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以現金回購本公司股票會影響負責和所有者權益同時發生變動嗎
公司以自有現金回購股票不會發生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變動。但對股東來說是好事,相當於增厚了每股收益。
Ⅱ 股票回購為何會減少留存收益
因為用的是收益回購二級市場的股票
Ⅲ 以銀行存款回購本公司股票為什麼會引起資產和權益項目的同時減少
以銀行存款回購本公司股票賬務處理為:
借:股本
借:資本公積
貸:銀行存款
因此會引起資產和權益項目的同時減少。
Ⅳ 為什麼公司要回購本公司的股票,這樣做對公司和投資者有什麼樣的影響!
發布單位及時間等
《關於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徵求意見稿)》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為適應資本市場發展實踐的需要,現對《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證監發[2005]51號)中有關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行為補充規定如下:
規定徵文
一、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以下簡稱上市公司回購股份),應當由董事會依法作出決議,並提交股東大會批准。
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應當在充分了解相關信息的基礎上,就回購股份事宜發表獨立意見。
二、上市公司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3日,將董事會公告回購股份決議的前一個交易日及召開股東大會的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前10名股東的名稱及持股數量、比例,在證券交易所網站予以公布。
三、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就回購股份作出的決議,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回購股份的價格區間;
(二)擬回購股份的種類、數量和比例;
(三)擬用於回購的資金總額以及資金來源;
(四)回購股份的期限;
(五)決議的有效期;
(六)對董事會辦理本次回購股份事宜的具體授權;
(七)其他相關事項。
四、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對回購股份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五、上市公司應當在股東大會作出回購股份決議後的次一工作日公告該決議,依法通知債權人,並將相關材料報送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備案,同時公告回購報告書。
六、上市公司應當在下列情形履行報告、公告義務:
(一)上市公司應當在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的次日予以公告;(二)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予以公告;
(三)上市公司在回購期間應當在定期報告中公告回購進展情況,包括已回購股份的數量和比例、購買的最高價和最低價、支付的總金額;
(四)回購期屆滿或者回購方案已實施完畢的,上市公司應當公告已回購股份總額、購買的最高價和最低價以及支付的總金額。
七、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八、上市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時間進行股份回購:
(一)開盤集合競價;
(二)收盤前半小時內。
九、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間不得回購股份:
(一)上市公司定期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二)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回購期屆滿或者回購方案已實施完畢的,公司應當停止回購行為,並在2個工作日內公告回購股份情況以及公司股份變動報告。
十、上市公司在公布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至回購股份完成之日後的30日內不得公布或者實施現金分紅方案。
上市公司回購股份期間不得發行股份募集資金。
十一、本補充規定自發布之
年
月
日起施行。《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證監發[2005]51號)中有關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規定同時廢止。
Ⅳ 回購本公司股票會引起股本
股本應該是按照每股發行面值來記賬。假設資本3000萬,股本一共3000萬.每股面值1元,現市價15元從公開市場回購100萬股票,其分錄如下。
1)借:庫存股 1500萬(15×100萬)
貸:現金 1500萬
2)借:股本 100萬(1×100萬)
資本公積 1400萬(1500萬-100萬)
貸:庫存股 1500萬
Ⅵ 回購本公司股票的會計問題
股本應該是按照每股發行面值來記賬。假設資本3000萬,股本一共3000萬.每股面值1元,現市價15元從公開市場回購100萬股票,其分錄如下。
1)借:庫存股 1500萬(15×100萬)
貸:現金 1500萬
2)借:股本 100萬(1×100萬)
資本公積 1400萬(1500萬-100萬)
貸:庫存股 1500萬
Ⅶ 回購股票時候沖減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留存收益這些是怎麼個沖法如果回購股票與股本的差額是1000萬,
對的,順序就是先沖減資本公積,不夠沖減的情況下,就沖減留存收益,要是資本公積一開始沒有, 當然沖減留存收益了
Ⅷ 一家上市公司為什麼要回購自己的股票,有什麼意義
上市公司回購自己公司的股票,可以用來抬高股價,在企業有大量現金或留存收益,且股票價格低於企業內在價值,可以通過回購股票太高股價的方式提升公司的價值。回購股票也說明企業認同自己的內在價值,同時表明企業的經營良好,有較多現金和較高的盈利能力對自己股票進行回購,向市場發出企業管理良好的信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因前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授權,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
公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屬於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情形的,公司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十,並應當在三年內轉讓或者注銷。
上市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因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通過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進行。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8)回購本公司股票會使留存收益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二條申請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報告書;
(二)申請股票上市的股東大會決議;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營業執照;
(五)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財務會計報告;
(六)法律意見書和上市保薦書;
(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
(八)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文件。
Ⅸ 回購股票時資產,所有者權益,是如何變化的
股份有限公司回購本公司股份並不必然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要看回購股份的目的是什麼。
1、因減少注冊資本而回購本公司股份的,應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庫存股」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注銷庫存股時,學會股東變更。應按股票面值和注銷股數計算的股票面值總額,借記「股本」科目,按注銷庫存股的賬面余額,貸記「庫存股」科目,按其差額,沖減股票發行時原記入資本公積的溢價部分,借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等科目。這是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一種可能。
2、因獎勵職工而回購本公司股份、因與其他企業合並而回購本公司股份,原則上不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因此,如無特殊情形,回購股票的分錄就是像一樓所說的,借:庫存股;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