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問公司通過發行上市所籌集的資金,應該計入到資產負債表裡的哪一項呢
借 銀行存款
貸 總股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募集資金中按發行的股份數每股一元是計入總股本的 其餘的發行溢價計入資本公積
『貳』 股份有限公司溢價發行股票籌集的資金超過股票面值的溢價收入應( )。
正確答案:A
解析:股票溢價是股份有限公司按溢價發行股票時,公司所取得的股票發行收入超過股票面值的數額。當股票溢價發行時,股票溢價應歸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所有。企業取得的超出股票面值的溢價收入,扣除股票發行的手續費、傭金等後,記入資本公積。新老股東共享。
『叄』 股份公司發行股票所籌集的資金是
C 權益資金
『肆』 問個很基礎的問題,怎麼理解將企業的資本分成等額股份通過發行股票而籌集來的資金怎麼計入資本
你看看招股說明書,經常會說新發型股份占發行後總股本的多少百分比。
發行的比例越大,老股東對公司的控制能力就越少。
比如按你說原來股本10萬股,又新發型了10萬股,那老股東原來100%的持股,就變成50%了,就這個意思。
中國股票的面值都是一元,但是除了在中國股市剛剛建立那幾年平價發行過幾只,此後均是溢價發行,就是1元的股本通常都會發到幾塊,甚至幾十塊,因為企業是盈利的,股民買股票也時機行看的未來的盈利能力。
『伍』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取得的資金是負債資產嗎
不是。是凈資產。拿股票的人就是股東,他的出資不構成企業對其的負債。
發股票是股權融資,不是債權融資。
股權融資與債權融資的最根本區別在於所有權的區別,即股權融資是股份制企業有償發放給投資人的企業所有權的過程。而債權融資只是企業有償發放給投資人的企業債權的過程。擁有企業股權,無明確期限,可以按股獲得收益,且收益率不定,可以按股履行權利,比如參加股東大會,選舉和被選舉為股東代表、董事會成員、臨事會成員等。而擁有企業債權,有明確期限,收益率相對固定。但無權參與企業經營的各種事項,只能按期追索債權。但在企業破產清算時,優先於股權參與分配企業資產。
『陸』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籌集到的資金應該怎麼記
面值記入注冊資金,其他記入資本公積
『柒』 股份有限公司溢價發行股票籌集的資金超過股票面值的溢價收入應( )。
A
答案解析:
股票溢價是股份有限公司按溢價發行股票時,公司所取得的股票發行收入超過股票面值的數額。當股票溢價發行時,股票溢價應歸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所有。企業取得的超出股票面值的溢價收入,扣除股票發行的手續費、傭金等後,記入資本公積。新老股東共享。
『捌』 股份有限公司採用溢價發行股票籌集資金,其股票發行費用超過溢價部分應( )。
B
例 A公司發行1000萬股募集資金3000萬,另支付發行費為100萬 會計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 3000
貸:股本 10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2000
交易費用處理
借: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100
貸:銀行存款 100
『玖』 發行股票或發行債券時的融資費用該記入哪個科目
企業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中規定:
1、企業發行債券時,如果發行費用大於發行期間凍結資金所產生的利息收入,按發行費用減去發行期間凍結資金所產生的利息收入後的差額,根據發行債券籌集資金的用途,屬於用於固定資產項目的,按照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處理原則處理;屬於其他用途的,計入當期財務費用。如果發行費用小於發行期間凍結資金所產生的利息收入,按發行期間凍結資金所產生的利息收入減去發行費用後的差額,視同發行債券的溢價收入,在債券存續期間於計提利息時攤銷。
其他借款費用的處理原則,比照長期借款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規定辦理。
企業發行附有贖回選擇權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其在贖回日可能支付的利息補償金,即債券約定贖回期屆滿目應支付的利息減去應付債券票面利息的差額,應當在債券發行日至債券約定贖回屆滿日期間計提應付利息,計提的應付利息,按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處理原則處理。
2、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支付的手續費或傭金、股票印製成本等,減去發行股票凍結期間所產生的利息收入,溢價發行的,從溢價中抵消;無溢價的,或溢價不足以支付的部分,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分期攤銷。
『拾』 股份有限公司在發行股票時,所產生的費用發票應記入那處會計科目明細點。
從財務處理上而言,2010年6月23日,中國證監會會計部發布的《上市公司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監管問題解答(2010年第一期,總第四期)》(以下簡稱《問題解答》)中對上市公司在發行權益性證券過程中發生的各種交易費用及其他費用,應如何進行會計核算的解答中規定,上市公司為發行權益性證券發生的承銷費、保薦費、上網發行費、招股說明書印刷費、申報會計師費、律師費、評估費等與發行權益性證券直接相關的新增外部費用,應自所發行權益性證券的發行收入中扣減,在權益性證券發行有溢價的情況下,自溢價收入中扣除,在權益性證券發行無溢價或溢價金額不足以扣減的情況下,應當沖減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發行權益性證券過程中發行的廣告費、路演及財經公關費、上市酒會費等其他費用應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財會[2010]25號文件第七條上市公司對因發行權益性證券而發生的有關費用進行會計處理也作出如下特別規定,即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包括作為企業合並對價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發生的審計、法律服務、評估咨詢等交易費用,應當分別按照《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4號》和《企業會計准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但是,發行權益性證券過程中發生的廣告費、路演費、上市酒會費等費用,應當計入當期損益,並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上所及,《問題解答》與財會[2010]25號文件皆對因發行權益性證券而發生的有關費用作出了應區分上述兩種情形進行財務處理,而不能將股票發行費用完全從發行收入中沖減。也就是說《問題解答》及財會[2010]25號文件對股票發行費用的處理是分兩步處理,即直接歸屬於發行權益工具新增外部費用從發行收入中處理,其他費用計入當期損益,後一種處理的結果從財務層面上而言則將直接導致上市公司利潤的減少,也進而影響上市公司的「業績」。
摘自中華---會計==網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