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的,有什麼交易限制
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的,有以下兩種規定:
1.個人或機構投資者持有上市公司未解除限售股份的,證券公司不接受該投資者融券賣出該上市公司股票,也不接受其以普通證券賬戶持有的未解除限售股份充抵保證金
2.個人投資者持有上市公司解除限售股份的,證券公司不接受該投資者以其普通證券賬戶持有的該上市公司股份充抵保證金
❷ 新股上市後大慨多久會解禁限售股
1、對於一隻新股來說,其限售解禁一般會有三次:第一次限售股是自該股票上市掛牌首個交易日算起的三個月後,這次限售解禁是由於IPO網下申購的部分解禁。
2、第二次則是在自該股票上市掛牌首個交易日算起的一年後,這次限售解禁是那些該股票原始股的中小股東的解禁;第三次則是在自該股票上市掛牌首個交易日算起的三年後,這次限售解禁是那些大股東的解禁。
3、次新股的內涵是伴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相應變化的。一般來說一個上市公司在上市後的一年之內如果還沒有分紅送股,或者股價未被市場主力明顯炒作的話,基本上就可以歸納為次新股板塊。
(2)上市公司股票解禁新規擴展閱讀
相關規定
《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第27條規定,改革後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12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轉讓;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總數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在前項規定期滿後,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得超過5%,在24個月內不得超過10%。其中就是針對非流通股股份股改後的「限售」規定。
參考指標:
分析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後,可能存在的風險,推薦參考以下指標:
1、大股東的類型。處於行業壟斷地位,屬於國家經濟命脈的上市公司,國有股股東會對其保持較高的持股比例,不會輕易套現。另外,屬於國資委管轄的央企和地方重點國企,套現資金的歸屬、分配及使用方面有待相關法規完善,如是否上繳社保基金,還是部分上繳等。在相關法規出台前,這些公司的股票還不會形成較大的套現壓力。
2、作為發起人的民企投資家大多數會專心從事實業,並非從事買殼、賣殼從事資本運營的投資性公司,限售股解禁後,大規模套現以實現退出的可能性也不大。如果大股東屬於非發起人的民企,擅長資本運作,則有套現的可能。
3、業績狀況。業績優良或尚可的上市公司中,限售股比例偏低,或者大股東持股勉強保持相對控股地位,限售股解禁後的套現需求也不大。業績不佳、或價值高估的上市公司,持股比例偏低的股東退出意願較強。
❸ 很想知道有關限售股解禁的相關規定
大非指持股比例大於5%但不控股的原非流通股。小非指持股比例小於5%的原非流通股。解禁,就是部分限售股票解除禁止,允許上市流通。
為使非流通股股份取得上市流通權後,不出現控股股東大量拋售的情況,試點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獲得流通權的股份,應當做出分步上市流通承諾並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對非流通股股份取得流通權後的實際流通限制,做出了三項規定:
一、試點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東應當承諾,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至少在十二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
二、持有試點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東應當承諾,在前項承諾期期滿後,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十二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五,在二十四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十。
三、試點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數量,達到該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一的,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做出公告,公告期間無需停止出售股份。
《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如下:
第二十七條 改革後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轉讓;(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在前項規定期滿後,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十二個月內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在二十四個月內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第二十八條 原非流通股股東出售所持股份數額較大的,可以採用向特定投資者配售的方式
創業板,即國際上通稱的「第二板市場」(Second Board),與主板市場(Main Board)相對應。
創業板作用:主要是為了扶持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和成長型企業發展,提供融資服務,適應新經濟發展的需要。旨在支持那些一時不符合主板上市要求但又有高成長性的中小企業,特別是高科技企業的上市融資,也為風險資本營造一個正常的退出機制。對投資者來說,創業板市場的風險要比主板市場高得多,但也可能得到更大的收益。
風險
對投資者來說,創業板市場的風險要比主板市場高得多。當然,獲得高回報的可能也會大得多。從監管來看,各國或各地區政府對二板市場的監管更為嚴格。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除此之外,監管部門還通過「保薦人」制度,幫助投資者選擇高素質企業。二板市場和主板市場的投資對象和風險承受能力是不相同的,在通常情況下,兩者不會相互影響。而且由於它們內在的聯系,反而會促進主板市場的進一步活躍。
