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某上市公司大股東將自己持有的股票質押給證券公司 證券公司可以用來在2級市場買賣嗎
不可以 這部分股票將作為質押物凍結。券商不可以自由買賣。除非等客戶違約沒還款。
2. 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給證券公司是利還是空
股份質押一般體現出公司的現金流不足,也表現出公司短期內需要資金經行項目經營以及投資。一般情況理解下,股價下跌是大概率的。但由於市場有主力的存在,股價的走勢不能常規化理解,更多的是利用心理從而進行人為操作。望採納~
3. 股東質押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
你好,股票質押是一種常見的融資方式,是指上市公司把一部分股權質押給證券公司,獲取一定的資金,對股票的影響不一定是利好,也有可能是利空,需要根據質押後所融取的資金用途以及股票質押數量情況進行具體分析。
如果該公司因為發展主營業務或者開展新項目,增加公司的競爭力,缺乏資金,進行股權的質押,獲得一筆資金,則是利好消息。當然,如果質押的是流通股,投資者需求量不變的情況下,這意味著,供不應求,將是利好消息。
如果上市公司進行股票質押,僅是為了解決財務問題,支付員工工資,這種質押是不利於公司的發展,股票的上漲,是一種利空消息。當一家公司出現高額質押情況時,比如,質押率超過50%,這表明該公司急需現金,其風險性較高,投資者將會大量拋出手中的股票,導致股價下跌,是一種利空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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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上市公司高管股權質押給證券公司錢主要干什麼用
以5%為標准,達到5%或以上的是必須公告的,主要的參考政策是《上交所發布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法(試行)》,其中相關條款如下:第四條業務協議應當載明甲乙雙方的聲明與保證,包括但不限於:(一)甲乙雙方應當具有合法的股票質押回購交易主體資格。甲方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等禁止、限制或不適於參與股票質押回購交易的情形;(二)甲乙雙方用於股票質押回購空間的資產(包括資金和證券,下同)來源合法,並保證遵守國家反洗錢的相關規定。甲方向乙方質押的標的證券未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或其他第三方權利,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或權利瑕疵;(三)甲方承諾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保證提供信息的真實、准確和完整性,信息變更時及時通知乙方。甲方同意乙方對信息進行合法驗證,同意乙方應監管部門、上交所、中國結算等單位的要求報送甲方相關信息;(四)甲方承諾審慎評估自身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自行承擔股票質押回購的風險和損失;(五)甲方承諾遵守股票質押回購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交易規則等規定;(六)甲方為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眾多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且以持有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參與股票質押回購的,則創造承諾遵守法律法規有關短線交易的規定;(七)甲方為持股5%以上的股東,且以其持有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參與股票質押回購的,則承諾按照有關規定的要求及時、准確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八)標的證券質押或處置需要獲得國家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准或備案的,甲方承諾已經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事先了相應手續,否則將自行承擔由此而迅速產生騰達的風險;
5. 股票中的解押及質押是什麼意思啊!
質押是債務人或第三人向債權人移轉某項財產的佔有權,並由後者掌握該項財產,以作為前者履行某種支付金錢或履約責任的擔保。當這種責任履行完畢時,質押的財產必須予以歸還。債務人不履行責任時,債權人有權依法將質物折價或者拍賣,並對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最常見的質押是當事人與當鋪所進行的交易。中國擔保法規定,質押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兩種。可作為質押的權利有: 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 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 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 依法可以質押的其他權利。
解除質押就是對質押的解除。質押是擔保的一種情形。
《物權法》第208條規定:「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佔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
(5)股票質押給證券公司有何意義擴展閱讀:
質押特徵
1.具有一切擔保物權具有的共同特徵——從屬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
2.質權的標的是動產和可轉讓的權利,不動產不能設定質權。質權因此分為動產質權和權利質權。
金錢經特定化後也可以出質: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金錢以特戶、封金、保證金等形式特定化後,移交債權人佔有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以該金錢優先受償。
3.質權是移轉質物的佔有的擔保物權,質權以佔有標的物為成立要件。
6. 控股股東所持公司部分股權質押 有什麼目的
控股股東所持公司部分股權質押的目是為公司提供現金周轉。
無論協議轉讓質押的股權還是拍賣、變賣質押的股權都會發生同樣的結果,就是受讓人成為公司的股東。否則受讓人如果取得的是所謂的財產權利。
但是既沒有決策權,也沒有選擇管理者的權利,而這些權利卻由一個與公司財產都沒有任何關系的當事人來享有。
這不是非常荒謬的嗎?因此這也就反證出從一開始設質的就是全部的權利,而不是僅僅為財產權利。因為一項待轉讓的權利如果開始就是不完全的,但是經過轉讓卻變成了完全的,這是不可能的
當公司的股東會作出決議同意出質股份時,實際上就已經蘊含了允許屆時可能出現的股份轉讓,其中包括了對於公司人合性的考慮。
(6)股票質押給證券公司有何意義擴展閱讀:
股權質押效力:
因質物有敗壞之虞,或其價值有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害及質權人的權利時,質權人得預行處分質物,以所得價金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代充質物。
對股權質權,因股權價值的不穩定性,使股權價值易受市場行情和公司經營狀況的影響而發生較大變化,尤其對股票,此傾向更甚。所以股權質權人所享有的質權保全權,對確保其債權的安全極為重要。
股權質押並不以轉移佔有為必須,而是以質押登記為生效要件和對抗要件。質押登記只是將股權出質的事實加以記載,其目的是限制出質股權的轉讓和以此登記對抗第三人。
而不是對股東名冊加以變更。在股東名冊上,股東仍是出質人。據此,可以推斷,出質股權的表決權,應由出質人直接行使。
7. 請問質押是什麼意思對股票有何影響
質押是債務人或第三人向債權人移轉某項財產的佔有權,並由後者掌握該項財產,以作為前者履行某種支付金錢或履約責任的擔保。當這種責任履行完畢時,質押的財產必須予以歸還。債務人不履行責任時,債權人有權依法將質物折價或者拍賣,並對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股權的質押和解質,影響的是這只股票的市場供應量。質押時,市場上流通的股票量要變少,使股票似乎變得金貴起來,股價可能要上漲;反之,解質時,流通股增多,可能下跌。當然不能一概而論,要根據當時的大市和公司經營狀況來確定。
(7)股票質押給證券公司有何意義擴展閱讀:
一、質押特徵:
1、具有一切擔保物權具有的共同特徵——從屬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
2、質權的標志是動產和可轉讓的權利,不動產不能設定質權。質權因此分為動產質權和權利質權。
金錢經特定化後也可以出質: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金錢以特戶、封金、保證金等形式特定化後,移交債權人佔有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以該金錢優先受償。
3、質權是移轉質物的佔有的擔保物權,質權以佔有標的物為成立要件。
二、可以出質的權利類型:
1.匯票、本票、支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
2.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
3.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
4.依法可以轉讓的債權。
5.公路橋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動產收益。
8. 股票抵押給證券公司對股民來說是好還是壞
實際控制人(也就是控股股東)需要用錢就把手上的股份抵押給金融機構,換得現金,跟抵押貸款差不多,在二級市場上的效應就有點像大股東承諾不出售這部分股票,因此,可以當做中性偏利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