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按照法律,證券從業人員炒股應受什麼處罰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是嚴禁持有或者買賣股票的。如果有違反類似規定的,應該予以處罰,證券從業人員炒股應受處罰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條規定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股票等值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1)高管用公司股票融資融券處罰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二百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從業人員或者證券業協會的工作人員;
故意提供虛假資料,隱匿、偽造、篡改或者毀損交易記錄,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的,撤銷證券從業資格,並處以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百零三條,違反本法規定,操縱證券市場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三十萬元的,處以三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操縱證券市場的,還應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百零四條,違反法律規定,在限制轉讓期限內買賣證券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買賣證券等值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百零五條,證券公司違反本法規定,為客戶買賣證券提供融資融券的,沒收違法所得,暫停或者撤銷相關業務許可,並處以非法融資融券等值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撤銷任職資格或者證券從業資格,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B. 高管買賣本公司股票是否合法
高管買賣本公司股票符合以下規定是合法,否則是不合法的。
高管買賣本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規定:
一、高管在下列股票限售期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一)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二)高管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則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不得委託被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司回購。但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年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經高管申請並經交易所同意,可不受36個月的限制:
1、轉讓雙方存在實際控制關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
2、因上市公司陷入危機或者面臨嚴重財務困難,受讓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組方案獲得該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和有關部門批准,且受讓人承諾繼續遵守上述承諾;
3、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三)高管在任期內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所持股份總數的25%,但所持股份總數不足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轉讓。
(四)高管在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股份。
(五)對於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高管的特別限售規定
1、高管自向深交所申報離任信息之日起6個月內增持的股份也將予以鎖定;
2、高管自向深交所申報離任信息之日起6個月後的12個月內,通過深交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票數量占其所持的股票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50%,但股份余額不足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轉讓。
(六)高管還應遵守《公司章程》的關於限售期的特別規定以及高管自己所承諾更為嚴格的限售期。
二、禁止高管從事短線交易
高管不得將所持本公司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指最後一筆買入時點起算6個月內)賣出,或在賣出後6個月內買入(指最後一筆賣出時點起算6個月內)。
三、禁止高管在禁止股票買賣窗口期買賣本公司股票
上市公司高管在下列「禁止股票買賣窗口期」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1、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終公告日;
2、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4、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註: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高管配偶在「禁止股票買賣窗口期」也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四、禁止高管利用內幕信息買賣本公司股票
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上市公司高管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本公司股票。
高管應當確保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不發生因獲知內幕信息而買賣本公司股票的行為。
C. 最近被處罰的證券公司,會不會做收回融資融券未達50萬元的人的融資融券使用權利,如果收回,那麼涉及到
會,但是影響不會那麼大。短期滬深指數會走弱,券商股會下調。
D. 管理人員,持股5%以上的股東開展融資融券有什麼限制
滬深交易所規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5%以上的股東不能開展以該上市公司股票為標的證券的融資融券交易。
