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掛牌股票轉讓制度方面的總體安排大致是什麼樣的
掛牌股票轉讓制度方面的總體安排如下:1.盤中可以選擇集合競價轉讓或做市轉讓選擇集合競價轉讓的掛牌股票,其撮合頻次根據掛牌公司所屬層級確定,具體為:基礎層的掛牌股票每個轉讓日集中撮合1次,創新層的掛牌股票每個轉讓日集中撮合5次。選擇做市轉讓的,需有兩家以上(含兩家)做市商提供做市報價服務。2.盤後可以選擇協議轉讓在15:00~15:30盤後交易時間段內,無論是集合競價還是做市轉讓的股票,單筆轉讓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轉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的,均可以進行協議轉讓3.收購、股份權益變動或引進戰略投資者等特定情形投資者可以申請進行特定事項協議轉讓,特定事項協議轉讓的具體辦法將另行制定
㈡ 新三板股票如何交易
你好,新三板的交易方式 :
股票交易可以採取做市交易方式、集合競價交易方式、連續競價交易方式以及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交易方式。
符合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單筆申報數量或交易金額標準的,全國股轉系統同時提供大宗交易安排。
因收購、股份權益變動或引進戰略投資者等原因需要進行股票轉讓的,可以申請特定事項協議轉讓,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優先股轉讓的具體辦法,由全國股轉公司另行規定。
1/精選層股票採取競價交易方式(包括連續競價與集合競價)
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精選層競價交易可以引入做市商機制。
2/基礎層、創新層股票可以採取做市交易方式或集合競價交易方式進行交易。
採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應當有2家以上做市商為其提供做市報價服務。採取集合競價交易方式的股票,全國股轉系統根據掛牌公司所屬市場層級為其提供相應的撮合頻次。
掛牌公司提出申請並經全國股轉公司同意,可以變更股票交易方式。採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擬變更為集合競價交易方式的,掛牌公司應事前徵得該股票所有做市商同意。
㈢ 「掛牌 做市轉讓」和「掛牌 協議轉讓」是什麼意思有什麼區別
採取做市轉讓方式的, 應當 有 2 家(含)以上做市商為其提供做市報價服務。協議轉讓方式下投資者委託包括定價委託、成交確認委託和意向委託三種委託類型。
㈣ 不同層次的掛牌股票分別有哪些轉讓方式
不同層次的掛牌股票的轉讓方式如下:1.盤中交易時間(9:15~11:30,13:00~15:00)基礎層掛牌股票可以選擇每日1次集合競價或做市轉讓兩種方式之一進行轉讓;創新層掛牌股票可以選擇每日5次集合競價或做市轉讓兩種方式之一進行轉讓。2.盤後交易時間(15:00~15:30)盤後交易時間段內,所有掛牌股票滿足規定條件的,均可以進行協議轉讓
㈤ 不同層次的掛牌股票分別有哪些轉讓方式
不同層次的掛牌股票的轉讓方式如下:
1.盤中交易時間(9:15~11:30,13:00~15:00)基礎層掛牌股票可以選擇每日1次集合競價或做市轉讓兩種方式之一進行轉讓;創新層掛牌股票可以選擇每日5次集合競價或做市轉讓兩種方式之一進行轉讓。
2.盤後交易時間(15:00~15:30)盤後交易時間段內,所有掛牌股票滿足規定條件的,均可以進行協議轉讓
㈥ 新三板股票交易有哪些規則
1、每筆委託的股份數量應不低於3萬股,但賬戶中某一股份余額不足3萬股時可一次性報價賣出。
2、沒有設漲跌停板。
3、參與投資者范圍:
(1)機構投資者,包括法人、信託、合夥企業等。
(2)公司掛牌前的自然人股東(掛牌公司自然人股東只能買賣其持股公司的股份。)
(3)通過定向增資或股權激勵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東。
(4)因繼承或司法裁決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東。
(5)協會認定的其他投資者。
㈦ 掛牌股票轉讓制度方面的總體安排大致是什麼樣的
掛牌股票轉讓制度方面的總體安排如下:
1.盤中可以選擇集合競價轉讓或做市轉讓選擇集合競價轉讓的掛牌股票,其撮合頻次根據掛牌公司所屬層級確定,具體為:基礎層的掛牌股票每個轉讓日集中撮合1次,創新層的掛牌股票每個轉讓日集中撮合5次。選擇做市轉讓的,需有兩家以上(含兩家)做市商提供做市報價服務。
2.盤後可以選擇協議轉讓在15:00~15:30盤後交易時間段內,無論是集合競價還是做市轉讓的股票,單筆轉讓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轉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的,均可以進行協議轉讓
3.收購、股份權益變動或引進戰略投資者等特定情形投資者可以申請進行特定事項協議轉讓,特定事項協議轉讓的具體辦法將另行制定
㈧ 掛牌股票轉讓都有哪些轉讓方式
掛牌股票盤中可以選擇集合競價轉讓或做市轉讓方式之一進行轉讓,盤後可以進行協議轉讓,收購、股份權益變動或引進戰略投資者等特定情形還可以申請線下辦理特定事項協議轉讓
㈨ 新三板掛牌公司是否能同時選擇做市轉讓方式和協議轉讓方式
做市轉讓方式與協議轉讓方式只能兩者取其一。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轉讓方式確定及變更指引(試行)》,掛牌公司股票的交易方式由掛牌公司自主選擇。
此外,根據規定,公司在掛牌時申請股票採取做市轉讓方式,或已掛牌的公司申請在協議和做市之間變更股票轉讓方式的,需要有2家以上做市商願意為掛牌公司提供做市報價服務,或者做市商同意退出做市。因此,在實操中,除要求申請掛牌的公司或掛牌公司向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提交相關申請外,還需要做市商明確表明其同意做市或自願退出做市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