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在上證交易所里有股票發行的都是上市公司么
「上市公司」顧名思義,就是在交易所可以進行股份交易的股份制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後,在上證交易所掛牌交易的自然都是了。
目前上交所有932家上市公司,深交所有1418家上市公司。
❷ 上市公司注冊在哪裡是不是就是在哪裡發行股票
1、不是
2、我國A股市場只有兩個交易場所,一個是上海(滬市),一個是深圳(深市)。
3、上市公司只能在這兩個交易所上市。
一般來說,大盤藍籌股、國有大盤股在滬市上;行業細分龍頭股和中小盤股在深市上。
最近剛剛開盤的創業板其實應該是中小盤股的一部分,所以在深市上的。
4、一個公司,如果它的注冊地在北京,它要上市,符合創業板條件的話就在滬市上;符合藍籌大盤股條件的就在滬市上,而不是在北京上。
❸ 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
不是的。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支股票的背後都會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時,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股票發行是公司新股票的出售過程。新股票一經發行,經中間人或逕自進入應募人之手,應募人認購,持有股票,即成為股東。這一過程一般沒有固定集中的場所,或由公司自己發行,較普通的是由投資銀行、信託公司、證券公司和經紀人等承銷經營。發行股票有兩種情況: ①新公司成立,首次發行股票; 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資發行新股票。二者在發行步驟和方法上都不相同。創建新公司首次發行股票,須辦理一系列手續。即由發起人擬定公司章程,經律師和會計師審查,在報紙上公布,同時報經主管機關經審查合格准予注冊登記,領取登記證書,在法律上取得獨立的法人資格後,才准予向社會上發行。
公司為什麼要發行股票?
對於以及企業來說,上市公司為什麼要發行股票?簡單地說就是為了融資,也就是籌集更多資金。一家公司的所有者為了擴大規模等種種目的,要籌措資金時,有兩種途徑。一種是借債。企業可以向銀行貸款,也可以發行債券。貸款方和債券購買者向企業收取利息獲得回報,他們擁有的是企業的債權,一旦企業歸還所有的本息,債務關系就結束。債權人無法直接影響和干預企業的經營,也不承擔企業經營的風險,也就是說無論企業經營好壞都須償債。
另一種途徑是發行股票。企業獲得所需的資金,同時將所有權賣給大大小小的股東。股東通過分紅、股息等方式獲取收益,也共同承擔企業的風險。與債券不同,企業沒有義務回收股東手中的股票。股東只能將股票轉手賣給其他人。從原公司的所有者角度看,兩種籌資方式各有利弊:發行債券是有償的,需要還本付息,但是公司的所有權仍百分百掌握在自己手裡。發行股票可以免費募集到大量資金,代價則是分攤了自己對公司的所有權。上市公司可以通過這樣實行發行股票融資的目的,這也就是上市公司為什麼要發行股票的答案。
公司發行股票的目的是什麼?
1、融資。發行股票融資,不用付利息,無還款年限。對企業來說是最有效的融資方式。
2、擴大市場形象。通過上市交易,每天都有投資者關注,提升公司知名度
3、提升企業管理水平。上市後,企業置於公眾監督下,管理會更科學,更透明。
在一段時間內(無增發,轉送),股票數是定值。股票的價格是在交易市場,投資者買賣雙方對企業價值和投機而產生的價格認定。
❹ 股票發行和股票上市的區別是什麼
概念不同:
首先股票發行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以籌資或實施股利分配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資者或原股東發行股份或無償提供股份的行為。
股票的發行包括設立發行和新股發行兩種。股票的設立發行:指為使公司成立以募集到法定資本數額為目的的股份發行。是指公司在設立過程中發行股份,也是公司第一次發行股份。
股票上市是指己經發行的股票經證券交易所批准後,在交易所公開掛牌交易的法律行為。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經過承銷商輔導一段時間,報經交易所實地審查通過,其股票即可掛牌上市。股票上市,是連接股票發行和股票交易的「橋梁」。在我國,股票公開發行後即獲得上市資格。
拓展資料:
股票市場可以分為一級市場(發行市場)和二級市場(交易市場),我們在證券公司交易的股票是在交易所成交的,屬於二級市場。實務上看發行新股和新股上市的區別在於,有沒有進入流通。
發行可以是發行流通股也可以是非流通,發行了不見得就是進入流通領域(二級市場);上市是股票進入流通領域(二級市場),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可以通過交易所的交易系統進行交易。
再換一個角度說,發行是在股票一級市場,是指拿錢認購上市公司的股份,交易主體是買方和上市公司之間;上市是股票的二級市場,訪到交易所來交易,交易主體是買方和賣方之間,不涉及上市公司。股票首發(首次發行)只能申購(買入),股票上市則可以自由買賣。
已經公開發行的股票須符合一定條件才能上市交易;而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以說,上市公司概念真包含於股份有限公司概念里。
兩者都可以發行股票。股票分記名和不記名股票,發行方式有公開和非公開發行,排列組合一下,可以有很多種。
現在所謂的「炒股」,炒的是屬於公開發行的記名股票,也只有這種股票可以上市掛牌交易,其他只能依法轉讓而不能上市買賣。所以股份有限公司或上市公司都可以發行很多種股票,區別在於上市公司永遠比股份有限公司多了一種:可以上市買賣的股票。
❺ 是不是只有上市公司才可以發行股票
不是的,股票分為公開發行和非公開發行兩種,公開發行的就是大家比較熟悉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以及深交所發行的股票,就是大家可以買得到的,這個就不必多說了.
