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國《公司法》規定,無記名股票持有人無權出席股東大會會議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無記名股票持有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會議。
由於無記名股票的流通性,所以 其持有人是不確定的,因此發行無記名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在股東大 會召開前三十曰發出公告,告知持有人會議地點、時間和審議事項等。
無 記名股票持有人憑藉手中持有的無記名股票即獲得出席股東大會的資格。 同時為了防止在會議期間持有人隨意的變動,保障會議的順利進行,所以 如果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如果想要出席大會,就要在規定時限內將股票交存 於公司保管。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零二條 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後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並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臨時提案的內容應當屬於股東大會職權范圍,並有明確議題和具體決議事項。
股東大會不得對前兩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
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五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將股票交存於公司。
攀枝花公司法律顧問李明華律師解答
2. 公司法!依法律規定的股票轉讓方法取得股票,記名股票以背書方式取得,無記名股票交付即可。 (記名股票
有的股票是票據,上面有股東的名字,賣家背書給買家,買家憑票去公司更改股東名冊。
不記名的,買家拿到就可以憑此享受權力,履行義務。
3. 股份有限公司無記名股票
無記名股票也稱不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東名冊上均不記載股東姓名的投票。它與記名股票比較,差別不是在股東權利等方面,而是在股票記載方式上。這種股票所有權的特點是必須具體地佔有股票本身,持有無記名股票的股東需要經常向公司提示股票,留心股東大會的消息。無記名股票的好處在於發行手續簡單,易於購買和轉讓,不足之處在於公司對股東情況難以控制,可能導致經營風險較大。按照規定,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無記名股票可以任意轉讓的股票。任何人持有此種股票就是公司的股東,都可以憑持有的股票對公司主張股東權,享有該股票所代表的權利。不記名股票發行時一般留有存根聯,它在形式上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股票的主體,記載了有關公司的事項,如公司名稱、股票所代表的股數等;另一部分是股息票,用於進行股息結算和行使增資權利。中國《公司法》在這方面的規定為:股份有限公司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任何人持有此種股票就是公司的股東,都可以憑持有的股票對公司主張股東權,享有該股票所代表的權利。一種在股票上不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以原聯邦德國最為流行。凡持有無記名股票者,即取得股東資格。此種股票僅憑股票所附息票領取股息,故可以自由轉讓。但無記名股票必須向公司繳足股款之後才能發給,因為這種股票不記載股東姓名,如果允許股東繳付部分股款即發給股票,日後不知股東姓名,無法催繳未付股款。與記名股票比,無記名股票存在兩個突出問題,一是由於無法向股東寄送書信,不易收集委任書,甚至會影響到股東大會;二是發行公司不能掌握無記名股東的姓名,很難避免股份被包購和公司被篡奪的局面。正是由於無記名股票存在一定弊端,有些國家不允許發行這種股票。英國公司雖允許無記名股票發行,但受嚴格的交易制度控制管理,許多大陸法系國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幾乎都是採用無記名,形式發行的。無記名股票轉讓和過戶手續簡便,交易方便,一經轉讓股權馬上就可易手。
4. 無記名股東不能行使股東權嗎那如果發行的股票假如是100股,無記名站到50股,那投票就50票就封頂了嗎
無記名股票只是公司法中規定的一種形式,實際上實踐中發行的都是記名股票,二級市場買賣的都是記在投資者的證券賬戶里的,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也有登記。
公司法對無記名股票的持有人行使股東權利也規定了,就是在召開股東大會前將持有的股票暫時繳存公司,開股東大會就以之前在公司登記的股東為准。
5. 什麼是無記名股票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有何區別
無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上不記載股東姓名或名稱的股票。
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的區別:
1、記載方式上不同。
無記名股票不記名
記名股票則記名。
2、在轉讓上不同。
無記名股票在轉讓時出股東的姓名沒有在股票和股東名冊上登記,所以,轉讓十分簡便,無須辦理過戶手續,只需將股票交付受讓人即可生效。
記名股票的轉讓則要辦理過戶手續。
3、在分配利息上不同。
無記名股票在分配利息時,公司無需發書面通知。
記名股票在分配利息時,公司則要向股東發書面通知。

(5)無記名股票公司法擴展閱讀:
無記名股票的特點是必須具體地佔有股票本身,持有無記名股票的股東需要經常向公司提示股票,留心股東大會的消息。
無記名股票可以任意轉讓的股票。任何人持有此種股票就是公司的股東,都可以憑持有的股票對公司主張股東權,享有該股票所代表的權利。
中國《公司法》在這方面的規定為:股份有限公司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
6. 公司的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可以要求參加該公司的股東大會嗎
無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東名冊上均不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持有者認購股票時要求繳足股款就擁有該股票的股東權利。無記名股票也稱不記名股票,與記名股票相比,除了股票記載方式不同,股東權利等方面是相同的。無記名股票的優點是轉讓相對簡便,其缺點是安全性較差,誰擁有誰就可以主張權利。我國《公司法》第102條規定,「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五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將股票交存於公司。」可見,持有公司無記名股票的人是可以參加公司的股東大會的,會議期間應當將股票交存於公司。
