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可以持有並買賣自己公司發行的股票嗎
可以,但是要審批並且公告。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條「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的原因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依照前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收購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五;用於收購的資金應當從公司的稅後利潤中支出;所收購的股份應當在一年內轉讓給職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不允許上市公司買賣本公司股票,目的是為了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市場「公開、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則,維護證券市場的正常秩序,具體來說,主要是為了防止上市公司通過買賣、炒作本公司股票的方式進行內幕交易。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職員或主要股東,由於其地位、職務等便利,在獲取有關公司經營與發展的內部消息方面比一般投資者有優勢。如果允許上市公司買賣本公司股票,他們很可能會通過這種方式利用內幕消息來牟取非法收益。因此,不允許上市公司買賣本公司股票是防止內幕交易的重要措施之一。 《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七十條 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不同情況,單處或者並處警告、責令退還非法所籌股款、沒收非法所得、罰款;情節嚴重的,停止其發行股票資格: (一)未經批准發行或者變相發行股票的; (二)以欺騙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准發行股票或者獲准其股票在證券交易場所交 易的; (三)未按照規定方式、范圍發行股票,或者在招股說明書失效後銷售股票的; (四)未經批准購回其發行在外的股票的。對前款所列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給予 警告或者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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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公司給員工發的股票是什麼股啊一般 可以立刻出售嗎
你的情況真的很特殊,以前聽說過申國萬銀給員工發過股票,好像鎖定期是不少於36個月,最後大家都發財了!
C. 股票是怎麼買賣的當一個公司發行股票時,是什麼機構幫它賣的投資者是怎麼買股票的想賣就能賣嗎他
公司發行股票要找券商幫它承銷的,就是找證券公司代理發行;投資者買股票有兩種方式,其一是在一級市場,也就是股票剛剛發行時從券商手中直接申購到的;其二就是在二級市場買入,也就是上交所和深交所。在二級市場上有足夠多的用戶,可以保證你想買的時候能買到股票,想賣的時候也能賣的出去
D. 為什麼公司增發股票會使股東認為股票價格過高進而開始出售自己手上的股票
增發股票是指上市公司為了再融資而再次發行股票的行為。 《證券法》、《公司法》和中國證監會於2006年5月7日公布並於次日實施的《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發行管理辦法》)對上市公司增發股票作了相應規定。
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
(2)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
(3)募集資金使用符合有關規定;
(4)本次發行將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的,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其他規定。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
(1)本次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上市公司的權益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嚴重損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違規對外提供擔保且尚未解除;
(4)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6個月內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5)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6)最近一年及一期財務報表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所涉及事項的重大影響已經消除或者本次發行涉及重大重組的除外;
(7)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E. 公司在多個地方上市,那股票出售方式是什麼
包銷發行方式
是由代理股票發行的證券商一次性將上市公司所新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購下來,並墊支相當股票發行價格的全部資本。
由於金融機構一般都有較雄厚的資金,可以預先墊支,以滿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資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願意將其新發行的股票一次性轉讓給證券商包銷。如果上市公司股票發行的數量太大,一家證券公司包銷有困難,還可以由幾家證券公司聯合起來包銷。
F. **公司出售股票後,基本上再也從那些股票得不到錢了,除了增發是嗎 ...
第一個問題,是的,除了增發公司就不能得錢。公司大股東和公司是不同概念,今年限售股解禁,公司大股東可以拋售股票。
G. 公司為什麼要發行股票,買賣股票錢還是在股民之間流通啊,根本就沒到公司手中啊,公司怎麼籌集資金
公司籌集資金是在初始發行的時候,已經發行的股票在交易所交易那是不能給發行公司籌集額外資金的,但如果公司股票交易活躍,可以給公司擴大影響,將來增發股票可以方便的籌集到資金.股票收益一部分是現金收益,就是股利,優先股叫股息,普通股一般叫紅利.第二種收益來源叫資本利得,就是買賣差價收益,第一項收益是在發行公司決定分派紅利的時候,股東才能獲取的,第二項收益是股價上漲的時候才能獲取的,否則股價下跌那就是損失了,總投資收益等於兩項之和
H. 股票有公司發的50股 怎麼買賣啊
買50股不可以操作,賣50股是可以的;
存在50股的情況,可能是參與你送轉股!
例如:一隻股票你有100股,10送5股,那除權後你總共就有150股了~
股市有風險,有盈利的情況下建議果斷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