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票企業老總兜底員工增持賠了怎麼賠償的最新相關信息
對於多家公司兜底員工增持的倡議,經濟學家宋清輝表示,這種現象一般在市場弱勢情況下才會出現,實控人或董事長發布兜底式員工持股倡議多是出於維護自身股價穩定。
其實老闆喊話員工增持並非最近才有。早在2015年牛市結束、2016年初A股大幅回調時,都有不少上市公司老闆喊話護盤,兜底增持也曾「風靡一時」,此番密集出現算是第三次。那麼實際效果又如何呢?中信建投投資顧問孫佳欣指出,過往兜底增持的公司,雖然在短期內股價大漲甚至漲停,但是在中長線上,有些公司股價卻出現了嚴重縮水,有的至今未解套。兜底增持並非「靈丹妙葯」,決定股價的根本因素還是市場和基本面。
值得注意的是,6月7日收盤,不少兜底增持公司股價出現回落,與大盤走勢相悖。
屈放提醒,上市公司兜底式員工增持,兜底對象是員工,並未承諾包括普通投資者。所以如果未來股價下跌造成損失,普通投資者很可能難以拿到賠償。
也有業內人士指出,老闆們喊話兜底增持套路深。例如:樂金健康在6月6日盤後公告稱,「凡在2017年6月7日至6月8日期間,公司員工增持產生的虧損,由本人予以現金全額補償。」隨後有研究員表示,公告一發,股價就「秒板」,員工交易時間其實只剩2天;又如:安居寶的兜底增持公告「本次倡議僅代表張波先生的個人意見,並非公司董事會決議,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也被外界吐槽為類似雇黃牛排長隊。
對於兜底增持的個股,投資者可以密切關注。如果有大股東和關聯人等集體增持動作,利好股價的信心相對較強,否則應謹慎參與
『貳』 公告董監高要增持股票後 可以取消增持嗎 相關法律法規 案例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解釋新規時表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計劃在解除限售後六個月以內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股份達到5%以上的,應該在解除限售公告中披露擬出售的數量、時間、價格區間等;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後六個月以內暫無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計劃的,應該承諾:如果第一筆減持起六個月內減持數量達到5%以上的,他們將於第一次減持前兩個交易日內通過上市公司對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上交所規定,:即當買入股份比例首次達到5%時,必須暫停買入行為,並及時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在上述報告、公告的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份;對於持股比例已達5%以上的投資者,股份每增加或減少5%,均應及時履行報告和信息披露義務,在報告期及報告後兩日內不得再進行買賣
『叄』 大股東增持需不需要進行公告,還是偷偷增持就可以
應該在增持之日發布公告。
1、《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
第二條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的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30%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在上述事實發生之日起一年後,每12個月內增加其在該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2%的行為,適用本指引。
第三條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涉及前條所述增持股份行為的,應當在首次增持事實發生之日將增持情況通知上市公司,並委託上市公司於當日或者次日發布增持股份公告。
2、《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
第三條 相關股東應當在首次增持行為發生之日,將增持情況通知上市公司,並由上市公司及時發布股東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內容至少包括:股東的姓名或名稱、增持方式、本次增持前後該股東在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數量、比例、性質,以及相關股東是否提出後續增持計劃等。
(3)董事長增持公司股票倡議書的公告擴展閱讀:
1、《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
第四條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公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增持人姓名或名稱;
(二)增持目的及計劃;
(三)增持方式(如集中競價、大宗交易等);
(四)增持股份數量及比例;
(五)增持行為是否存在違反《證券法》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本所業務規則等規定的情況說明;
