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為什麼基金公司持倉前十名股票都是中高價股
公司盈利能力反映到股價上,只有這樣的公司投資風險較小。
大盤行情開始往往是這些龍頭股先啟動。
散戶買股,常常買入垃圾股,風險很大。正像爛柯經里的一句話:高者在腹,中者在角,低者在邊。。。。。。。
② 沃森股票都暴雷了為什麼基金公司還持有
1,要看是什麼類型的基金,比如目前持有該股的基金有較多為開放式指數基金,沃森雖然暴雷,但是還沒有被調出相關指數,此類被動基金就會繼續持有;
2,有些基金是股東的一致行動人,不是以盈利為目的,是為了持股,也不會輕易減持;
3,基金的買入賣出有其原因,不像我們散戶單純為了從上漲中獲利
③ 聽說基金的凈值不是根據所持股票的市價計算出來的,而是基金公司高管理開會商量出來的真的假的
你說的是什麼基金。
如果是公募基金是不可能,要知道公募基金是託管制度,有託管銀行監管。
作用不僅僅是保管基金資產,還有監管基金公司投資,監管計算凈值和收益等。
不可能商量出來。。。。都是嚴格計算。
④ 提供信息給股民炒股獲利後四六分成會判什麼罪
涉嫌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條:
第一百八十條【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
或者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期貨交易,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上述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內幕信息、知情人員的范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
【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以及有關監管部門或者行業協會的工作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的信息。
違反規定,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期貨交易活動,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4)基金公司股票黑幕判刑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七十六條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
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收購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法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內幕交易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七條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縱證券市場:
(一)單獨或者通過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四)以其他手段操縱證券市場。
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八條禁止國家工作人員、傳播媒介從業人員和有關人員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證券市場。
禁止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證券業協會、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證券交易活動中作出虛假陳述或者信息誤導。
各種傳播媒介傳播證券市場信息必須真實、客觀,禁止誤導。
第七十九條禁止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從事下列損害客戶利益的欺詐行為:
(一)違背客戶的委託為其買賣證券;
(二)不在規定時間內向客戶提供交易的書面確認文件;
(三)挪用客戶所委託買賣的證券或者客戶賬戶上的資金;
(四)未經客戶的委託,擅自為客戶買賣證券,或者假借客戶的名義買賣證券;
(五)為牟取傭金收入,誘使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
(六)利用傳播媒介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
(七)其他違背客戶真實意思表示,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
欺詐客戶行為給客戶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⑤ 我之前接到一自稱是私募基金公司電話,口頭承諾給好的股,但後面提供股票讓我損失慘重,我可找他們索賠嗎
親愛的 這是不能索賠的 這都是有名門規定 寫入法律的。券商可以推薦民眾股票,但不承擔和享受任何損失或者利潤。如果獲利歸投資者本人,如果虧損也是投資者本人自己承擔。。。
沒辦法,節哀順變。不過你還有機會。好好准備准備。多積累些知識迎接下一波牛市!祝你好運
⑥ 股票有基金公司撐住是好還是壞
股票有基金公司撐住是好.
⑦ 一隻股票一天進來幾十家基金公司意味著什麼
長遠看好這只股票,看好這只股票的未來趨勢和未來的分紅
⑧ (當年的)"基金黑幕"是怎麼回事
2000年10月初,《財經》的雜志發表了一篇題為《基金黑幕——關於基金行為的研究報告解析》的文章,這篇文章引發一場基金行業的短兵相接的戰爭,也讓中國的證券市場上吵得沸沸揚揚,輿論大嘩。
10月16日,國內的10家基金公司在幾家證券報上發表嚴正聲明,說《基金黑幕》頗多不實之辭。10月19日,《財經》雜志也同樣發表了嚴正聲明,稱自己的報道有正當來源和可靠依據。
《財經》的依據來自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監察部趙瑜綱的報告。報告分析了1999年8月9日至2000年4月28日期間國內10家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22家證券投資基金在上海證券市場上大宗股票交易(成交量在1萬股以上,含1萬股)的記錄,得出的結論是「證券基金有大量違規操作、違法操作」。
10大基金公司就《財經》「基金黑幕」發表嚴正聲明
2000年10月15日00:00 上海證券報
《財經》雜志2000年10月號以聳人聽聞的形式刊登了《基金黑幕———關於基金行為的研究報告解析》,對中國基金業兩年來的試點成果給予全盤否定,其中頗多不實之辭和偏頗之論,嚴重誤導了投資者,為正視聽,現嚴正聲明如下:
一、證券投資基金業在中國的發展雖然只有兩年多的時間,但由於起點較高,中國的基金管理公司已經是國內監管最嚴格、制度最完善、透明度最高的投資機構之一,我們的業務都是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的。當然,我們目前仍處於一個不斷學習完善的階段,我們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並不諱言兩年試點過程中的經驗教訓;我們過去是、現在是、將來也同樣堅定地走規范化的道路。
二、基金業同仁非常尊重並歡迎基金投資者、新聞媒體和專業研究機構基於事實、客觀公正地對基金業提出批評意見。我們認為基於事實的、客觀公正的批評,有益於基金業這一全球資本市場近幾十年來發展的主流趨勢的健康發展。
三、《基金黑幕》沒有說明該文所依據的資料的正當來源,我們也無從了解這些資料的真實面目。但就《基金黑幕》引述該資料的分析數據、研究方法和研究結論來判斷,《基金黑幕》依據的資料的數據采樣不準確、研究方法不科學、對基金的交易行為的判斷與事實嚴重不符。
⑨ 基金經理讓親戚購買自己基金公司購買的股票是否違法
是違法的。
在基金行業里,所謂的「老鼠倉」是指基金從業人員在使用公有資金拉升某隻股票之前,先用個人資金在低位買入該股票,待用公有資金將股價拉升到高位後,其率先賣出個人倉位進而獲利的行為。而參與基金投資的機構和普通「基民」的資金則可能因此有被套牢的危險,這顯然會對基民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損害。
為防控該類事件的發生,我國新《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今年年初,證監會基金部也專門下發文件,意在通過加強對基金管理人員及其直系親屬證券投資的監管力度,進而杜絕「老鼠倉」事件的發生。文件要求各基金公司要加強對各自督察長的考核。基金經理在任職申請中將被要求上報直系親屬的身份證號和證券賬戶,針對這些賬戶,管理層會同證券交易所、中登公司嚴密監控。同時在對管理部門的通知中則要求,基金公司須在近期上報有關投資管理人員個人利益沖突的管理制度,要求加強對投資管理人員直系親屬投資等可能導致個人利益沖突行為的管理。
⑩ 基金大量持有公司股票意味著什麼
由於我們無法了解更多內部信息,所以一般的說法是,基金大量持股表示看好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發展前景,同時由此判斷:基金重倉股的股價可能會上漲。
但由於一般投資者信息的滯後性和各種市場因素,操作股票時絕不能如此武斷的下定論,還需結合各方面的因素綜合分析。
這里有些關於股市財經方面的介紹:滿天星財經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