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市公司股票是不是發行之後就會被全部持有,股票價格經過相互買賣後形成漲跌的市場價格
1、上市公司成功發行並上市後,分為流通股和限售股兩大部分,流通股馬上流通並可以進行交易,限售股有一定的持股期限,到期後方可逐步解禁流通。價格漲跌的形成是有市場的供需決定的。
2、新股發行有賣不完的可能,但一般是會由承銷商全部買入發不出去的部分。新股的發行是採取事先尋價,然後定價,所以不存在無人買的情況!
『貳』 參股公司上市後,所持股份多久可以轉售
什麼情況取得的,股權比例多少?
1.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因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等導致股份變動的除外。
2.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因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等導致股份變動的除外。
3.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1)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2)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25%)。
(3)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後6個月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下列期間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①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
②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③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④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4.短線交易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6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1)公司董事會不按照規定執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30日內執行。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公司董事會不按照規定執行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5.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6個月時間限制。
6.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票
(1)36個月
下列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
①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關聯人;
②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③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2)12個月
除此之外的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7.上市公司進行重大資產重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
(1)特定對象以「資產認購」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2)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36個月內不得轉讓:
①特定對象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關聯人。
②特定對象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權。
③特定對象取得本次發行的股份時,對其用於認購股份的資產持續擁有權益的時間不足12個月。
8.5%+5%
(1)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2)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5%後,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應當依照上述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2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9.上市公司的收購人
(1)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後12個月內不得轉讓。但是,收購人在被收購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在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體之間進行轉讓不受前述12個月的限制,但應當遵守《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有關豁免申請的有關規定。
(2)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實發生之日起1年後,每12個月內增持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的2%的股份,該增持不超過2%的股份鎖定期為增持行為完成之日起6個月。
10.中介機構
(1)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在該股票承銷期內和期滿後6個月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2)為「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自接受上市公司委託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開後5日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11.證券業從業人員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叄』 上市輔導到lpo還有幾個階段
IPO上市輔導機構輔導企業上市流程詳解
1、聘請輔導機構
企業選擇輔導機構要綜合考察其獨立性、資信狀況、專業資格、研發力量、市場推廣能力、具體承辦人員的業務水平等因素。根據《證券經營機構股票承銷業務管理辦法》(證委發[1996]18號)的規定,持有企業7%以上的股份或者是企業前5名股東之一的證券經營機構,不得成為該企業的保薦機構。如果企業想使輔導機構與保薦機構合二為一,就不宜選擇上述不具備獨立性的證券經營機構擔任輔導機構。
2、輔導機構提前入場
按規定,上市輔導應在企業改制重組為股份有限公司後正式開始。但是,改制重組方案是企業發行上市准備的核心內容,是上市輔導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如果可能,輔導機構在與企業達成輔導意向後,就應及早介入企業發行上市方案的總體設計和改制重組的具體操作。
3、雙方簽署輔導協議,登記備案
待改制重組完成、股份公司設立後,企業和輔導機構簽訂正式的輔導協議,在輔導協議簽署後5個工作日內到企業所在地的證監會派出機構辦理輔導備案登記手續。
7、輔導書面考試
輔導機構將在輔導期內對接受輔導的人員進行至少1次書面考試,全體應試人員最終考試成績應合格。
8、提交輔導評估申請
輔導協議期滿,輔導機構如果認為輔導達到計劃目標,將向證監會派出機構報送「輔導工作總結報告」,提交輔導評估申請;輔導機構和企業如果認為輔導沒有達到計劃目標,可向證監會派出機構申請適當延長輔導時間。
9、輔導工作結束
證監會派出機構接到輔導評估申請後,將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輔導工作的評估,如認為合格,將向證監會出具「輔導監管報告」,發表對輔導效果的評估意見,輔導結束;如認為不合格,將酌情要求延長不超過6個月的輔導時間。
『肆』 關於證券法 謝謝
自接受上市公司委託之日起至審計報告公開後5日內:就是針對一般的審計報告
上市公司股票承銷期內和期滿後6個月內:特指發行新股的審計報告~
不一樣的說`
『伍』 股票承銷期滿時未銷出部分怎麼辦
承銷商在承包前和公司有協議的 有的是包銷就是剩下的自己全買下 承銷就安協議價格買下或者再還給公司
『陸』 上市公司 承銷商 股民 三者的關系
通俗一點就是:上市公司是股票的發行者,承銷商是股票的銷售者,上市公司不能自己銷售股票,必須找承銷商代為銷售,股民當然是股票的買者。
一級市場是股票的發行市場,二級市場是股票的流通市場,股票發行之後可以在二級市場上流通轉讓,將股票變現,體現了股票的流動性。
『柒』 股票發行的承銷期為多少日
股票承銷是指證券公司依照協議包銷或者代銷發行人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行為。股票承銷分為代銷和包銷兩種方式。股票承銷期不能少於十日,不能超過九十日。
股票承銷的兩種方式
股票代銷:指發行公司和證券經營機構達成協議,由後者代理發行公司發行股票的方式.