E. 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是否可以通過融資融券信用賬戶融資買入該上市公司股票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第7.4條,證券公司不得接受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開展以該上市公司股票為標的證券的融資融券交易,所以不得通過融資融券信用賬戶向證券公司融資買入該股票。
F. 上市公司大股東,用股票質押開展融資融券業務。對上市公司的股價有什麼影響
這個一般都是負面的影響多一些。
G. 中小板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能否從事以本公司股票為標的證券的融資融券交易
不可以。中小板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從事以本公司股票為標的證券的融資融券交易。
H. 股市中的融資融券有什麼風險
你好,投資者從事融資融券交易存在以下風險:
1、與普通證券交易相同的風險:
融資融券交易具有普通證券交易所具有的政策風險、市場風險、違約風險、系統風險等各種風險。
融資融券交易具有財務杠桿放大效應,投資者雖然有機會通過融資(融券)獲取較大的收益,但也有可能在短時間內蒙受巨額的損失。
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前,必須確認證券公司具有開展融資融券業務的資格。在融資融券交易過程中,如本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資格被暫停或取消,或被證券監管機關宣布停業整頓、責令關閉、撤銷、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破產程序或解散,都可能導致投資者正在進行的融資融券交易提前終止,從而對投資者造成損失。
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如果因自身原因導致其資產被國家有權機關採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或者出現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破產、解散等情況,或者發生標的證券范圍調整、單只或全部證券被暫停融資或融券,標的證券暫停交易或終止上市等情況,投資者將面臨被提前了結融資融券交易的風險,可能會給投資者造成經濟損失。
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如果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清償債務,或投資者信用賬戶維持擔保比例低於緊急平倉線,或低於平倉線,且不能按照約定的時間、數量追加擔保物,或出現其它法定或約定情形時,將面臨擔保物被強制平倉的風險。
基於擔保物為投資者自願交付至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資金)賬戶並以乙方為擔保權益人設立的信託財產,因此,在強制平倉情形下,本公司作為受託人將以保護擔保權益人利益為原則,自主選擇平倉的品種、數量、價格、時機、順序,而平倉的結果可能低於市場平均交易價格、可能不足以清償投資者所負有的債務,平倉的規模也可能超過投資者所負有的債務規模,由此產生的結果和風險都將由投資者承擔。
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
2、投資額度放大的風險:
3、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資格喪失的風險:
4、提前了結融資融券交易的風險:
5、強制平倉風險:
6、融資融券交易被限制的風險:
由於本公司凈資本變化等原因觸發交易監控指標,導致投資者信用賬戶交易受到限制,或者由於投資者信用賬戶維持擔保比例變化而導致投資者信用賬戶交易受到限制,或者由於投資者實際融資融券額度、單個證券品種持倉市值等指標已經達到法律法規、交易所交易規則或本公司規定的融資融券規模上限,導致投資者信用賬戶交易受到限制,或者由於投資者不良信用記錄或業務資格變化等導致信用賬戶交易受到限制,以上交易限制均有可能給投資者造成經濟損失。
7、調低或取消授信額度的風險:
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本公司可以根據投資者資信狀況、信用交易情況、擔保物價值、履約情況、市場變化、本公司財務安排等因素,調低或取消對投資者的授信額度,可能會給投資者造成經濟損失。
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如發生有可能影響償債能力的重大事項時,本公司有權要求投資者提前歸還融資融券債務或取消授信額度或解除本合同,可能會給投資者造成經濟損失。
8、調整風險監控指標及其它指標的風險:
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本公司提高警戒線、平倉線、緊急平倉線,或者調整標的證券、可充抵保證金的證券范圍及折算率等,可能導致投資者保證金可用余額不足、強制平倉等風險。
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如果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金融機構貸款基準利率調高,本公司將相應調高融資利率或融券費率,投資者將面臨融資融券成本增加的風險。
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本公司將以《融資融券合同》約定的通知與送達方式及通訊地址,向投資者發送通知。通知發出並超過約定的時間後,將視作本公司已經履行對投資者的通知義務。投資者如未能關注到上述通知,可能會面臨擔保物被強制平倉的風險,進而給投資者造成經濟損失。
因投資者違約,本公司將向投資者收取違約金。同時,本公司將記錄投資者的不良信用記錄信息,並向有關監管部門申報,由此可能對投資者造成經濟損失。
如投資者融資買入或融券賣出的標的證券停牌的,投資者仍負有償還該筆負債的責任,如投資者逾期不償付的,則負有支付違約金的責任,此等情形下可能增加投資者的成本及費用。
如投資者信用賬戶中的資產被全部強制平倉後仍不足以清償所負債務,本公司將有可能通過司法程序對投資者繼續進行追索。
因投資者融資買入的標的證券被特殊處理(ST、*ST)或標的證券對應上市公司以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被監管機關或有權機構立案調查的,本公司有權要求投資者立刻了結對應的負債,投資者可能承擔提前了結負債的風險。
投資者應妥善保管信用賬戶卡、身份證件和交易密碼等資料,如投資者將身份證件、交易密碼等出借給他人或被他人盜取,可能面臨賬戶、資產被盜用從而產生損失的風險。
包括投資者因自身操作不當導致的風險,投資者的違法違規行為被監管部門採取監管措施或行政處罰的風險,因系統故障、通訊故障、電力故障等造成的清算交收失敗及系統非正常運行的風險,以上風險均可能給投資者造成經濟損失。
9、因利率提高導致的融資融券成本增加的風險:
10、未及時獲知通知事項的風險:
11、因違約造成的費用增加及申報不良信用記錄的風險:
12、融資或融券標的停牌仍負有履行到期債務的風險:
13、司法追償的風險:
14、提前了結負債的風險:
15、資料泄露的風險:
16、其它風險: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I. 如果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被大量融資融券交易,說明什麼問題
只能說明關注度高,交投活躍。還有一個肯定是個藍籌股(真假不能肯定,但符合交易所的藍籌股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