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為什麼股票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股票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金額,又稱折價發行。倘若不同時降低利率以作為折價發行所造成的發行收入的減少的補償,則低價發行與提高債券利率的效果相同,勢必增加發行者的負擔。
但低價發行,雖能暫時吸引相當數量的投資者的認購,但過低的發行價格,往往意味著公司經營不利和前景不樂觀,這不僅會導致流通市場上股票價格的跌落,損害原有股東的利益,而且對發行公司以後的發行與經營不利,所以低價發行也存在一定的不利之處。
(1)我國公司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擴展閱讀
一般而言,債券折價發行的原因有下面幾個:
1、發行者信用低或是新發行債券者,為保證債券順利推銷而採用折價發行;
2、債券發行數量很大,為了鼓勵投資者認購,用減價的方式給予額外收益補貼;
3、由於市場利息率上升,而債券利息率已定,為了保證發行,只能降低發行價格。折價發行時,由於債券的發行價格低於票面價值,使投資者的收益率大於債券票面利率,因此折價發行債券的票面利率可適當降低。
❷ 按《公司法》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嗎
第一題A
第二題A
第三題C
❸ 公司上市時,股票的發行價是如何確定的與公司經評估確定的凈資產有什麼關系
股票面值是作為股份載體的股票的票面價格,是人為設定的結果,與股份價值並無直接關系.而發行價格的高低與它發行時每股的凈資產和每股收益是密切相關的,好比有一家公司凈資產為60億元,上年的凈利潤為15億元,現在打算發行10億股票,那它的每股凈資產為6.00元,每股收益為1.50元;假設以20倍市盈率發行的話,發行價就是:30元;如它打算發行20億股,那它的凈資產和每股收益就會減半,變為:3.00元和0.75元,用20倍市盈率計算,發行價就是15元;但是請留意,無論是以30元或15元來發行,發行後它的總市值是一樣的,都是300億元,不同的只的總股本多了一倍,所以發行價的高低是與每股的內在價值有關,與面值沒關系,而且也並不代表些什幺特別意思,僅僅是以同樣的面值來發行,裡面的價值不同了,發行價就不同而已,並不代表公司的好與差或者別的什幺意思!
還有,無論它選擇用1元面值或0.1元面值發行都一樣,但是有個前提,每股凈資產必須高於面值.
(一)、股票發行價格的種類
股票發行價格指股份有限公司將股票公開發售給特定或非特定投資者所採用的價格。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票不得以低於股票票面金額的價格發行,所以股票發行價格可以分為面值發行與溢價發行。根據《證券法》規定,股票發行採取溢價發行的,其發行價格由發行人與承銷的證券公司協商確定,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二)、影響發行價格的因素
1、凈資產
國有企業依法改組設立的公司,發行人改制當年經評估確認的凈資產所折股數可作為定價的重要參考。
2、盈利水平
公司的稅後利潤水平直接反映了一個公司的經營能力和上市時的價值,每股稅後利潤的高低直接關系著股票發行價格。
3、發展潛力
公司經營的增長率(特別是盈利的增長率)和盈利預測是關系股票發行價格的又一重要因素。在總股本和稅後利潤量既定的前提下,公司的發展潛力越大,未來盈利趨勢越確定,市場所接受的發行市盈率也就越高,發行價格也就越高。
4、發行數量
一般情況下,若股票發行的數量較大,為了能保證銷售期內順利地將股票全部出售,取得預定金額的資金,價格應適當定得低一些;若發行量小,考慮到供求關系,價格可定得高一些。
5、行業特點
發行公司所處行業的發展前景會影響到公眾對本公司發展前景的預期,同行業已經上市企業的股票價格水平,剔除不可比因素以後,也可以客觀地反映本公司與其他公司相比的優劣程度。
6、二級市場的環境
二級市場的股票價格水平直接關繫到一級市場的發行價格。在制定發行價格時,要考慮到二級市場股票價格水平在發行期內的變動情況。同時,發行價格的確定要有一定的前瞻性,要給二級市場的運作留有適當的餘地。
(三)、確定發行價格的方法
1、市盈率法
市盈率又稱本益比(P/E),是指股票市場價格與盈利的比率。計算公式為:
市盈率=股票市價/每股收益
發行價格=每股收益×發行市盈率
每股收益=稅後利潤/股份總額
通過市盈率法確定股票發行價格,首先應根據注冊會計師審核後的盈利預測計算出發行人的每股收益;然後可根據二級市場的平均市盈率、發行人的行業情況(同類行業公司股票的市盈率)、發行人的經營狀況及其成長性等擬定發行市盈率;最後依發行市盈率與每股收益之乘積決定發行價。(責任編輯:c)
❹ 一個公司可以發行多少股 股票
沒有具體數量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七條 股票發行價格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第一百二十八條 股票的形式及載明的事項
股票採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
(四)股票的編號。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 發起人的股票,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