非公開發行,是大家買不到的,有名額限制,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對象有一定的數量限制(不超過十名),將有可能引起兩者之間的利益尋租行為的發生。因此,對發行對象選擇方面,引入必要的市場化競爭機制是非常重要的。為了防止內幕交易,需要強化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對象的信息公開透明度,從而保證在特定對象選擇上的客觀公正性。第三,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應健全股東大會制度,給股東充分的知情權、話語權、監督權。盡管非公開發行股票並不需全面履行社會公開信息披露的義務,但對於非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司股東來講,同樣需要公開的發行程序和執行相應的股東大會決議,特別是非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結論的知情權
❻ 上市公司發行股票
1,發行1000萬,是指擬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的數量,也就是股數。這里是1000萬股,面值1元,發行價為5元,這種發行價高於面值的發行,叫做溢價發行。這1000萬股全部發行成功的話,上市公司募集到的資金(也就是他拿到的錢)是1000萬*5=5000萬元。
2.發行時所賣出的股票等到上市當天一開盤就在二級市場上買賣了,如果一個投資者申購到了500股,上市當天他以開盤價6元全部賣出,他獲利500*(6-5)=500元。
3.證券發行承銷中介機構只能是有證券承銷資格的證券公司,這些證券公司的注冊資本按《證券法》的規定必須在5億元以上,而且要想成立證券公司,法律對證券公司的股東有著嚴格的要求。你說個人可以成為證券發行承銷中介機構嗎?
❼ 上市公司是發行股票是從哪裡拿到錢的
上市公司發行股票,投資者購買股票,融資就實現了,錢是投資者付的。而投資者之所以會購買股票,是因為要成為股東,能享有股東的權利——若公司經營得好,股東就能分享公司經營成果,得到分紅、或者股價會上漲,從而投資能得到補償。
證券發行(securities issuance),是指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以募集資金為目的向投資者出售代表一定權利的有價證券的活動。任何一個經濟體系中都有資金的盈餘單位(有儲蓄的個人、家庭和有閑置資金的企業)和資金的短缺單位(有投資機會的企業、政府和有消費需要的個人),為了加速資金的周轉和利用效率,需要使資金從盈餘單位流向短缺單位。 根據發行價格和票面面額的關系,可以將證券發行分為溢價發行、平價發行和折價發行三種形式。
具體程序如下:
(一)證券發行的核准 發行人依法申請核准發行證券所報送的申請文件的格式、報送方式,由依法負責核準的機構或者部門規定。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設發行審核委員會,依法審核股票發行申請。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法定條件負責核准股票發行申請。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應當自受理證券發行申請文件之日起3個月內,依照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發行人根據要求補充、修改發行申請文件的時間不計算在內;不予核準的,應當說明理由。
(二)證券發行的保薦。
《證券法》規定,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依法採取承銷方式的,或者公開發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的,應當聘請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擔任保薦人。申請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上市交易,應當聘請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擔任保薦人。
(三)證券發行的承銷
證券承銷是證券經營機構依照協議包銷或者代銷發行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證券的行為。發行人向不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證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證券公司承銷的,發行人應當同證券公司簽訂承銷協議。
1.證券承銷的方式
證券承銷業務採取代銷或者包銷方式。
2.證券承銷的協議
證券公司承銷證券。應當同發行人簽訂代銷或者包銷協議。
3.承銷團承銷證券
向不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證券票面總值超過人民幣5 000萬元的,應當由承銷團承銷。承銷團應當由主承銷和參與承銷的證券公司組成。
4.證券承銷的期限
證券的代銷、包銷期限最長不得超過9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