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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股票的購買者

發布時間: 2021-05-18 00:00:23

❶ 未上市公司股權如何交易

假如你要在該公司未上市前轉讓,只要找到願意購買的人,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然後到該公司的董事會辦理備案就行了。
假如該公司已經上市,則直接在證券交易公司開戶,委託證券公司轉讓(和炒股一樣)。

❷ 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有什麼用,可以用來做什麼,可以變現嗎

非上市公司在制訂員工持股及管理者收購計劃時,其股權購買價格的確定沒有相應的股票市場價格作為定價基礎,因此其確定的難度相對要大得多。在美國的非上市公司通常採用的方法是對企業的價值進行專業的評估,以確定企業每股的內在價值並以此作為股權出售價格的基礎。
我國的一些非上市公司在實施員工持股及管理者收購計劃時,股權價格的確定一般採用每股凈資產值為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依據,一些企業的股權價格乾脆就簡單的確定為普通股票的面值。如武漢國資公司對非上市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的股票期權授予的行權價格確定為"按審計的當年企業凈資產折算成企業法定代表人持股份額 "。以每股凈資產值或者以股票面值作為交易價格的基礎,在每股凈資產的基礎上作出部分溢價目前已經成為一種廣泛採用的方式。
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用於股份質押,但不能變現。

❸ 非上市公司股票價格如何計算

我國的一些非上市公司在實施員工持股及管理者收購計劃時,股權價格的確定一般採用每股凈資產值為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依據,一些企業的股權價格乾脆就簡單的確定為普通股票的面值。
與上市公司不同,非上市公司在制訂員工持股及管理者收購計劃時,其股權購買價格的確定沒有相應的股票市場價格作為定價基礎,因此其確定的難度相對要大得多。

❹ 請問如何購買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非法買賣非上市公司股票無效。

1、我國《證券法》第十條規定,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或者審批;未經依法核准或者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社會公開發行證券;非公開發行證券,不得採用廣告、公開勸誘和變相公開方式。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如轉讓其持有的股份,應當符合法律規定。
2、《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股東轉讓其股份,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上述諸多法律規定均表明,買賣股票必須在合法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據此,非法股票轉讓行為因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而應認定為無效,依此取得的股票亦不具有合法性,即使持有人支付了相應對價,也無法取得股東資格和股東權利。

❺ 如何購買非上市公司股票

1.有內部人士,或許可以買到原始股。
2.可以申購,但是成功率很低,如果不成功會退還你的money,但是要等上幾個月才能回來!但是原始股在剛上市時不能賣出。

❻ 關於購買未上市股票的知識

如果有確鑿的內幕消息,
買些未上市公司股票無可厚非,
否則不支持購買未上市公司股份;
當然,作為產業投資或PE,
如果看好公司的成長潛力、管理團隊以及未來的投資回報等,
參股未上市公司,
就要另當別論了

❼ 怎樣買未上市公司股票

可以通過一級市場申購,但是中簽率很低。申購時和買股票是一樣的,要在計算機自助終端中輸入要購買的股票的代碼、數量、價格,配購時可打入申購上限,上網發行申購數量的則要根據賬上的資金而定,也不能超過申購上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條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未經依法核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公開發行:

(一)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

(二)向累計超過二百人的特定對象發行證券;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發行行為。非公開發行證券,不得採用廣告、公開勸誘和變相公開方式。

(7)非上市公司股票的購買者擴展閱讀

最高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54條規定:「對被執行人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被凍結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人民法院可以依據我國《公司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徵得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後,予以拍賣、變賣或以其他方式轉讓。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不影響執行。」

從《若干規定》中我們可以歸納出股權強制執行的方式主要是三種,第一種方式,通過拍賣實現股權轉讓。第二種方式,通過變賣執行股權。第三種方式,執行過程中由被執行人自行轉讓。但由於股權已被法院凍結,轉讓所得收益應先用於清償所欠債務。

❽ 如何 購買 非上市公司 股票

這個也比較簡單,找到這個公司的股東,商量合適的購買股份數和價格,達成一致簽個合同,然後再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就可以了。

