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買賣股票必須通過證券公司嗎
一、我們國家的證券交易所是會員制的,只有符合證券交易所要求的會員(包括有證券公司和其他企業)才有從事證券業務的資格;
二、其中證券公司的業務范圍分為:
1.發行承銷業務:給要上市的公司做上市前的輔導和股票的發行工作
2.經紀業務:做證券市場的股票買賣業務,收取傭金
3.自營業務:公司自己做股票交易
三、券商不一定所有的業務都可以做,
根據業務不同可以分為綜合類,經紀類券商及自營業務券商;而其他企業則只能做自營業務
四、目前好象聽聞證監會有考慮讓部分基金公司和投資咨詢公司做承銷業務
五、這是對金融行業穩定的考慮,不是強制你消費,如果都不通過證券公司那也還是壟斷啊,是交易所一家壟斷啊!如果什麼人都可以做這個業務那就很混亂,騙子成堆,成都以前就出現過地下交易,騙了很多人。另外現在廣大的股民對金融行業都不是很了解,需要專業人員給以幫助!
六、傭金的標准由交易所制定的,各證券公司根據情況可以略有上浮,相關管理部門會根據情況調整標准
2. 為什麼規定買股票必須通過證券公司
買賣上市公司股票都需要經過股票交易所。而交易所實行會員制,一般只有證券公司才會能成為交易所的會員,並且獲得交易所的交易席位。而我們都是通過這個交易席位進行股票的委託和交易。
也就是只要是交易所會員都可以買賣上市公司股票,但是現在國家只允許證券公司獲取交易所會員,所以才導致我們買股票只能通過證券公司。
拓展資料
(1)證券交易所應當為組織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並按交易日製作證券市場行情表,予以公布。未經證券交易所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
(2)證券交易所有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辦理股票、公司債券的暫停上市、恢復上市或者終止上市的事務。
(3)因突發性事件而影響證券交易的正常進行時,證券交易所可以採取技術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發性事件或者為維護證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證券交易所可以決定臨時停市。證券交易所採取技術性停牌或者決定臨時停市,必須及時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
(4)證券交易所對證券交易實行實時監控,並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要求,對異常交易的情況提出報告。證券交易所應當對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信息進行監督,督促其依法及時、准確地披露信息。證券交易所根據需要,可以對出現重大異常交易情況的證券賬戶限制交易,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5)證券交易所應當從其收取的交易費用和會員費、席位費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額設立風險基金。風險基金由證券交易所理事會管理。證券交易所應當將收存的風險基金存入開戶銀行專門賬戶,不得擅自使用。
(6)證券交易所依照證券法律、行政法規制定上市規則、交易規則、會員管理規則和其他有關規則,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3. 基金公司買股票也得通過證券公司下單嗎
是的,要通過證券公司下單的,但由於他們交易的量較大,所以有專用的交易通道(俗稱席位)和很低的傭金,下單速度很快,況且是絕對保密的。
4. 可以不通過證券公司直接向上市公司購買股票嗎
買賣上市公司的股票,必須通過券商才行。即便所謂的買自家公司的股票,也得通過券商。哪怕是公司發行股票時,弄得內部職工股,也得通過券商開設戶頭才行,個人之間是無法直接買賣本公司的上市股票。
分紅,法人股東、高管持股,社會公共股,只要在股權登記日收盤時持有,都可以得到分紅、送轉增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