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持股員工離職時股份如何處置
1、員工一旦持有了本公司的股票,就等於多了個身份,該公司的自然人股東,這是法律認定的,只要他不賣出股票,誰也剝奪不了他的股東權利,即使他辭職不幹了還是一樣的。
2、公司是股份制公司,但沒有上市的,勞動者辭職,單位就要求勞動者退股。上市公司的,勞動者可以不退股的。
3、《股權管理辦法》規定:原始股股東如果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則喪失持股資格,所持股份應當在離職後一個月內轉讓給公司;原始股股東拒絕按規定轉讓股權的,公司將強制要求股東轉讓,強制轉讓價格為該部分股份所對應的公司上年度末經審計的凈資產值。
拓展資料
1、2009年1月14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39號公布《股權出資登記管理辦法》。該《辦法》共14條,自2009年3月1日起實施。
2、2014年2月2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64號公布《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該《規定》第23條決定,廢止2009年1月14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布的《股權出資登記管理辦法》。
② 關於公司上市後分股,離職後的問題
建議與公司股東大會主席、副主席溝通,協商股票分紅事宜,如果公司不按規定支付紅利的,那麼要及時反映到勞動局,或者上訴法院處理。
③ 公司應該如何回購離職員工手裡的股權
股份回購機制怎麼建立?
企業實行股權激勵,需要同時建立對離職人員的股份回購機制。
站在企業的角度,是需要對離職人員的股份進行回購的。站在員工的角度,股份也只有能夠退出才更有價值。
股份的經濟利益除了分紅,還有股份增值,員工手裡的股份只有能夠退出,才能體現出股份增值的價值。
那麼,企業應該如何回購離職人員的股份呢?
企業在與員工簽訂股權激勵協議時,需要明確員工離職時企業可以回購員工的股份以及約定回購的價格。
同時,公司保留不回購的權利,即員工離開公司時沒有要求公司必須回購股份的權利。這一點對創業公司很重要。
創業公司如果最終沒有做起來,先期離職並退股的人可能是創業團隊中唯一賺了錢的人,這對其他合夥人是不公平的,也不符合風險與收益對等的原則。
確定股權回購價格是建立回購機制的關鍵點。
確定股權價格要公平,體現企業的經營業績。企業不應利用自己的強勢地位,跟員工約定一個很低的回購價格。因為這么做將導致股權激勵的激勵效果降低,破壞員工對公司的信任感。
確定股權回購價格還需要考慮到公司出現經營危機時,員工集中離職退股的情形。
由於員工,尤其是一些關鍵崗位的員工,對公司的經營狀況非常了解。如果這些員工預知公司將面臨重大經營危機,而提出離職退股,不僅將加重公司危機,而且對其他股東也是不公平的。
為對應這種情況發生,可採取的策略是分期退出,比如分四期,每季度可退出四分之一。這樣通過一年的時間方能完全退股,使公司面臨的經營危機充分反映到股權回購的價格上來。
事實上這種分期退出的方式也是對員工的一種保護。由於公司保留不回購的權利,公司就可以一直不回購,而是等到公司價值有顯著增長之前進行回購。分期退出機制也能避免公司的這種不道德行為。
對員工的股權回購價格不能是外部風險投資機構對企業的估值。
外部風險投資機構投資一家企業時會有眾多的風控、增信條款,比如企業業績不達標要求賠償的對賭條款、一定期限內未上市要求回購投資機構股份的回購條款、投資機構優先獲得剩餘資產的優先償還條款、投資機構可要求與創業團隊一同出售的隨售條款、投資機構出售股權時可要求其他方一同出售的托售條款等等。
正因為外部風險投資機構擁有這么眾多的權利,企業出售給他們的股權的價格通常是很高的。
因此,對員工的股權回購價格不能是外部風險投資機構對企業的估值,但可以參照這個估值,是這個估值的一個打折,比如20%或30%。
④ 集團公司離職員工,擁有集團公司股票,請問公司在回購股票時只回購在職員工的股票,請問是否合理
1合理2不合理3通過市場
1和2的法律依據是證劵法。
⑤ 公司內部股票如果離職後該怎樣處理
轉讓也可以,
繼續持有也可以,
還可以要求發行者回購,當然這得售買雙方同意
⑥ 公司上市後,有原始股的員工辭職後股份還能保留嗎
可以保留!
你辭職,是辭去在公司的職務。但你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是合法的,是你的私有財產,和你是否辭職沒關系
⑦ 我在公司上市前兩個月離職,公司提出回購我的股票並分期在一年內付清,我有沒有權利要求參與上市
是啊,既然公司有機會上市,你手中的股票就有很大的升值潛力,所以先找個懂經濟的律師問問再做打算也不遲.
⑧ 員工離職後持有的公司股份如何處理
看職工和公司持股合同的約定
允許繼續持股的,可以按合同約定持股、分紅
合同要求離職股份單位回購的,可以按離職時股權價值由公司回購
職工持股要求是職工和單位雙方協商約定,沒有統一要求。如果有糾紛直接法院起訴,不屬於勞動糾紛,不用先申請勞動仲裁
⑨ 公司股票回購意味著什麼,什麼時候可以股票回購
股市中公司(企業)擠破頭皮上市,公司上市為最終目的!一旦成功上市融資成功,公司資金抽出變為自有資金給公司發展使用周轉;既然錢都是同股市中抽出去的想再度股份回購難啊!
不是所有股票一大跌公司就會股票回購,公司不回購說明股價還沒跌到位,公司對當前價值也不認可,幹嘛要用自有資金去冒風險呢?一旦回購後股票繼續大跌損失更大;所以很多公司寧願去買理財產品也不會去冒這個風險,而卻理財產品有穩定收益,何樂而不為?
公司的錢都是從股市融資出去的,公司都是賊精賊精的,想再度吐出股市去冒風險不情願啊;A股中有70%的公司都寧願買理財產品,都不願意股票回購。當然除非有些上市公司還有充足的現金流,而且又想提高股東權益的上市公司,這樣的上市公司才願意花錢去回歸公司股份。
⑩ 離職後原始股是有沒可能被退回
這個恐怕很難,因為員工持股計劃一般都是企業對在職員工的一種激勵方式,員工離職之後公司就會回購原始股給新進來的員工作為激勵,也許干夠5年還有商量的餘地,現在恐怕有點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