創業板市場的上市公司與主板市場的上市公司主要存在以下區別:一、規模不同。創業板市場是為中小企業服務的市場,與主板市場的上市公司相比,規模普遍偏小;二、控股主體不同。創業板上市公司的控股主體一般是民營企業或個人,而主板上市公司的控股大股東絕大部分是國有企業;三、對上市之前的盈利記錄要求不同。創業板上市公司的盈利要求相對較低;四、企業的所有者和經營者的關系不同。創業板市場中大部分公司的所有人就是企業的經營者,而主板市場中大部分上市公司的所有人和經營者,是截然不同的兩個概念。
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mainmarket/20070911/04513965143.shtml
❹ 上市公司原股東如何解禁手裡的股票
這個不區分是自然人股東還是法人股東,只是區分是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還是董監高還是一般股東。
如果是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鎖定期是上市後三年。如果是董監高,上市後一年內不能轉讓,任職期間每年只能轉讓不超過25%,離職後半年內不能轉讓。如果是一般的原始股股東,上市後一年內不能轉讓。
還有一些特別規定,是針對在上市前突擊入股情況的。
股東解禁劃分為「大小非」。俗稱的「大小非」指的是因股權分置改革而產生的限售股。「小非」是指持股量在5%以下的非流通股東所持股份,「大非」則是指持股量在5%以上的非流通股東所持股份。
除了因股改產生的限售股外,A股市場還因IPO和增發而源源不斷地湧出限售股。其中,IPO限售股分為首發原股東限售股、首發戰略配售股份兩種。
首發原股東限售股指開始發行前原有股東限制流通的股份,一般限售期長達三年。根據證監會去年9月份發布的新規,若發行人在刊登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之前12個月內進行增資擴股的,新增股份持有人承諾不予轉讓的期限為12個月,而此前鎖定期為36個月。
首發戰略配售股份指第一次發行股票上市時,向某些特別選定的對象發行的占發行數量相當大比例的股份。一般情況下,戰略投資者獲得配售的股票鎖定期限為3至6個月。而在上市公司增發股份時,針對戰略投資者的定向增發也要求有一定的鎖定限售期,通常需要鎖定半年。
❺ 對上市公司的新股解禁期是如何規定的,為什麼有的時間長短不易
原始股解禁: 一、 以前的上市公司(特別是國企),有相當部分的法人股。這些法人股跟流通股同股同權,但成本極低(即股價波動風險全由流通股股東承擔),惟一不便就是不能在公開市場自由買賣。後來通過股權分置改革,實現企業所有股份自由流通買賣。按照證監會的規定,股改後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12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轉讓; (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總數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在前項規定期滿後,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得超過5%,在24個月內不得超過10%。取得流通權後的非流通股,由於受到以上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稱之為限售股。 二、IPO限售股:: 新股上市日起3個月,網下配售股票上市流通。上市日起1~3年,原股東的限售流通股陸續上市流通。
❻ 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對於自然人股東及法人股東的解禁期,是如何規定的呢不甚了解,求高手賜教!
這個不區分是自然人股東還是法人股東,只是區分是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還是董監高還是一般股東。
如果是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鎖定期是上市後三年。如果是董監高,上市後一年內不能轉讓,任職期間每年只能轉讓不超過25%,離職後半年內不能轉讓。如果是一般的原始股股東,上市後一年內不能轉讓。
還有一些特別規定,是針對在上市前突擊入股情況的。
❼ 解禁限售對股價是好是壞
你好,股票解禁一般是利空。股票解禁,就是限售股的限售期結束了,變成可流退股市。主要分為兩大類:
一、首發限售股
公司IPO申請上市,首發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持有的股份屬於首發限售股,自上市之日起鎖定36個月。上市後6個月內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於發行價或者上市後6個月期末收盤價低於發行價,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自動延長至少6個月。普通股東(非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也不存在突擊入股情況: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鎖定一年。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的限售股,自上市之日起鎖定一年,離職後鎖定半年。
二、增發限售股
增發限售股,是已經上市的公司,通過增發新股的方式融資進行非公開增發,這部份股票也有限定期。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解禁,就是以上兩類限售股鎖定期已滿,解除禁售。解禁會增加上市公司的流通股份,增加股票實際供給,肯定是利空。但解禁股並不是一解禁就可以直接套現賣出,需要按照減持股份相關規定進行減持。
根據2017年新修訂的《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17〕9號)及深滬交易所相關細則,持有公司IPO前發行股份的所有股東均都被納入監管范圍(修訂前僅限制持股5%以上股東及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需要遵守相關減持規定。主要規定包括:
(1)集中競價交易退出:任意連續90自然日內減持數量公司總股本1%。(2)大宗交易退出:任意連續90自然日內減持數量公司總股本2%,而且受讓方在受讓後6個月內,不得轉讓所受讓股份。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