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給員工發股票甚麼意思
把公司的命運和每一個員工的命運緊密聯系起來,共進退,若公司能夠上市,那手中的原始股價值就會成倍的增長了
2. 承諾給我10%公司股份,具有法律效力嗎嗎
只是承諾無效,必須去工商那辦理股份登記才有效。
3. 新公司承諾給某位挖來的員工股份及工資,會是真實的嗎各位職場資深人士幫忙,萬分感謝!
第一 如果是一些小單位口頭的承諾不算數 要看到合同為准
第二 如果是大公司 可以通過中介的挖角來處理這樣的問題
第三 具體談到的相關的情況 可以都寫到合同裡面
第四 祝福你工作順利 事業發達 生活安康 家庭幸福呀
4. 公司給股票有什麼用
新上市股票有一部分可以流通,另一部分暫時禁止流通。
給優秀員工的,可能就是這一部分,叫做原始股。一般在上市後1~3年解禁。
解禁後可以流通變現。在沒有變現以前,每年可以享受公司分紅。
不過我建議你不要抱太高期望。老闆們很喜歡用這個給員工畫大餅。
我之前做過的一家公司,說好了每年分紅,給股份,每一年老闆都會有借口。直到我做了三年離職,一股都沒落袋。分紅都被老闆以各種借口吃掉了,一分錢沒拿到。
5. 公司承諾給員工股權是否有效
你好,在承諾方承認原口頭承諾內容的情況下:有法律效力。
在承諾方不再承認原口頭承諾的情況下,另一方有證據證明原口頭承諾內容的,也有法律效力。只是口頭承諾的,如果有錄音或錄像、知情人證明等證明口頭承諾的內容的,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履行原承諾。
6. 上市公司大股東承諾收購一定量的股票有沒有法律效力
如果有書面公開承諾的話,具有法律效力。
根據《證券法》第九十六條: 採取協議收購方式的,收購人收購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收購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三十時,繼續進行收購的,應當向該上市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約。但是,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免除發出要約的除外。 收購人依照前款規定以要約方式收購上市公司股份,應當遵守本法第八十九條至第九十三條的規定。《證券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應當依照本法的原則制定上市公司收購的具體辦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第二款:收購人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時,繼續進行收購的,應當依法向該上市公司的股東發出全面要約或者部分要約。符合本辦法第六章規定情形的,收購人可以向中國證監會申請免除發出要約。收購人擬通過協議方式收購一個上市公司的股份超過30%的,超過30%的部分,應當改以要約方式進行;但符合本辦法第六章規定情形的,收購人可以向中國證監會申請免除發出要約。收購人在取得中國證監會豁免後,履行其收購協議;未取得中國證監會豁免且擬繼續履行其收購協議的,或者不申請豁免的,在履行其收購協議前,應當發出全面要約。《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四十八條:以協議方式收購上市公司股份超過30%,收購人擬依據本辦法第六章的規定申請豁免的,應當在與上市公司股東達成收購協議之日起3日內編制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提交豁免申請及本辦法第五十條規定的相關文件,委託財務顧問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提交書面報告,同時抄報派出機構,通知被收購公司,並公告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摘要。派出機構收到書面報告後通報上市公司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收購人擁有權益的股份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的,應當向該公司所有股東發出全面要約;收購人預計無法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發出全面要約的,應當在前述30日內促使其控制的股東將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減持至30%或者30%以下,並自減持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予以公告;其後收購人或者其控制的股東擬繼續增持的,應當採取要約方式;擬依據本辦法第六章的規定申請豁免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辦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一條:符合本辦法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可以向中國證監會申請下列豁免事項:(一)免於以要約收購方式增持股份;(二)存在主體資格、股份種類限制或者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特殊情形的,可以申請免於向被收購公司的所有股東發出收購要約。未取得豁免的,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會通知之日起30日內將其或者其控制的股東所持有的被收購公司股份減持到30%或者30%以下;擬以要約以外的方式繼續增持股份的,應當發出全面要約。《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購人可以向中國證監會提出免於以要約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請:(一)收購人與出讓人能夠證明本次轉讓未導致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二)上市公司面臨嚴重財務困難,收購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組方案取得該公司股東大會批准,且收購人承諾3年內不轉讓其在該公司中所擁有的權益;(三)經上市公司股東大會非關聯股東批准,收購人取得上市公司向其發行的新股,導致其在該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收購人承諾3年內不轉讓其擁有權益的股份,且公司股東大會同意收購人免於發出要約;(四)中國證監會為適應證券市場發展變化和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需要而認定的其他情形。