第一百二十九條 股票的種類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4)我國公司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四條 發行新股的程序
公司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公開發行新股時,必須公告新股招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告,並製作認股書。 本法第八十七條、第八十八條的規定適用於公司公開發行新股。
第一百三十五條 發行新股的作價方案
公司發行新股,可以根據公司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確定其作價方案。
第一百三十六條 發行新股的變更登記
公司發行新股募足股款後,必須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並公告。
第一百三十七條 股份轉讓
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份轉讓的場所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三十九條 記名股票的轉讓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四十條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❺ 依據我國公司法不能發行的股票是什麼A 記名股
您好,您所問的是否是:依據我國公司法不能發行的股票是什麼
A記名股票B不記名股票C額面股D無額面股
答案:【D】
解析:《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條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第一百二十八條 股票採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
(三)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
第一百二十九條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❻ 公司法哪條規定的股票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金額的
公司法第131條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❼ 我國為什麼不允許股票折價發行,折價發行與溢價發行對利益雙方有何影響
為了保護當前股東的利益,當然不應該折價發行。股票發行價格是股票發行成功與否的重要因素,對投資者和發行人乃至承銷商都有直接關系。
發行價高,對發行人來說,可以用較少的股份籌集到較多的資金,降低籌資成本。但是,對投資者來說,發行價太高,則意味著投資成本增大,有可能影響投資者的購買熱情。
正常情況下,低價發行可以提高債券的吸引力,擴大債券的發行數量,加快發行速度,有利於發行者在短期里籌集較多的資金。當然,它仍然受到發行者和代理機構的信譽及債券利率高低的影響;
低價發行時,發行價格低於票面金額,其差額部分實際上便增大了發行成本,倘若不同時降低利率以作為折價發行所造成的發行收入的減少的補償,則低價發行與提高債券利率的效果相同,勢必增加發行者的負擔。
但低價發行,雖能暫時吸引相當數量的投資者的認購,但過低的發行價格,往往意味著公司經營不利和前景不樂觀,這不僅會導致流通市場上股票價格的跌落,損害原有股東的利益,而且對發行公司以後的發行與經營不利,所以低價發行也存在一定的不利之處。
(7)我國公司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擴展閱讀:
在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條明確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以超過票面金額為股票發行價格的,須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
規律
股票折價發行時,其折價的大小必須根據公司的經濟狀況決定。經營狀況好則折價少,反之則折價多。折價發行適用於信用較低或新成立的公司所發行的股票。另外,在大量發行股票時,為了吸引投資者,採用折價發行便於推銷。西方的許多新公司常採用折價發行股票。
在日本和其他一些國家的公司法規定,股票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價值,因而,在這些國家沒有折價發行股票的現象。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折價發行
❽ 我國《證券法》規定,有面額股票發行價格的最低界限是股票
股票面額最低時1塊錢,中國不支持折價發行,支持溢價發行和平價發行。我個人認為是由於以前國內A股以國企為主,如果折價發行,會造成國有資產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