(六)涉及後續增持的,關於擬繼續增持股份數量及比例、增持實施條件(如增持股價區間、增持金額的限制、增持期限、是否須經有關部門批准等)以及若增持實施條件未達成是否仍繼續增持的情況說明;
(七)本所要求的其他內容。
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應當在公告中承諾,在增持期間及法定期限內不減持其所持有的該公司股份。
第五條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在連續12個月內增加其在該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及2%時,應當參照本指引第三條、第四條的規定,通知上市公司並委託其發布增持股份公告。
2、《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
第四條 相關股東首次增持行為發生後,擬繼續增持股份的,應當在首次增持行為發生之日,將後續增持計劃一並通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應當在股東增持公司股份公告中披露相關股東後續增持計劃的如下內容:
(一)提出後續增持計劃的股東姓名或名稱。
(二)後續增持計劃的實施安排,包括但不限於擬繼續增持比例、後續增持計劃實施的時間期限、價格區間和投入金額區間等。
相關股東增持前持股比例在30%至50%之間的,增持計劃實施期限不超過12個月,首次增持與後續增持比例合計不超過2%。
(三)後續增持計劃的實施方式和條件(如有),包括但不限於是否需經行政許可、可實施增持的股價范圍區間等。後續增持計劃設定了實施條件的,還應對若設定的條件未成就時,後續增持計劃是否予以實施進行說明。
(四)相關股東應當在公告中承諾,在設定的後續增持計劃實施期限內不減持其持有的該上市公司全部股份。
相關股東通過一致行動人進行增持的,應當同時向本所提交一致行動人的股票賬戶名稱、號碼等基本信息。
相關股東在首次增持行為發生後無後續增持計劃的,也應當及時告知上市公司,並由上市公司在股東增持公司股份公告中予以披露。
『肆』 董事長增持公司股雩說明什麼
有的是,跌的太厲害,穩定股價。有的是怕大權旁落,保證絕對控股權。有的是認為,能大幅增值,買入後可以溢價賣出。
『伍』 高管減持或增持本公司股票是不是規定必須公布
按照法律規定是這樣的。
1、不管是一級、二級市場或場外交易方式持有總股本達5%,再增持達2%都要在三個工作日作出公告。
2、持有總股本5%以上的股東,減持達2%要在三個工作日作出公告,減持到5%以下要在三個工作日作出公告,此後再減持不用公告。
3、個人或法人持有股票超過30%,要向證監會申請免於要約收購,並作出公告。
4、公告內容:持有人、持有人的控制人、發生變化的時間、變化的數量、變化前後的數量、公告人、公告日期。如仍有疑問,歡迎到牛人直播這個平台向專業的老師提問。
『陸』 兜底增持概念股有哪些
雪人股份(8.94 +7.19%,診股)董事長倡議員工增持 承諾兜底
雪人股份6日晚間公告,公司近日收到董事長林汝捷提交的《向公司全體員工發出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議書》。林汝捷倡議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體員工積極買入雪人股份股票,並承諾,凡2017年6月7日至6月9日期間,公司員工及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員工通過二級市場買入雪人股份股票且連續持有12個月以上並且在職,若因增持雪人股份股票產生的虧損,由其予以全額補償,收益則歸員工個人所有。
東方金鈺(11.72 -0.59%,診股)董事長倡議員工增持 承諾兜底
東方金鈺6日晚間公告,公司董事長趙寧倡議全體員工增持公司股票,並承諾凡持有一年以上產生虧損者,由其全額補償損失。
公告顯示,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長趙寧提交的《關於向公司全體員工發出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議書》,趙寧倡議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體員工積極買入東方金鈺股票,並承諾,凡2017年6月7日至6月9日期間,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員工通過二級市場買入東方金鈺股票且連續持有12個月以上的,若因增持東方金鈺股票產生的虧損,由其予以全額補償;收益則歸員工個人所有。
『柒』 董事長增持公司股票,是買入就公告,還是全部
董事長及其他高管增持公司股票,一般都是事先公告計劃多長時間之內增持多少的,具體的什麼時間買入多少一般是不在公告的。但增持完畢之後還是要最後公告買入結果的。
『捌』 大股東增持了公司股票 那麼在多長時間內不允許發生重大事項
一般有規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間回購公司股票:(1)公司定期報告或業績快報公告前
10
個交易日內;(2)
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
2
個交易日內。
所以大股東增持了公司股票,應該在10
個交易日內不允許發生重大事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