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做公司股東是買公司股票還是給現金入股
二種形式都可以, 但現金入股一般是指初創時期的原始股東, 你買一百股工商銀行的股票就是工行的股東
⑵ 股份制有限公司(兩股東),如果其中一股東(佔大股)想獲得一部資金,採用出讓手中股份,來變現是否合法
不用多說這肯定是不合法的,因為公司有股份制的,那當然就有其他股東股份分配權力,你不可能因為你是大股東就可以隨便處理公司的股份來變成現金占為己用,要用法律上的程序來說的話 那就是屬於違法的,如果公司是國企的話,就嚴重的成為 挪用公款了,其實你完全有你的股東權力的,為什麼公司要有股東呢,那就是說明他本人非有資金實力來建立這個公司,才會去招攬股東,用股東制來維持公司的正常運轉,竟然你也是股東之一,那你當然有你的權力來處置股份的分配法的,他本人肯定是無權一個人把股東拿去變賣或者轉為現金來占為己用的,就算是處理他自己的股份那也是不允許的,不可能一個企業,任何一個股東想把自己的股份分攤出去由百分之60,分給別人百分之20,這樣你們公司的股東不是要多出來一個人了,你想想,就是按正常思維去理解,當你在你的公司里,突然出現一個人,這個人你又不認識的,他說他也是這個公司的老闆,你是怎麼想的呢?沒可能你就真把它當做老闆去處理吧,你的第一反應肯定是認為這個人有毛病 竟然在真悟空面前說他是齊天大聖,呵呵,是不是啊,竟然是企業那就應該有完整的體制,比如說股東制,那肯定要經過開股東分配會議,經過所有股東的認可,跟決議才可通過的,不可能憑個人去處置公司的任何多少股份拿去變賣現金拿去己用,如果你想了解更清楚點的話 我建議你還是去咨詢下律師,去問清楚關於法律方面的問題
⑶ 公司上市了原始股票如何變現
如果原始股已經是流通股了,那麼可以在二級市場自由買賣,或者在大宗交易中買賣。
如果是限售股,那要遵守以下規定:
(一)IPO限售股:新股上市日起3個月,網下配售股票上市流通。上市日起1~3年,原股東的限售流通股陸續上市流通。限售流通股的鎖定期結束後,持股人可以直接按照市價減持,不需要支付對價。
(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總數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在前項規定期滿後,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得超過5%,在24個月內不得超過10%。取得流通權後的非流通股,由於受到以上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稱之為限售股。
⑷ 上市公司如何從股市提取資金呢
上市公司是通過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用於生產經營,並不能提取資金。
拓展資料:
股票要求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核准已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
(4)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公開發行的比例為10%以上;
(5)公司在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網路_上市
⑸ 公司成立股東投資比例百分之6,之後公司上市了,發行了1億股每股2元,百分之6價值多少要怎麼變現
就看公司上市後的市值,成立時候股東投資比例6%會因為發行股票而稀釋,沒有給上市前股份數量,無法計算出來。
這部分股票的價值=上市後公司的市值*上市後這部分股票所佔的股份數量
變現的話,一般來說,首發上市的原股東要限售三年才可以減持。
⑹ 股票高手進。。。。一個公司老總,第一大股東,他不能賣掉全部的股票嗎
1、將股票變為現金閑置起來,是對資金時間價值的最大浪費。資金總要以投資的形式存在,才可能給其擁有者創造新的財富。所以,將股票全部賣掉變為現金,沒有現實意義。
2、各證券交易所,對大股東出售自己手頭所持有股份的行為,都有一定的要求:減持超過一定比例時,需要提前公告,或者事後公告。
3、當大股東減持自己股票時,會引發市場其他投資者的猜測:公司經營出問題了?還是有其他不看好公司未來發展的因素出現了……於是會引發更大的拋售狂潮。而如果大股東持續地賣出股票,則可能在很短時間內將公司股價打到極低,讓所有股東的財富都劇烈縮水。
所以,作為大股東,只有穩穩當當地持有股票,想辦法把公司經營得更好,才能讓自己的財富最大化。如果一定要從股市上賺錢,那麼只能以極少的股份做高拋低吸賺取差價。
⑺ 股東股權轉讓後,公司給此股東的現金將如何做帳
1、在會計中,股東股權轉讓後,不可以直接用利潤買他的股權的。如果用公司的前買他的股份就相當與減資。需要辦很多手續的。
(1)一般來說,公司給股東的現金做賬方式為:
借:實收資本--D
貸:實收資本--C
實收資本--A
實收資本--B
(2)給D的分錄(必須有股東會決議)
借:其他應收款-ABC
貸:現金(給D)
(3)個人所得稅
借:未分配利潤
貸:應付股利
借:應付股利
貸:其他應收款-ABC
2、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股權轉讓會導致法人財產的所有權整體轉移,但卻與法人財產權毫不相干。企業及其財產整體轉讓的形式就是企業股權的全部轉讓。全部股權的轉讓意味著股東大會成員的大換血,企業財產的易主。但股權全部轉讓不會影響企業注冊資本的變化,不會影響企業使用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不會妨礙法人以其財產承擔民事責任。所以法人財產權不會因為股權轉讓而發生改變。
