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構成股份支付會計及稅務上分別如何處理
股份支付的會計處理
股份支付通常涉及四個環節,授予日、可行權日、行權日和出售日,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協議獲得股東大會或者類似機構批準的日期,可行權日是指可行權條件得到滿足、職工或其他方具有從企業取得權益工具或現金權利的日期,行權日是指職工和其他方行使權利、獲取現金或權益工具的日期,出售日是指股票的持有人將行使期權所取得的期權股票出售的日期。
(一)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
換取職工服務的股份支付,按照權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價值計量,換取其他方服務的股份支付以換取的服務的公允價值計量。
對於立即可行權的以權益結算股份支付,應在授予日將取得的相關服務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費用,同時計入資本公積中的股本溢價。
對於有等待期的以權益結算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不做賬務處理,在等待期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應將取得的相關服務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費用,同時計入資本公積中的其他資本公積。行權日時根據行權情況,確定股本和股本溢價,同時結轉等待期內確認的資本公積中的其他資本公積。
(二)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
對於立即可行權的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應該按照企業應當在授予日按照企業承擔負債的公允價值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費用,同時計入負債。
對於有等待期的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不做賬務處理。在在等待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以對可行權情況的最佳估計為基礎,按照企業承擔負債的公允價值將當期取得的服務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費用,同時計入負債。在可行權日以後不再確認成本費用,負債公允價值的變動應計入當期損益。
按照《關於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01號)的規定,上市公司授予個人的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個人可自股票期權行權、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權獎勵之日起,在不超過12個月的期限內繳納個人所得稅。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員工的股票期權、股權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符合規定條件的,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可實行遞延納稅政策,即員工在取得股權激勵時可暫不納稅,遞延至轉讓該股權時適用「財產轉讓所得」項目納稅。另外對於高新技術企業,《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有關稅收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財稅[2015]116號)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轉化科技成果,給予本企業相關技術人員的股權獎勵,個人一次繳納稅款有困難的,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分期繳稅計劃,在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並將有關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B. 限制性股票分紅如何處理
首先了解什麼是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
限制性股票分紅如何處理:
第一、既然限制性股票按照法律形式確認為權益工具,則與權益工具相關的分配也應當作為利潤分配處理;
第二、應當區分現金股利可撤銷與現金股利不可撤銷兩類情況,對於前者分配的現金股利應當沖減負債,因為等待期內可撤銷現金股利的發放實質上減輕了公司今後回購相關股票時的支付義務;對於後者分配的現金股利應當計入相關成本費用,屬於上市公司的人工成本;
第三、應當考慮未來解鎖的可能性,對於預計未來可解鎖限制性股票持有者應分配的現金股利作為利潤分配處理,對於預計未來不可解鎖限制性股票持有者應分配的現金股利計入相關成本費用處理;
第四、既然限制性股票對於發行該股票的上市公司而言本質上是一項債務工具,那麼所支付的現金股利就應當視同利息,確認為相關的成本費用。
C. 員工的限制性股票如何進行財稅處理
一、企業所得稅處理
(一)對股權激勵計劃實行後立即可以行權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據實際行權時該股票的公允價格與激勵對象實際行權支付價格的差額和數量,計算確定作為當年上市公司工資薪金支出,依照稅法規定進行稅前扣除。
(二)對股權激勵計劃實行後,需待一定服務年限或者達到規定業績條件(以下簡稱等待期)方可行權的。上市公司等待期內會計上計算確認的相關成本費用,不得在對應年度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扣除。在股權激勵計劃可行權後,上市公司方可根據該股票實際行權時的公允價格與當年激勵對象實際行權支付價格的差額及數量,計算確定作為當年上市公司工資薪金支出,依照稅法規定進行稅前扣除。
(三)本條所指股票實際行權時的公允價格,以實際行權日該股票的收盤價格確定。
二、個人所得稅處理
(一)認購股票所得(行權所得)的稅款計算
對於個人從上市公司取得的限制性股票所得,即員工從企業取得股票的實際購買價(施權價)低於購買日公平市場價(指該股票當日的收盤價,下同)的差額,是因員工在企業的表現和業績情況而取得的與任職、受雇有關的所得,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制性股票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行權股票的每股市場價-員工取得該股票期權支付的每股施權價)×股票數量
(二)轉讓股票(銷售)取得所得的稅款計算
員工將行權後的股票再轉讓時獲得的高於購買日公平市場價的差額,是因個人在證券二級市場上轉讓股票等有價證券而獲得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的征免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將行權後的境內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轉讓而取得的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轉讓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應按稅法的規定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依法繳納稅款。
(三)參與稅後利潤分配取得所得的稅款計算
員工因擁有股權參與稅後利潤分配而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除依照有關規定可以免稅或減稅的外,應全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納稅。
D. CPA會計中股份支付章節關於限制性股份支付的題目,求指教
題目中未涉及預計離職人員和預計下年資產凈利率、下年凈利潤,那麼我們默認預計0人離職,預計下年業績目標都可達成。將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4元作為股權支付的結算的單位成本
授予日分錄
借:銀行存款 5400
貸:股本 9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4500
借:庫存股 5400
貸:其他應付款 5400
13年末
借:管理費用 2000(200*4+400*4*0.5+300*4*1/3)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000
14年末 應確認(200*4+400*4*1+300*4*2/3-2000)期末余額減期初余額
借:管理費用 12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1200
15年末
借:管理費用 4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400
最後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600
貸:資本公積-股本溢價3600
借:其他應付款 5400
貸:庫存股 5400
這道題目沒有涉及股利沒有涉及離職,還是比較簡單的,加入股利和離職以後,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應付股利的當期發生額都要用期末余額減期初余額來進行計量
E. 限制性股票股權激勵的會計處理怎麼做
實務中,上市公司實施限制性股票的股權激勵安排中,以非公開發行方式向激勵對象授予一定數量的公司股票,常見做法是上市公司以非公開發行的方式向激勵對象授予一定數量的公司股票,並規定鎖定期和解鎖期,在鎖定期和解鎖期內,不得上市流通及轉讓。達到解鎖條件,可以解鎖;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鎖而失效或作廢,通常由上市公司按照事先約定的價格立即進行回購。
授予日的會計處理
收到認股款
借:銀行存款(企業有關限制性股票按規定履行了增資手續)
貸:股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就回購義務確認負債
借:庫存股(按照發行限制性股票的數量以及相應的回購價格計算確定的金額)
貸:其他應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購義務
F. 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要進行會計處理嗎
需要進行會計處理, 但不是與股份支付相關的會計處理, 而是借銀行存款(激勵對象支付的授予價格),貸股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G. 限制性股票股權激勵的會計處理怎麼做
問得比較模糊,也只能從原則上試著回答一下了。除授予時可以立即行權的以外,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時不做會計處理;等待期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應按等待期限平均計入成本費用和其他資本公積;行權時「其它資本公積」轉入「股本」或「股本溢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