7. 什麼是不記名股東和記名股東
所謂記名股票是指在股東名冊上登記有 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稱及住址,並在股票上也註明持有人姓名 或名稱的股票。股東的姓名或名稱一般都寫在股票背面。記 名股票不僅要求股東在購買股票時需要將姓名或名稱記人, 而且要求股東轉讓股票時需向公司辦理股票過戶手續,除了 記名股東外,任何人不得憑此對公司行使股東權。股票同為 一人所有者,應記載同一本名。記名股票不得私自轉讓,在 轉讓過戶時,應到公司提交股票,改換持有人姓名或名稱, 並將轉讓人的姓名或名稱、住址記載於公司股東名冊上。按 照本條規定,公司向發起人、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法人發 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機構或 者法人的名稱,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不記名股票是指股票,票面不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不記名股票只憑股票所附息票領取股息,可以自由轉讓,不許辦理過戶手續。
[編輯本段]記名股票的特點
1、股東權利歸屬於記名股東
對於記名股票對於股東而言,激勵模式對激勵對象有嚴格的業績目標約束,權、責、利的對稱性較好,能形成股東與激勵對象雙贏的格局,故激勵方案較 易為股東大會所接受和通過;只有記名股東或其正式委託授權的代理人,才能行使股東權。除了記名股東以外,其他持有者(非經記名股東轉讓和經股份公司過戶的)不具有股東資格。
2、認購股票的款項不一定一次性繳足
繳納股款是股東基於認購股票而承擔的義務,一般來說,股東應在認購時一次性繳足股款。但是,基於記名股票所確定的股份公司與記名股東之間的特定關系,有些國家也規定允許記名股東在認購股票時可以不一次性繳足股款。
3、轉讓相對復雜或受限制
記名股票的轉讓必須依據法律和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進行,而且要服從規定的轉讓條件。一般來說,記名股票的轉讓都必須由股份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名稱、住所記載於公司的股東名冊,辦理股票過戶登記手續,這樣受讓人才能取得股東的資格和權利。而且,為了維護股份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利益,法律對於記名股票的轉讓有時會規定一定的限制條件,如有的國家規定記名股票只能轉讓給特定的人。
4、便於掛失,相對安全
記名股票與記名股東的關系是特定的,因此,萬一股票遺失,記名股東的資格和權利並不消失,並可依據法定程序向股份公司掛失,要求公司補發新的股票。
我國《公司法》對此的具體規定是:記名股票被盜、遺失或者滅失,股東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依照公示催告程序,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後,股東可以向公司申請補發股票。
8. 無記名股票的無記名股票發行規定
中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五條規定: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股東大會會議召開前30日以前就前款事項作出公告。?
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五日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止將股票交存於公司。?
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依照本法規定負責召集,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主持。召開股東大會,應當將會議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三十日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不得對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

9. 什麼事無記名股票
無記名股票也稱不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東名冊上均不記載股東姓名的投票。它與記名股票比較,差別不是在股東權利等方面,而是在股票記載方式上。 這種股票所有權的特點是必須具體地佔有股票本身,持有無記名股票的股東需要經常向公司提示股票,留心股東大會的消息。無記名股票的好處在於發行手續簡單,易於購買和轉讓,不足之處在於公司對股東情況難以控制,可能導致經營風險較大。按照規定,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無記名股票可以任意轉讓的股票。任何人持有此種股票就是公司的股東,都可以憑持有的股票對公司主張股東權,享有該股票所代表的權利。 不記名股票發行時一般留有存根聯,它在形式上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股票的主體,記載了有關公司的事項,如公司名稱、股票所代表的股數等;另一部分是股息票,用於進行股息結算和行使增資權利。 中國《公司法》在這方面的規定為:股份有限公司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 任何人持有此種股票就是公司的股東,都可以憑持有的股票對公司主張股東權,享有該股票所代表的權利。 一種在股票上不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以原聯邦德國最為流行。凡持有無記名股票者,即取得股東資格。此種股票僅憑股票所附息票領取股息,故可以自由轉讓。但無記名股票必須向公司繳足股款之後才能發給,因為這種股票不記載股東姓名,如果允許股東繳付部分股款即發給股票,日後不知股東姓名,無法催繳未付股款。與記名股票比,無記名股票存在兩個突出問題,一是由於無法向股東寄送書信,不易收集委任書,甚至會影響到股東大會;二是發行公司不能掌握無記名股東的姓名,很難避免股份被包購和公司被篡奪的局面。正是由於無記名股票存在一定弊端,有些國家不允許發行這種股票。英國公司雖允許無記名股票發行,但受嚴格的交易制度控制管理,許多大陸法系國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幾乎都是採用無記名,形式發行的。 無記名股票轉讓和過戶手續簡便,交易方便,一經轉讓股權馬上就可易手。
10. 無記名股票應當記載哪些
不記名股票發行時一般留有存根聯,它在形式上分為兩部分
1、股票的主體,記載了有關公司的事項,如公司名稱、股票所代表的股數等;
2、股息票,用於進行股息結算和行使增資權利。
中國《公司法》在這方面的規定為:股份有限公司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
任何人持有此種股票就是公司的股東,都可以憑持有的股票對公司主張股東權,享有該股票所代表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