票違反本規則,中國證監會依照《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7. 怎麼查看上市公司高管增持或者減持股票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本公司股份變動情況:
http://www.szse.cn/main/disclosure/jgxxgk/djggfbd/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本公司股份變動情況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credibility/change/
8.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公司股份對股票有什麼影響
都減持股份可能導致人心慌慌,以為公司要倒閉,然後就是股民大部分拋售,股價降低,越來越不值錢,所以人們都在覽視著持有股的動向
9. 公司重組期間高管減持股票,然後重組又失敗了,要負法律責任嗎
企業破產法
第七十七條在重整期間,債務人的出資人不得請求投資收益分配。
在重整期間,債務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向第三人轉讓其持有的債務人的股權。但是,經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五條 企業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忠實義務、勤勉義務,致使所在企業破產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有前款規定情形的人員,自破產程序終結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擔任任何企業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