收購人報送的豁免申請文件符合規定,並且已經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履行報告、公告義務的,中國證監會予以受理;不符合規定或者未履行報告、公告義務的,中國證監會不予受理。中國證監會在受理豁免申請後20個工作日內,就收購人所申請的具體事項做出是否予以豁免的決定;取得豁免的,收購人可以繼續增持股份。《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中國證監會申請以簡易程序免除發出要約:(一)經政府或者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進行國有資產無償劃轉、變更、合並,導致投資者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占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比例超過30%;(二)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實發生之日起一年後,每12個月內增加其在該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2%;(三)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0%的,繼續增加其在該公司擁有的權益不影響該公司的上市地位;(四)因上市公司按照股東大會批準的確定價格向特定股東回購股份而減少股本,導致當事人在該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五)證券公司、銀行等金融機構在其經營范圍內依法從事承銷、貸款等業務導致其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超過30%,沒有實際控制該公司的行為或者意圖,並且提出在合理期限內向非關聯方轉讓相關股份的解決方案;(六)因繼承導致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七)中國證監會為適應證券市場發展變化和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需要而認定的其他情形。中國證監會自收到符合規定的申請文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未提出異議的,相關投資者可以向證券交易所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申請辦理股份轉讓和過戶登記手續。中國證監會不同意其以簡易程序申請的,相關投資者應當按照本辦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提出申請。
7. 鎖定承諾對股票是好事還是壞事
什麼樣的股票表現將暴漲?毫無疑問,資產重組股首當其沖。由於資產重組將帶來公司的業績發生質的變化,而不是變化量。我們可以看看幾只股票,如最近開發的近期急升推薦金德和ST東航,還有世紀光華等,並有巨大的機會。那麼如何操作這種類型的股票?我把我的一些想法寫出來和大家分享,不是很成熟,我希望你指教。
首先要知道什麼是可能使或者已經成功重組的股票可以操作,那是不是所有的股票可以參與資產重組,我有一些條件或標准。具體來說,有這么幾個:第一,盈利後的重組有顯著的改善,這一基本能夠滿足,否則就沒有必要調整,部分股東為了讓重組後已通過性能的承諾,這是更好把握。其次,重組後的公司是最好的,在未來的五年中,一個有前途的企業,或企業與行業壟斷,無論是兩全其美,如果你只有一個,那麼投資一定要謹慎。金德這樣的開發,生產玉米油,未來五年甚至更長的時間絕對樂觀,工業佔30%,壟斷性強,又如世紀光華轉型石化企業,這是一個高度壟斷的行業,中國東方和上海航空合並,和世界中國國際航空公司和中國南方三分之一的,等等。二,看點擊看詳細的介入時機。一般人很難提前知道我們零售股重組,反過來,後該消息重組放出來,往往不是一字漲停,那就是,所以我們有機會去,那麼重組失敗,灰頭土臉的了,所以抓住機會介入是非常重要的。具體看重組過程中,公司的股東大會要經過雙方的同意,然後獲得證監會核准,最後,遵守雙方,有趣的是,即使到了最後一步,有產,如第三方橫插一腳,然後例如,一方(基本上是一個邀約方)暫時回去,就像這些人如同兒戲。決定如何重組成功廣泛?首先,股價有所回升,二是有一個比較大的公司人事變動,原有的三家公司賠錢,已經不可持續的,不認為損失是不利於公司重組,越虧損,更加堅定了改制重組成功的大,高的可能性。那麼我們就可以在基本確鑿的重組的情況下進行干預。點擊看詳細最後看價格干預。該公司的估值,重組後應進行。一般有絕對估值和相對估值,可以與該公司等的樣式相比,這將各顯神通。點擊看詳細短,資產,我們的股市的重組增添了許多鮮艷的色彩,我會更關注這類股票的未來,並拿出和大家分享。
8. 公司給股東的承諾書應該怎麼寫/
其實承諾書不寫也沒啥關系,你沒實際風險的,公司破產以注冊資本為限,不追究股東的。一定要放心的話這樣寫:
承諾書
本人與XXX(你的名字)先生為OO公司股東,XXX先生已履行一切股東義務,不負任何出資義務。
OO公司由本人實際經營,XXX先生不參與經營,也不承擔公司經營的責任和風險。
簽名:(你們老闆的)
日期:
這樣寫的好處是你既拜託了責任又沒有放棄股東權利
9. 創業時老闆只給低薪,承諾給多少股份你願意加入
創業公司因為資金、市場等方面相對欠缺,因此在初始員工的招聘上可能會出現低薪,當然有的創業公司為了招攬人才也是可以給出相當有競爭力的薪酬的。至於你說的這種低薪給股份的情況,取決於兩點:一是你對老闆個人能力和人品的信任度,一個是你對公司所處行業的產品競爭力的判斷,因為股份的價值大小在於股份是不是未來值錢,不值錢的股票再多也沒用,再說老闆也不會給很多不是嗎?如果你對以上兩點覺得還可以,根據你能給公司帶來多大貢獻來考慮吧,一般1%-20%不等,看能力對號入座。
10. 公司承諾給「未來式」的股份,有意義嗎有依據嗎
一般這種說法是為了綁人
我前年上過一次這樣的當
我們那時自己掏錢入股
結果好多事出乎意料
被綁了幾年沒有一點意思
你自己多考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