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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隻中國股票 2025-07-04 15:59:36

上市公司股票司法拍賣執行

發布時間: 2021-05-18 00:21:16

⑴ 如何對債務人所持某上市公司的股份強制執行

法院起訴,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平倉股票償還債務,其他人沒權利

⑵ 上司公司股權拍賣網在哪可以看如何快速獲知最新上市公司拍賣股權動態當下什麼上市公司在拍賣股權

公司股權拍賣的地方要看進行拍賣的原因。如果系股東自行公開出售,那麼一般在產權交易所;如果是司法拍賣,要看法院公告,一般由法院司法資產拍賣網、京東司法資產拍賣、淘寶司法拍賣等。上市公司股東出售股權可以通過大宗交易或者二級市場減持的方式進行。如果是公開拍賣,應該進行公告的。

⑶ 股票是否會被法院強行拍賣來進行抵償債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決定》等規定你的股票會被強制執行的。
首先開戶時用的名字開的戶,法院會去你開戶的券商哪裡把你的股票賣了,再把你的錢轉進你的資金賬號上,再去銀行把錢劃到法院的賬上。當然之前法院會把賬號都凍結了,股票限額也以3萬為限。

⑷ 如果上市公司股東股權被法院拍賣,公司拍賣前一天需要停牌公告嗎

一、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時,如公布年報、中期業績報告,召開股東會,增資擴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購兼並,投資以及股權變動等;
二、證券監管機關認為上市公司須就有關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問題進行澄清和公告時;
三、上市公司涉嫌違規需要進行調查時,至於停牌時間長短要視情況來確定。

⑸ 法院拍賣上市公司流通股的股票是否有鎖定期限制請哪位朋友解釋一下哦。謝謝!!

既然是流通股,拍賣過戶之後就可自由賣出,沒有鎖定期限。

⑹ 人民法院如何對股份有限公司執行

股份有限公司是以其全部資產對外承擔責任的。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只是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比如,公司名下的機器設備、土地、廠房等。對方申請強制執行的話,可以由法院進行查封,然後進行拍賣,拍賣所得的價款用以履行債務。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

⑺ 法院對於已凍結的上市公司流通股股票,能否通過非交易過戶先過戶至債權人名下後,再予以賣出法律依據

人民法院執行股權必須經過拍賣程序,首先應當委託評估,其次待評估報告出來後送達債權,債務人。然後委託拍賣,拍賣前進行公告,拍賣後在證券市場和券商登記股權變更。

⑻ 限售流通股能否強制執行(法律)

限售流通股能強制執行。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決定》等規定。

1.雖然《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對一些特殊的股票或股份憑證,在轉讓方式上有著較為嚴格的限制規定,如發起人股份在一年內不得轉讓,股份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等,該條規定應理解為只適用於當事人自主協議轉讓行為,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行為應不受限制。

2.從股份公司的性質出發,其完全的資合性決定了股份的自由轉讓是公司法上的一般原則和實踐中的經常現象。股份轉讓不會影響到公司的正常運行,法院對相關股權的強制轉讓同樣如此。因為法院強制轉讓首先要符合法定條件(股東沒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還需符合法定程序,並做好股權轉讓的登記和公示。

3.從對申請執行人債權保護的角度出發,如果只執行股權的派生利益不利於充分保護申請執行人債權的保護。執行股權的派生利益,前提必須是公司有利潤可以分配。股權分為自益權(收益權)和共益權(決策權等),自益權是股東利益的根本,但其實現必須依賴共益權的保障。被執行股東往往可以利用共益權和其他股東一起,使得公司沒有利潤可分,而只享有自益權的申請人卻無可奈何。

⑼ 公司股票被拍賣以後,股票會不會大漲呢

這得看誰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1.小股東

如果是小股東,持有的份額不多,而且因為小股東自身的原因,使得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被拍賣,像這種情況是個人行為,對上市公司的股價而言影響不大!

但是如果是很一般的企業或個人拍得了此類股票,而且成交價遠低於二級市場的流通價,這會引起二級市場投資人的恐慌,股價會遭遇拋壓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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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 法院有權拍賣股份嗎,法院拍賣股份的程序是什麼

法院在執行過程中,通過拍賣被執行人的財產,以實現債權的合法權益。
1、評估價格
評估價格是拍賣的前置程序。在對被查封、扣押、凍結的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變現前,法院應當委託依法成立、具有相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對其進行價格評估。對評估結果,法院應當及時向執行雙方當事人送達評估報告。當事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向法院請求復議,法院再要求評估機構進行復議。
2、作出強制拍賣的決定
價格評估完成後,法院可組織執行雙方當事人協商,按評估價格將被執行人財產抵債給申請執行人。雙方當事人對以物抵債不能達成一致的,法院應作出強制拍賣被執行人財產的決定。如果被執行人要求自己自行變賣財產的,法院依照《執行條例》第48條的規定,可以准許,但應當監督其按照合理價格在指定的期限內進行,並有效控制變賣的價款。在實際工作中,很少有被執行人要求自己變賣財產的情況,《執行條例》只擬定可以准許,但不是應當。法院應根據被執行人財產狀況,和被執行人的信譽程度,依職權做出決定。如准許,被執行人自行變賣,應給其10日以內的時間,同時,法院在得款後,才能將查封財產予以解除查封,確保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得以實現。
3、確定和委託拍賣機構
對拍賣機構的選定,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和最高院作出的統一由法院技術處委託的規定辦理。拍賣上市公司的股份,應嚴格按照《若干規定》的規定辦理。法院不應依職權選定拍賣機構。法院拍賣其它財產,首先應採取當事人主義。雙方不能達成一致的,法院再依職權選定拍賣機構。
4、發布公告與展示標的
拍賣機構接受法院委託後,將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和合同的約定進行拍賣公告和拍賣展示。對拍賣方案、拍賣公告等重大事項,拍賣機構應徵求法院的意見,獲得法院的同意和積極配合。
5、確定拍賣保留價
在拍賣會召開之前,法院應當以評估價格為基礎確定拍賣保留價並告知拍賣機構。拍賣保留價應等於或低於評估價,不能超出評估價。拍賣保留價是拍賣成交的最低價限,拍賣的最高應價低於保留價的,不得成交。如第一次拍賣無人競買,法院根據市場情況,確定再次拍賣的保留價。
6、舉行拍賣會
舉行拍賣會時,法院一般應派員到場監拍,並將拍賣情況記入筆錄;拍賣機構亦可邀請公證員到場進行公證。拍賣成交的,由拍賣機構與買受人簽訂成交確認書,並即時錢物兩清,或按合同的約定分期付款。競買人分期付款的,應得到法院的同意。
7、確認拍賣結案
對拍賣結果,法院應依法進行審查,審查發現拍賣機構,與競買人之間或者競買人相互之間惡意串通,並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情形,將依法裁定拍賣無效;若審查未發現上述情形,則應確認拍賣結果。拍賣結果確認後,法院應配合拍賣機構將拍賣標的交付買受人。拍賣的標的是動產的,由拍賣機構直接交付給買受人,是不動產或特定動產的,由法院負責將拍賣標的佔有人清除,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