⑻ 企業在新三板上市後,股東持有的股份何時,如何能變現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達到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持有5%以上權益的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擁有權益的股份占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2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協議轉讓方式、行政劃轉或者變更、執行法院裁定、繼承、贈與等方式擬達到或者超過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在作出報告、公告前,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持有5%以上權益的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協議轉讓方式、行政劃轉或者變更、執行法院裁定、繼承、贈與等方式擁有權益的股份占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在作出報告、公告前,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權益變動達到上述披露時點時,還應按照《證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要求,履行報告(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提交書面報告,抄報派出機構)和信息披露義務(編制權益變動報告書並予公告)。
需要注意的是,「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包括通過本所競價交易系統和大宗交易系統買賣上市公司股份。
10關於5%以上股東權益變動的禁止性規定有哪些?
(1)短線交易之禁止。參見前文有關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短線交易的相關內容。
(2)內幕交易之禁止。根據《證券法》第74條之規定,「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為法定的「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參見前文有關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內幕信息的相關內容,對於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
第三,關於大股東增持股份的規范
11關於大股東增持股份的法規和規章制度有哪些?
規范大股東增持股份最主要的法規和規章制度主要包括:《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56號《關於修改<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三條的決定》、證監辦發[2008]113號《關於進一步推進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增持股份有關工作的通知》、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上字〔2008〕94號《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和上證上字〔2008〕100號《關於修訂<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第七條的通知》等。
12關於大股東增持股份的增持行為是如何規定的?
(1)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實發生之日起一年後,每12個月內增加其在該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2%,可先實施增持行為,增持完成後再向中國證監會報送豁免申請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公司上市超過12月的,有關大股東才可以實施前述增持行為。
(2)增持過程中,大股東應在首次增持、繼續增持、實施後續增持計劃累計增持股份比例達到1%時、後續增持計劃實施完畢或實施期限屆滿後兩個交易日內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後續增持計劃實施期限屆滿前,上市公司應在各定期報告中披露增持計劃實施的情況。
(3)有關增持股份的鎖定期應當符合《證券法》第四十七條、第九十八條的有關規定,12個月內不得轉讓。
13關於禁止大股東增持股份的窗口期有哪些規定?
(1)定期報告公告前10日內(特殊原因推遲定期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10日起算);
(2)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4)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⑼ 控股股東是如何獲得股票的
控股股東就不需要在市場獲的股票,公司發行多少股票是有控股股東說了算的,假如原來只有一個股(控股股東),人家想用20%的公司股份進行融資話人家就把那20%公司股份進行融資,人家持有80%的,發行價格由控股股東,發行商和監管部門根據市場行業進行確定,所有的融資,公司的創世人或者大股東都會通過各種方式達到控股的地位,不會把全部都放到市場融資。
⑽ 公司盈利了,如何給大股東提取分紅(現金),最好還能免稅
銀行當然會同意。要免稅的話你的方法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