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銀行可以發行股票嗎
當然可以,一點都矛盾,第四十三條商業銀行不得從事證券經營業務的規定是指業務范圍,而發行股票是股份和股本金。
2. 請問證券公司 是干什麼的,如果公司要發行股票和證券公司是什麼關系
發行證券是要到證券交易所發行的,我國的證券交易所有上交所和深交所
至於證券公司,就是證券交易所的代理人。專門負責開戶的,也有自營業務和經紀人業務的。
更加詳細的可以查看《證券基礎》
3. 請問股票交易為什麼一定要通過證券公司,證券公司和銀行及發行股票的公司是什麼關系
因為證券公司的業務之一就是代理股票交易。三者之間沒有關系,除非上市公司與銀行有業務往來或者其承銷商是該券商
4. 金融機構既能發行股票又能發行證券,但是不是只有股份制金融機構才能發行股票
首先,我得告訴你,股票也是證券中的一種。其次,我得說,金融機構是沒有權利發行證券的。 你的問題是不是:金融機構的股票可以發行上市? 確實是只有股份制的公司(不光是金融機構)才能申請股票發行上市,但程序是復雜的。
5. 我們買股票的錢,存放在哪裡是證券公司還是發行股票的公司
買賣股票的資金是通過第三方存管存放在銀行的。除購買原始股是直接將資金交由發行股票的公司。
「第三方存管」是指證券公司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交由銀行存管,由存管銀行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負責客戶資金的存取與資金交收,證券交易操作保持不變。
該業務遵循"券商管證券,銀行管資金"的原則,將投資者的證券賬戶與證券保證金賬戶嚴格進行分離管理。第三方存管模式下,證券經紀公司不再向客戶提供交易結算資金存取服務,只負責客戶證券交易、股份管理和清算交收等。存管銀行負責管理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管理賬戶和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匯總賬戶,向客戶提供交易結算資金存取服務,並為證券經紀公司完成與登記結算公司和場外交收主體之間的法人資金交收提供結算支持。銀行負責完成投資者專用存款賬戶與券商銀行交收賬戶之間清算資金的劃轉,將券商的清算交收程序轉移到銀行,由銀行代為完成。
6. 為什麼股票的發行必須有證券公司發行,以前不是公司自己發行嗎
證券公司自己發行,變成非法集資;基金開戶哪裡開都沒有什麼費用(只要是有監管就安全)
7. 證券的發行都要通過證券公司發行嗎
不是通過證券公司發行,需要承銷商承銷~~
8. 想問上市公司在籌集資金發行股票,是怎麼得到資金的是券商還是銀行
上市公司通過交易所(國內有上證,深證)發行股票,資金是購買股票的投資者(即股民)投資的,股民買賣股票需在券商營業部開
股票帳戶
,然後在銀行開張卡和
股票賬戶
鏈接到一起。
9. 商業銀行分業經營,那為什麼還可以發行證券,參加保險股票等投資,以及發行理財產品
銀行發行其他金融產品是要報銀保監審批,央行批准才能發行。國家也鼓勵銀行多方面發展,並不止是存貸業務。目的豐富金融市場。
10. 股票發行的方式有哪些
股票的發行方式可分為如下兩類:
1、公開間接發行。指通過中介機構,公開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我國股份有限公司採用募集設立方式向社會公開發行新股時,須由證券經營機構承銷的做法,就屬於股票的公開間接發行。
這種發行方式的發行范圍廣、發行對象多,易於足額募集資本;股票的變現性強,流通性好;股票的公開發行還有助於提高發行公司的知名度和擴大其影響力。但這種發行方式也有不足,主要是手續繁雜,發行成本高。
2、不公開直接發行。指不公開對外發行股票,只向少數特定的對象直接發行,因而不需經中介機構承銷。我國股份有限公司採用發起設立方式和以不向社會公開募集的方式發行新股的做法,即屬於股票的不公開直接發行。這種發行方式彈性較大,發行成本低;但發行范圍小,股票變現性差。
(10)銀行證券公司發行股票嗎擴展閱讀
發行股票有兩種情況:
①新公司成立,首次發行股票;
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資發行新股票。二者在發行步驟和方法上都不相同。
創建新公司首次發行股票,須辦理一系列手續。即由發起人擬定公司章程,經律師和會計師審查,在報紙上公布,同時報經主管機關經審查合格准予注冊登記,領取登記證書,在法律上取得獨立的法人資格後,才准予向社會上發行。
股票發行人必須是具有股票發行資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我國《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對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原有企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增資發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分別作出了具體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