❾ 購買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或股票該如何挽回損失

律師您好,向您請教有關於購買非法股票的法律咨詢,一年前的八月份我接到一個證券投資公司的電話,稱我是某某證券公司的開戶者並且准確說出我的開戶賬戶和戶名,這樣我也深信不疑他是證券公司的工作人員。他非常熱情地告訴我,西安有一家做煤礦業務的公司發展良好,正在對外募集資金,如果現在購買他們的股票過些日子可以賺20%,一年後可以賺70%,比打新股還要有利可圖。法律咨詢 我有些股票知識,問他股票代碼是多少,業務員說折價公司還沒有上市,賣的是沒有上市的公司股權,將來一旦上市就是股票,我就是發起人老闆,到時候把股票拋售掉,可以賺得一桶金。還稱即便現在股票沒有上市,在公司內部的股東間是可以自由流動的,也可以委託他們證券咨詢公司出售,和上市的了股票是一樣買賣的。於是我嘗試性買了幾手,一個月後賣掉,果然賺了10%,之後我買了30多萬元等待機會。結果這30多萬的股票過了一年也沒有人要,變成了一張廢紙,我想法律咨詢律師該如何維護權益?上海律師 沈潔律師答復,您好根據您的法律咨詢,我感覺到你買了社會上非法出售的未上市公司的股權,或者未上市公司的股票。這種案件有一個基本的模式: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甚至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權或者地下股票的承銷商和投資人,股票承銷商往往是一些不具備證券交易資格的證券咨詢公司,投資顧問公司,他們形成一個交易平台,讓公司內部和外部的投資者自由交易。法律咨詢 未上市公司和承銷商約定,銷售人代銷公司的股權或者股票,投資人購買後,承銷商抽取一定比例的提成作為傭金,銷售股票或者股權的公司獲得融資。這是一種變相吸收民間資本融資的方式。而承銷商為了獲得高額的承銷回報,有的甚至高達30%,對不特定公眾銷售,以產權交易,投資委託等方式對外吹噓股票或者股份的利潤,吹噓股票或者股權可以流通。上海律師 銷售的方式多種多樣,從我們接到的幾起法律咨詢來看,多數是採用電話推銷、網路推銷的方式,少數組織股民聽投資講座,發放獎品等方式將投資人哄騙至銷售場所。雖然銷售手段不同,不過吹噓的內容基本一致,就是以可以海外上市,或者國內上市的名義,讓投資人購買原始股份,誇大或者虛構目標公司的盈利率。法律咨詢 具體的操作環節上有的是用股權轉讓協議和投資人交易,有的是用合作投資、戰略投資等名義進行,有的是簽訂入股協議,有的是發放股民證書,有的是進行了公司的股東登記。收到投資款後絕大多數是轉移資產,聲稱公司盈利下降,甚至破產來達到逃避對投資者的責任。法律咨詢 這種地下股票市場有的完全脫離於監管,甚至有非法集資,高額借貸的典型特徵,也有的持有當地政府的一些批文,相比之下後者更具有迷惑性。即便將來「出事」,非法銷售公司股票的主要人員被公安機關以為非法經營者,非法吸收存款罪處理,受騙的股民有的血本無歸,有的也只能拿回部分損失。多數這樣的案件解決之道只有刑事途徑,民事訴訟獲得賠償或者追回損失的可能性基本很渺茫。法律咨詢 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的,只能通過確認和未上市股份公司簽訂的認股合同無效,要求返還全部款項為由,要求未上市公司承擔還款責任。賠償金額為投資款本金和銀行同期貸款利息。 如果您的合同是和承銷商簽訂的,起訴承銷商;如果承銷商是代理商,而未上市公司是銷售方的,將承銷商和未上市公司共同起訴;如果僅僅和承銷商簽訂合同,或者僅僅持有股權證的,起訴未上市公司。不過這里「泡沫」不破,往往對方採取了各種規避法律的行為,比如不承認承銷股票,而認為是股份轉讓合同,那麼投資者起訴對方還有一定的敗訴風險。另外這些銷售主體遠在外地,對於投資者來說還要承擔更多的司法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