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業收購對其股票的影響
向好啊,本身對於二流企業被收購是一筆資金注入,而且還可以學習龍頭企業的先進技術和營銷手段
但是謹防莊家假借利好出貨,中國股市可是跟著資金走的。。。
Ⅱ 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購後,原來公司的原始股票怎麼處理
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購後,公司原股份怎麼處理由收購協議而定,如果是全資收購的一般向被收購公司的股東支付資金,收購股東的股份。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第五十條收購人公告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時,應當提交以下備查文件:
(一)中國公民的身份證明,或者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法人、其他組織的證明文件;
(二)基於收購人的實力和從業經驗對上市公司後續發展計劃可行性的說明,收購人擬修改公司章程、改選公司董事會、改變或者調整公司主營業務的,還應當補充其具備規范運作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的說明;
(三)收購人及其關聯方與被收購公司存在同業競爭、關聯交易的,應提供避免同業競爭等利益沖突、保持被收購公司經營獨立性的說明;
(四)收購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2年未變更的說明;
(五)收購人及其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核心企業和核心業務、關聯企業及主營業務的說明;收購人或其實際控制人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還應當提供其持股5%以上的上市公司以及銀行、信託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的情況說明;
(六)財務顧問關於收購人最近3年的誠信記錄、收購資金來源合法性、收購人具備履行相關承諾的能力以及相關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的核查意見;收購人成立未滿3年的,財務顧問還應當提供其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最近3年誠信記錄的核查意見。
境外法人或者境外其他組織進行上市公司收購的,除應當提交第一款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的文件外,還應當提交以下文件:
(一)財務顧問出具的收購人符合對上市公司進行戰略投資的條件、具有收購上市公司的能力的核查意見;
(二)收購人接受中國司法、仲裁管轄的聲明。
(2)公司收購股票走向擴展閱讀
原始股的認購
對有意購買原始股的朋友來說,一個途徑是通過其發行進行收購。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發起設立是指由公司發起人認購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而設立公司。
由於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一年內不得轉讓,社會上出售的所謂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份。
另外一個途徑即通過其轉讓進行申購。公司發起人持有的股票為記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一年之後的轉讓應該在規定的證券交易場所之內進行,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則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轉讓。一些違規的股權交易大多數是以投資咨詢公司的名義進行的,而投資咨詢機構並不具備代理買賣股權的資質。
Ⅲ 為什麼有的公司被收購股票上漲,而有的公司被收購股票下跌能具體分析嗎
要看具體情況而定。其實很多時候是莊家借題炒作!要看
莊家的意圖,還有具體收購的影響
Ⅳ 企業被收購了,股票會怎樣
公司被收購,這股票一般會在收購前大大的漲.正式收購後莊家出貨就差不多該跌了
Ⅳ 一上市公司如果要收購一家別的公司 其股票走勢大體應是
中國的不太清楚。。不過西方國家經濟金融領域的一個大反常現象,就是收購與合並,不論發起公司和目標公司在收購或合並前表現如何,最後的新公司,在長期來看(大約5年),股票都是要陪的。
具體的說,就是公司a和b,在結合後的c,a+b<c
到現在為止,還沒有任何的經濟金融理論可以完美的解釋這個現象。合理的解釋很多,但都不足以說服所有人。
但c的值比a還小的可能性不大。
個人認為,平安去年上市,IPO(上市)是公認的會在3年以內表現差。平安收購一家,股價自然會增長,但決不會漲到a+b(假設b公司有上市的話)。
不過多少漲一些,抵消負面影響也是好的。反正大多股民不會做精確計算。
Ⅵ 如果一個公司的股份被收購 股票會怎樣變化呢
如果收購它的公司很有實力,那麼在傳出收購消息的時候,股價可能就開始上漲,到收購信息被正式公布的時候,股價回落。
從股價的變化很難判斷是否被收購。
你買該公司的產品,和購買股份是兩回事。不過,如果你需要該產品,而且量大,持續時間長,那麼你購買它的股份可能對你有好處。例如,你就有了分紅和決策的權利。
Ⅶ 上市公司被收購後股民的股票怎麼處理
退市公司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之前,股東應盡快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否則有可能無法趕上在該公司第一個交易日進行交易。
退市公司掛牌之後,股東可以繼續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但其股份需要經過兩個交易日之後方可轉讓(即三板交易)。
上市公司在被暫停上市後,即停止在A股市場交易。股民避免損失最好的辦法就是在暫停上市前,即股票仍在交易時,賣出該股票,進行適當止損。
(7)公司收購股票走向擴展閱讀:
《公司法》第157條: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
公司決議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責令關閉或者被宣告破產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