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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偵凍結公司股票產品

發布時間: 2021-05-30 01:00:16

A. 我的銀行卡被經偵凍結,說是有一筆涉案資金,而且還是異地凍結

看你是怎麼知道這回事的。有人通知你的話,基本上是騙局。如果是你去辦業務時知道這事的話,那麼你要向銀行詳細了解一下了。

B. 公安部門能夠凍結公司股權依據是什麼

公安部門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可以凍結公司股權。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參照《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三十一條,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並可以要求有關單位和個人配合。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已被凍結的,不得重復凍結。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對查封、扣押的財物、文件、郵件、電報或者凍結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以內解除查封、扣押、凍結,予以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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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二百三十二條,向金融機構等單位查詢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協助查詢財產通知書,通知金融機構等單位執行。

第二百三十三條,需要凍結犯罪嫌疑人在金融機構等單位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的,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協助凍結財產通知書,通知金融機構等單位執行。

第二百三十四條,不需要繼續凍結犯罪嫌疑人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時,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協助解除凍結財產通知書,通知金融機構等單位執行。

第二百三十五條,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已被凍結的,不得重復凍結,但可以輪候凍結。

第二百三十六條,凍結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

每次續凍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每次續凍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繼續凍結的,應當按照本規定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重新辦理凍結手續。逾期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的,視為自動解除凍結。

第二百三十七條,對凍結的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應當告知當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理人有權申請出售。

權利人書面申請出售被凍結的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不損害國家利益、被害人、其他權利人利益,不影響訴訟正常進行的,以及凍結的匯票、本票、支票的有效期即將屆滿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依法出售或者變現,所得價款應當繼續凍結在其對應的銀行賬戶中;

沒有對應的銀行賬戶的,所得價款由公安機關在銀行指定專門賬戶保管,並及時告知當事人或者其近親屬。

第二百三十八條,對凍結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以內通知金融機構等單位解除凍結,並通知被凍結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的所有人。

C. 經偵證據不足可以凍結個人資產嗎

涉嫌了犯罪,經公安機關立案後即可以查封、凍結、扣押其個人資產或涉案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已被凍結的,不得重復凍結。
第一百四十三條 對查封、扣押的財物、文件、郵件、電報或者凍結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以內解除查封、扣押、凍結,予以退還。

D. 被經偵隊凍結銀行卡的情況下就一定要抓人嗎

要是沒有犯法的話不會抓捕的,凍結銀行卡只是一種調查方式而已。

1、出現過異常交易,可能被銀行凍結。

2、透支超出份額銀行會立刻冷凍你的銀行卡。

3、密碼三次輸入連續出錯,自動凍結,24小時後解凍。

4、第三方原因造成的銀行卡被凍結,一般這種情況下個人銀行卡被凍結,有可能是法律辦案辦案需要,部分特殊情況需要凍結銀行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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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新證券法修改新增的執法權,最重要的執法手段之一就是凍結、查封權。作為執法程序的規定,《實施辦法》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解決誰申請、誰審查、誰決定、誰執行、誰監督的問題,嚴格規定證券監管機關凍結、查封和限制證券買賣的實施步驟,各環節相對獨立,各負其責,分工合作,保障執法過程的規范化。

二是統一申請書、決定書、通知書等執法文書的內容、格式,告知當事人及協助執行單位的權利、義務及配合責任,提高相關措施的實施效率。

E. 所購股票的公司被凍結怎麼辦

凍結的是"上海雄龍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股票,和你沒關系.要說怎麼辦,要具體看這件事對富幫公司的經營產生了什麼影響,如果沒有影響,那就和你沒關系.如果你覺得有影響,覺得股價以後會跌,那你現在賣了就可以了

F. 經偵大隊辦案什麼情況下可以被告凍結資產

第一百四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已被凍結的,不得重復凍結。
第一百四十三條 對查封、扣押的財物、文件、郵件、電報或者凍結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以內解除查封、扣押、凍結,予以退還。

G. 經偵有權凍結資金嗎

有權凍結個人存款部門(9個):人民法院、稅務機關、海關、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軍隊保衛部門、監獄、走私犯罪偵查機關。
有權查詢個人存款單位(10個):人民法院、稅務機關、海關、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軍隊保衛部門、監獄、走私犯罪偵查機關、監察機關(包括軍隊監察機關)。
有權扣劃單位(3個):人民法院、稅務機關和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