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關於《公司法》中公司回購股權的相關規定
減少注冊資本可以有多種方式:
有限公司可以直接按照出資比例讓股東撤回出資。
也可以轉化為資本公積金。
或者,由於虧損按照原來實繳的出資比例減少股東的責任。
那麼,回購股份,轉為資本公積金為減少注冊資本的一種方式而已。
有限公司減少注冊資本也可以通過股東撤回出資的方式存在。
有限公司也可以將減少的出資轉化為資本公積金。
有限公司也可以按實繳出資比例減少股東的認繳出資額。
股份公司減資,通過回購股份,轉為資本公積金。
也可以通過回購股份後注銷股票的方式來彌補虧損。
你的比較:
2,收購股權不一定都得通過股東(大)會決議。因為,有限公司股東在遇到下列情形時,股東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1),公司連續不分利潤,而該公司連續5年都在盈利。在不分利潤的股東會決議上投反對票的股東。(2),公司合並、分立、轉移主要財產的。(3),公司營業期限到期,反對延期的股東。股份公司股東在遇到公司合並、分立、轉移主要財產的時候,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
所以,股份公司減資的時候,無法讓股東撤回出資,只能通過回收股票,然後轉化為資本公積金或者注銷股票。你說的二者其實為一種行為。不應該將其區分開來。
Ⅱ 有限責任公司未按照法律規定條件回購股份會有什麼法律後果
有責任公司不能回購股份。但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也可以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
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Ⅲ 對股東會決議持有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要求公司回購期股票嗎
不違反《公司法》,這個問題和國美電器的公司章程有關系。國美電器的公司章程規定,國美董事會任命非執行董事無需特別股東大會批准,但是一年內被任命的非執行董事,在下屆股東周年大會或臨時股東大會前要先辭任,再由股東大會投票決定是否連任。因此,股東大會雖然否決了貝恩資本三名代表的非執行董事提名,但是當晚董事會仍然通過了貝恩三名董事的任命,任期是到下屆股東大會,大股東在股東大會的否決並未發生作用。不過,黃光裕是否會提議召開特別股東大會,再次挑戰董事會關於補選三名董事的決議,不得而知。
Ⅳ 關於公司回購股票的幾個簡單問題
1.上市公司可以用自有資金以公司的法人地位身份回購股票。
2.公司回購股票可以提高自身資金利用率,增加資本收益,提高公司管理層話語權,維護股票市值穩定(主要從影響人們對該公司低買高賣、經營自信等方面的心理預期達到此目的)等方面產生有利影響。
3.至於「如果一家公司只持有少量的自家股份,而絕大部分股份是分散在大眾手中的,那這家公司的董事會應該聽誰的?」,董事會聽股東大會的,股東大會一般是指擁有股份比例高的大股東商議,也有重大事宜由全體股東投票決定的情況。
Ⅳ 公司回購股票意味著什麼
股票回購是指公司運用自有資金,按一定的程序購回發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的行為。通過股票回購,可以減少外部流通股的數量,提高了股票價格,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被收購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