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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代持離職不退

發布時間: 2021-07-08 13:21:19

1. 我幫公司領導代持了公司的10%股份,現在要離職,需要怎麼做

以公司名義簽訂的合同由公司承擔責任,你變更後與你就沒有關系了,但是建議你與公司或被代持的一方簽訂一份協議書,寫明代持的基本事實並且約定在代持期間的一切行為均由公司和被代持一方承擔責任,杜絕後患。

2. 持股員工離職時股份如何處置

1、員工一旦持有了本公司的股票,就等於多了個身份,該公司的自然人股東,這是法律認定的,只要他不賣出股票,誰也剝奪不了他的股東權利,即使他辭職不幹了還是一樣的。

2、公司是股份制公司,但沒有上市的,勞動者辭職,單位就要求勞動者退股。上市公司的,勞動者可以不退股的。

3、《股權管理辦法》規定:原始股股東如果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則喪失持股資格,所持股份應當在離職後一個月內轉讓給公司;原始股股東拒絕按規定轉讓股權的,公司將強制要求股東轉讓,強制轉讓價格為該部分股份所對應的公司上年度末經審計的凈資產值。

拓展資料

1、2009年1月14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39號公布《股權出資登記管理辦法》。該《辦法》共14條,自2009年3月1日起實施。

2、2014年2月2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64號公布《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該《規定》第23條決定,廢止2009年1月14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布的《股權出資登記管理辦法》。

3. 由員工持股公司代持的非上市公司的股份要退股時,每股價格怎麼算謝謝

1、不合法
2、應當是議價或者評估加轉讓

4. 職工離職後,企業有沒有權力強制要求職工退企業內部股

這個問題很復雜,至少需要進一步了解如下的情況:
1、適用法律。如果是大陸注冊的企業在大陸的話,應該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相關法律;如果是在台灣省注冊的台灣當地的企業的話,可能只能適用台灣地區有關的法律。你提到內部股的票面價值是rmb2元左右,雖然大陸公司法並沒有強制規定,但一般而言,股票的票面價值為1元。
2、職工股的發行方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框架下,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最高為200人,超過200人,就屬於公開發行,沒有核準的公開發行是嚴重違反我國法律的行為。因此,大多數企業可能會採取設立持股公司或者其他方式代持股份。
3、協議。在合法的前提下,雙方的認購/認股協議就是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最重要的依據。
因此,針對你提到的問題,需要更多的信息,才有可能找到答案。

5. 簽了股權代持協議 實際出資人可以離職嗎

出資人只要履行出資義務就好了,不一定需要在公司任職,所以不論是否簽署了股權代持協議,都可以離職。

6. 我持有公司10%股份,離職後。要怎麼主動退出呢

要公司辦理股權轉讓,你沒辦法單方退出
需要你和受讓股東簽股權轉讓協議
公司做一個股東會決議
然後修改章程
最後公司去工商局辦理變更備案
你至少要簽股權轉讓協議,其他的可以公司辦理

7. 股份代持問題

你這個問題可麻煩了。
1、在公司准備上市的過程中,股份代持是絕不允許的。看清楚,是絕不!包括信託方式的也不行,必須清理掉。當然了,這是在證監會能夠查出來的情況下,你不說,代持人不說,誰還知道呢。
如果這個公司只是剛剛開始要上市的准備工作,那麼建議你,立即把代持的股份轉回你自己的名下,否則,這就成了一個非常麻煩的事情。如果這兩個人認可你們的代持關系,還好說。如果他們不認可了,到時候,法律支持不支持你們這個合同就成了大問題了。可能的情況:他們不承認和你簽了類似協議,或是不認可這個協議了,那麼你如果去法院提起訴訟,因為沒有法律保護你們之間的協議,法院可能會作廢這個協議,然後由這兩個人按五年前你買股票時出的錢給你返還,然後這兩個人就明正言順的當他們的股東,享受股票增值的收益,和你就沒有關系了。當然,這只是可能的情況。不過,確實有出現的可能。當然,如果出現糾紛,是民事案件,這可到不了刑事案件,公安機關是不介入的。

2、公司上市前一年,股東如果發生變化,那麼,新進的股東是要鎖三年的。所以,如果你決定改回你自己的名字,就應該立即執行。而且,一旦上市,限售股賬戶是絕不可能更名的。是絕不可能。

3、現在進行股權轉讓很簡單,不復雜,只要簽個買賣協議就行。因為現在是他們兩個人代持,他們是股東,你不是。所以,你和他們要分別簽股權轉讓協議。協議里寫明他們的股份轉讓給你,轉讓價最好是平價,不要溢價,否則還要交稅的。

4、改子女也沒問題。上面提到的股權轉讓協議裡面,把買方的名字寫成你的子女就可以了。其實,你們之前簽的那個協議書的效用真的是有待確認,所以,不用太較真那個協議。對於一個上市公司來說,最關鍵的是我上面提到的這個股權轉讓協議。因為你們之前的那個協議是個地下協議,除了你們簽約人本身就沒人知道了,所以明面上他們是股東,你誰也不是。那麼,在股權轉讓,也就是他們把股權交回你手中的過程中,買入方是不是你,誰也不在乎,你寫你的子女,你的父母,你的親屬,誰誰都行。只要協議上他們簽字,那轉讓就是成功的。買方就是新的股東,就是被認可的。 當然了,你的子女也必須符合當股東的條件,最起碼年齡要合適,要有獨立的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8. 代持協議.現在其想我退股,我不退可以嗎

這個是可以的。、

9. 法人代持我的股權經營公司,我現在離職了,沒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雙倍工資賠償嗎

自動離職不享受雙薪補償。

10. 離職了,上家公司不給我退股

一、這個如果是合夥公司退夥是比較麻煩的,當初合夥協議和代持協議如果明確離職可以退火就可以作為依據來退夥,如果約定退夥必須由其他合夥人接手那就麻煩多了;
二、合夥人風險很大,就算退夥了也要對退夥前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如果需要持股公司來持有員工持股的話建議還是有限公司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