股票包銷:指發行公司和證券機構達成協議,如果證券機構不能完成股票發售的,由證券機構承購的股票發行方式,股票包銷又分全額包銷和余額包銷二種
代銷和包銷都是發行公司於證券經營機構達成協議,由後者代理前者發行股票的方式,但二者之間存在一些顯著區別:
(1)代銷指代企業銷售,銷售多少是多少,銷售不完的由企業自己處理。
(2)包銷指包銷商一次性從企業打包拿走所有發行標的後銷售,銷售不完剩下的包銷商要自己出錢買下。然後由自己處理。
(3)代銷對股票發行企業有銷售不完的風險;包銷對股票中介機構有銷售不完的風險。
『捌』 股票過會後多久上市
申請IPO新股發行要經過證監會的審核,IPO審核是指證監會開會針對提出申請IPO上市的公司進行討論,審核通過的申請人將獲得上市資格、可以發行股票上市。反言之,審核不通過的申請人將無法獲得上市資格。從過會到取得IPO批文、再到發行股票上市,這其中都有哪些關鍵環節呢?
今年3月12日,十八屆發審委上演了「首秀」,審核通過了四川天味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首發申請。僅僅10天後,3月22日晚間,證監會發布消息稱,已按法定程序核准了四川天味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首發申請,公司經與承銷商、交易所協商,最終於4月3日開啟了新股申購。
從過會到取得IPO批文,天味食品上演了IPO發審的極速時刻。而在十八屆發審委履職前,A股最快過會速度是由富士康創造的。公開信息顯示:富士康2018年2月1日上報招股書申報稿,同年2月9日招股書申報稿和反饋意見同時披露,2月22日招股書預披露更新,3月8日通過發審會。從申報到上會僅用了36天,打破了此前的上會紀錄,而以往排隊上市的企業在此環節至少需要等待半年時間。但是,通過發審會的富士康,足足等了100天才領取到IPO批文。
那究竟過會後還需要經過哪些關鍵環節才能夠核發批文?又需要多久才可以實現上市?今天就來詳細梳理一下證監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審核的工作流程。
基本審核流程
按照依法行政、公開透明、集體決策、分工制衡的要求,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以下簡稱首發)的審核工作流程分為受理、反饋會、初審會、發審會、封卷、核准發行等主要環節,分別由證監會不同處室負責,相互配合、相互制約。
審核中的關鍵環節
在經過受理和預先披露、反饋會、預先披露更新、初審會後,申請首發的發行人將進入發審會審核環節。
發審委制度是發行審核中的專家決策機制。發審委通過召開發審會進行審核工作,發審會由審核人員向委員報告審核情況,並就有關問題提供說明,委員發表審核意見,發行人代表和保薦代表人各2名到會陳述和接受詢問,聆詢時間不超過40分鍾,聆詢結束後由委員投票表決。發審會認為發行人有需要進一步披露和說明問題的,形成書面審核意見後告知保薦機構。
發行人的首發申請通過發審會審核後,需要進行封卷工作,即將申請文件原件重新歸類後存檔備查。封卷工作在按要求回復發審委意見後進行。如沒有發審委意見需要回復,則在通過發審會審核後即進行封卷。
同時,發行人還需披露會後事項。會後事項是指發行人首發申請通過發審會審核後,招股說明書刊登前發生的可能影響本次發行上市及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應予披露的事項。發生會後事項的需履行會後事項程序,發行人及其中介機構應按規定向綜合處提交會後事項材料,審核人員按要求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如申請文件沒有封卷,則會後事項與封卷可同時進行。
核准發行前,發行人及保薦機構應及時報送發行承銷方案。
封卷並履行內部程序後,將進行核准批文的下發工作。發行人領取核准發行批文後,無重大會後事項或已履行完會後事項程序的,可按相關規定啟動招股說明書刊登工作。
在發行審核的過程中,證監會還根據特殊行業企業的具體情況,徵求相關主管部門是否同意其發行股票的意見。如收到舉報材料,將依程序處理。在發行審核過程中,證監會還將按照對首發企業信息披露質量抽查的相關要求組織抽查。
審核通過後,多久可以上市
從過會到核發批文,中間還需經過封卷、會後事項、報送承銷方案等關鍵環節,此外,還可能涉及到特殊行業的特殊要求、信批質量抽查等事項,由於發審委審核節奏不同、發行人情況不同等原因,企業過會後到取得IPO批文的時間也不盡相同。
同樣的,全部審核通過後多久可以實現上市,其實也沒有確定的時間,因為時間長短主要看上市流程手續、分銷手續辦理進度的快慢。一般來講,IPO審核通過後,如果各項手續辦理速度較快,一個月左右即可發行股票。
近兩年,證監會完善多層次股權融資體系,優化了內部審核機制,使得IPO從申報到發行的審核周期有了明顯的縮短。IPO上市發展更趨於常態化,顯著提高了直接融資效率,進一步為企業去杠桿、降成本帶來助力。
『玖』 承銷商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
承銷商不是第二天就可以賣,而是跟別的新股一塊上市流通,新股發行後交易所批准什麼時侯上市流通就什麼時候可以流通。
還有一個更正一下,它包銷了十億股裡面的一億股,它並不佔百分之十,只佔流通股的百分之十,要看占總股本的比例是多少,如果佔了總股本的百分之五以上,它每變動百分之一的股份就要發出股份變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