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一隻基金最多能同時持有多少只上市股票
沒有這個上限規定,一般來說一隻基金持有數量至多也就是在30-40隻左右。
披露的時候僅僅披露前十大重倉股。
只要保證,持有單一上市公司股票不超過其流通市值的10%,不超過基金總資產的10%就沒有其他限制了。
Ⅱ 新上市的公司最多可以發行多少股票
要看你確定的最終股本是多少 一般不少於發行後股本的25%
如何確定總股本要看你最終的凈資產是多少 一般是一元凈資產對應一股 如果你凈資產是3000萬元 就是可以轉3000股
Ⅲ 上市公司持有自家股票的上限比例是多少
1、根據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內部持股的比例是沒有上限比例限制的。
2、上市公司是把公司的資產分成了若干分,在股票交易市場進行交易,大家都可以買這種公司的股票從而成為該公司的股東,上市是公司融資的一種重要渠道;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則不能在股票交易市場交易。股份代表了公司的一部分,比如說如果一個公司有100萬股,董事長控股51萬股,剩下的49萬股,放到市場上賣掉,相當於把49%的公司賣給大眾了。
Ⅳ 投資者持有上市公司多少股票可以提出收購,甚至全面收購。
很難的,你持有百分之只5的股份就要申報,如果你要全面收購就要做大股東,不一定要收購全部股票,如果在二級市場上買入,消息透漏可能會導致股價上漲,成本就增大了很多。
全面收購是指收購人計劃收購標的公司的全部股份的上市公司收購方式。
全面收購和部分收購
部分收購的目的在於取得目標公司的相對控股權,而全面收購的目的則在於兼並目標公司,前者是控股式收購,後者是兼並式收購。值得一提的是,向所有目標公司的股東發出收購要約,並不等於全面收購,因為部分收購也必須採用這種形式。向所有股票所有人發出收購要約,體現或強調的是目標公司股東的平等待遇原則。如果受要約人承諾售出的股票數量超過了收購人計劃購買的數量時,收購要約人還必須按比例從所有承諾人處購買。而全面收購則表明要約人慾收購目標公司所有股份的意圖。
另外,全面收購的結果也可能只獲得目標公司的達到法定比例的部分股份,這與部分收購只計劃收購目標公司的部分股份的情況是不同的。全面收購除當事人自願進行的以外,多數屬於強制收購,當收購人持有目標公司股份達一定比例時,法律強制要求其履行法定的全面收購義務。我國《證券法》第81條規定,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的30%時,繼續進行收購的,應當依法向該上市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要約。但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免除發出要約的除外。
Ⅳ 個人持有多少家上市公司股票有何限制么
股票市場上對於股民持有多少家的個上市公司沒有限制,但是對一家公司的持股比例有限制。投資人在證券市場的二級市場上收購的流通股份超過該股票總股本的 5%或者是5%的整倍數時,根據有關法規的規定,必須馬上通知該上市公司、證券交易所和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在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的報刊上進行公告,並且履行有關法律規定的義務。
Ⅵ 請問可以通過持有A股上市公司流通股大量股票成為上市公司大股東嗎
可以,你得先有資金買,在看看現有的大股東持股百分比是多少,你要買的股份百分比要超過大股東手裡的才行,買到總股本的5%時要發起要約收購。
Ⅶ 一個上市公司最多能發行多少股票啊
股票發行(share issuance)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以籌資或實施股利分配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資者或原股東發行股份或無償提供股份的行為。
發行條件
(一)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公司發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種,同股同權;
(三)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證監會按照規定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五;
(四)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五)發行人在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六)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Ⅷ 一個大股東最多能持有多少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
一般個人股東沒有限制。機構股東,如社保基金單個投資賬戶不能持有一家上市公司10%以上股權,外資機構不得持有10%以上股權及以他政策限制股東。
Ⅸ 一個賬戶最多可以買一個上市公司幾成股票
通過自己控制的數個賬戶自我交易 屬於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 是違法的 而且要把一個上市公司的流通股都買了 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在買的過程中就會把股價抬得很高 成本就會很高 再者 任一賬戶持有超過5%的股票就要對外公告了 把每個賬戶都控制在5%以下就需要n多賬戶 很難控制這么多賬戶和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