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贈予和買賣都要交什麼稅
一、房屋買賣要繳納哪些稅費(一)買方交納1、交易服務稅:按成交價的0。5%徵收2、契稅:97年10月1日前購買的房屋按交易金額6%徵收;97年10月1日至99年8月1日購買的按交易金額的3%徵收;(代征)99年8月1日後購買的按交易金額的1。5%徵收。(代征)3、書證費:10元、證;4、驗證費: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收5元;5、印花稅:按成交金額的千分之0。5。(代征)(二)賣方交納1、個人所得稅:出售滿五年唯一住房的,按申報價的1%徵收,不滿五年的,按申報價與房屋原值的20%徵收;2、營業稅:滿五年的房屋,普通住宅免收營業稅,非普通住宅收差額的5。6%;不滿五年的,全額5。6%;3、交易服務稅:按成交價的0。5%收取。註:如申報成交價低於市場價的,按評估價計價征稅費。(二)房屋所有權贈與登記的:1、契稅:房屋價值的3%(代征)[97年10月1日前贈與的按6%計征];2、印花稅:房屋價值的千分之0。5(代征);3、交易服務費:房屋價值的1%;4、驗證費: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加5元;5、書證費:10元、證。(三)單位房屋買賣的:1、交易服務稅:按成交金額各收取0。5%;2、契稅:97年10月1日前按成交金額6%計征,97年10月1日後按成交金額3%計征(代收);3、書證費:10元每證;4、驗證費: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收5元;5、印花稅:按成交金額千分之0。5(代征)二、房產贈與稅費:1、營業稅依據現行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單位或者個人將不動產或者土地使用權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視同發生應稅行為,原則上,贈與人是需要繳納營業稅的,繳納營業稅的稅率是5%。1)近親屬和具有撫養、贍養關系的人之間贈與房產,以及發生繼承、遺贈取得房產的,免徵營業稅。2)其他人之間的房產贈與行為,應依法繳納營業稅。但若其他人之間贈與的房產達到一定年限的,符合免徵營業稅條件的,仍可以免徵營業稅,比如,個人將購買滿5年的住房對外贈與的,可免徵收營業稅。2、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此種稅是作為附加稅來徵收的,只有在需要徵收營業稅、增值稅等稅種的前提下才會徵收,具體的徵收比例是,按應繳納營業稅的一定比例繳納,具體比例為:城建稅(7%)、教育費附加(3%)。此種稅根據法律規定,是由贈與人負擔的。3、契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契稅的計稅依據:(二)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因此,贈與房產的領受人是需要全額繳納契稅的。另《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通知》(國稅發〔2006〕144號)中第一條第二款明確規定:「對於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行為,應對受贈人全額徵收契稅。」贈與房產的契稅是全額徵收的,即由受領人按照3%的比例繳納。4、印花稅印花稅,是需要全額繳納的,由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按照0.05%的比例繳納。5、個人所得稅1)近親屬和具有撫養、贍養關系的人之間贈與房產,以及發生繼承、遺贈取得房產的,免徵個人所得稅。2)其他人之間的贈與行為,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所得,按照「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但可以扣除房屋過戶過程中的相關稅費。
② 贈與和買賣過戶各需要繳納多少稅款
一、親屬間的普通贈與房產過戶流程
親屬間的房產過戶除了贈與這種方式之外,還有繼承方式或遺囑繼承方式。
根據《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是不徵收契稅的。少了契稅的支出,當然這種過戶是最劃算的,但過戶手續只能在產權人去世後才可辦理。遺囑繼承也是如此,即使做了遺囑公證,產權人在去世前還是可以隨時變更繼承人。所以繼承過戶的方式限制較多,贈與過戶的適用性更加普遍。
辦理贈予過戶,房屋產權所有人需要提供戶口本、身份證、房產證、土地證等證件,先到公證處辦理贈予公證手續,然後持贈予公證書就可以具體的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贈予過戶涉及的費用包括:契稅3%、印花稅萬分之五,公證費的收費標准各地有所差別,大多數城市是按照房產價值的2%來收取的。有些地區還會對所贈與的房產進行評估,因此還需繳納評估費,評估的收費從0.3%到1%不等。
③ 贈與的房產出售要交哪些稅
贈予的房產出售要繳納契稅,印花稅,如果贈與未超過五年且不是唯一住房的話,還要繳納20%個人所得稅。
④ 贈與的房屋出售需要繳納多少稅費
一般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納的稅費:
一、 買房人應繳納稅費:
1、 契稅:房款的1.5% (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繳納3%,面積在90平米以下並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繳納1%)
2、 印花稅:房款的0.05%
3、 交易費:3元/平方米
4、 測繪費:1.36元/平方米
5、 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二、 賣房人應繳納稅費:
1、 印花稅:房款的0.05%
2、 交易費:3元/平方米
3、 營業稅:全額的5.5%(房產證未滿5年的)
4、 個人所得稅: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產證滿5年並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⑤ 公司贈與股份給員工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么
需要。股權受贈方需要按偶然所得進行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5)出售公司贈與的股票交多少稅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第四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
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具體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並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一)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二)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
國務院可以規定其他減稅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
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⑥ 公司買賣股票如何交稅
1、根據《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的規定,應按金融服務中的金融商品轉讓繳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6%稅率,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徵收率。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後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金融商品的買入價,可以選擇按照加權平均法或者移動加權平均法進行核算,選擇後36個月內不得變更。金融商品轉讓,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公司賬戶買賣股票的收益需要交納的稅如下:
1、營業稅:按照相關稅收政策規定,股票買賣業務的營業額為股票賣出原價(不扣除任何費用和稅金)減去買入原價(不包括各種費用和稅金)的差價收入,適用5%的稅率。
2、企業所得稅:根據企業所得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企業的收入總額為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包括轉讓財產(股權、債權等)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等。企業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3、印花稅:財稅明電〔2008〕2號規定,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從2008年9月19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徵收方式,將現行的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對雙方當事人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調整為單邊征稅,
即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的出讓方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受讓方不再征稅。
(6)出售公司贈與的股票交多少稅擴展閱讀:
股票交易過程中要收取一些稅費,很多人不了解具體有哪些費用,簡單的說,交易過程中的稅費包括傭金、過戶費以及印花稅。其中傭金中還包含著經手費和證管費(深交所稱監管費)。
《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國稅發[1993]149號)第八、九條對此作出了明確規定:「以不動產(無形資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營業稅。但轉讓該項股權,應按本稅目征稅」。
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余額。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的有關規定,個人轉讓股權應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依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發生的企業股權轉讓行為,屬於財產所有權轉讓行為,按照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第十一項規定,產權轉移書據應按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國稅發[1991]155號第十條進一步明確,
「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這里的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是指未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所書立的書據,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票轉讓所書立的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