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協議轉讓轉出方為上市公司大股東,轉入方何時可賣出股票,是否受證券法6個月內不得賣出的規定限制
1、為保護眾多小股東的利益,證券法對大股東在法定期限內買賣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行為予以必要的限制和監管。由於大股東在決定公司重大問題上有較多的表決權,是證券法所規定的對公司經營情況的內幕知情人。為了防止其利用所持大比例股份的優勢地位,通過頻繁地買賣本公司的股票而影響公司的股票價格,損害其他小股東的利益,證券法專門規定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東,反向進行股票買賣,其間必須間隔6個月的時間;如果未間隔6個月,在該股票買賣中獲取的收益,即差額收入,歸該公司所有。但有一種例外情況,即證券公司承銷股票發行,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時,不受6個月的時間限制。
2、股權轉讓點價值完股權轉讓手續需要間(工商章程變更等)實際完股權交割兩都點價值價值內涵同。
❷ 最新《證劵法》第四十七條該怎樣理解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是指買入的那部分股票,還是全部股票
指買入的那部分股票,夠5%的都包括基金也在內,是針對一,二級市場。
❸ 如果我買一家上市公司股票占其總股本百分之五,六個月以內能買賣么,請注意不是總流通股
分為多個戶,你就不用考慮這個問題了
❹ 證券法里說當一個人持股占總股的5%時成為股東,6個月內不能再買賣,不然違法,請問莊家洗盤為什麼可以買賣
一個主力他會有很多的賬戶,分散在全國各地,這樣他通過眾多賬戶分別持股,就可以做到控制市場的目的~而且一般大的主力都不是一個人,他們都是團隊作業~一個人指揮,眾多操盤手操作~
所以,主力是正規軍,散戶就是散兵游勇
❺ 上市公司董監高買賣股份規范,比如什麼時間段不能買賣,窗口期具體是什麼,年報前30日是30個工作日,等。
以下回答希望能幫到你:
1.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又買入,有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
2.公司董事會不按照上面規定執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三十日內執行。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想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公司董事會不按第一條規定執行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❻ 上市公司5%以上股東買賣股票有6個月限制 如何計算時間
當然是從你的股票上市的那天算起呀。
❼ 持股5%以上股東買賣本公司股票的敏感期是哪些時候,並請給出法律條文規定
以下同樣適用5%以上股東。
證監會對上市公司高管轉讓股份作出規定 高管每年可轉讓股份的數量不得超過上年末持股的25%;對於高管多次買賣的,以最後買賣日計算交易禁止期 。
中國證監會日前發布《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對上市公司高管每年可轉讓的股份數量計算方法、短線交易禁止期、禁止交易窗口期等問題作出明確規定。
《規則》明確,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因上市公司公開或非公開發行股份、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或因上市公司高管在二級市場購買、可轉債轉股、行權、協議受讓等各種年內新增股份,新增無限售條件股份當年可轉讓25%,新增有限售條件的股份計入次年可轉讓股份的計算基數。
《規則》明確,上市公司高管可轉讓股份的數量,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發行的股份為基數。當年可轉讓但未轉讓的本公司股份,應當計入當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總數,該總數作為次年可轉讓股份的計算基數。高管所持股份不超過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轉讓,不受25%的比例限制。
❽ 張某擔任某上市公司董事期間,六個月以後買賣該公司的股票獲利200萬元。該200萬元應當( )。
抄錯題目了吧……應該不是六個月「以後」,是六個月「以內」,要不題目設計得就不對了。
如果是六個月以內,選B。上市公司董事在任期間,在六個月內買入股票又賣出的,或者賣出股票又買入的,所得收益歸公司所有。
❾ 張某擔任某上市公司董事期間,半年內買賣該公司的股票獲得200萬元,該200萬元應當
歸公司所有 公司法規定,上市公司董事6個月內買入股票又賣出的,收益歸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