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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個月是指

發布時間: 2021-08-13 23:03:49

『壹』 轉讓持有時間未達12個月的股票是否要繳企業所得稅

轉讓持有時間未達12個月的股票股息收入,需要繳企業所得稅。

根據國稅函[2008]159號,第二十四條規定:鑒於以股票方式取得且連續持有時間較短(短於12個月)的投資,並不以股息、紅利收入為主要目的,主要是從二級市場獲得股票轉讓收益,而且買賣和變動頻繁,稅收管理難度大,因此,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將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時間短於12個月的股息紅利收入排除在免稅范圍之外。對來自所有非上市企業,以及持有股份12個月以上取得的股息紅利收入,適用免稅政策。

『貳』 員工持股36月鎖定期 12個月解鎖期什麼意思

鎖定期就是新上市的公司未來激勵員工將一定股份出售給員工,並規定其在一定時間內不能出售手中的股票,這個中間時段就是鎖定期。

解鎖期就是鎖定期滿後員工可以對自己手中股票進行自由出售的時間段。與之相關的是禁售期。所謂的禁售期和鎖定期都是公司自己對激勵的股權進行規定的。兩者就沒多大區別,都是在一定時間內不能在市場上出售。


如果現在還不能在市場上流通,那麼禁售期就是證券市場規定的。而鎖定期就是公司規定在禁售期到達之後,還要你持有的那段時間內不能出售。一過鎖定期後,就可在市場上出售了。

(2)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個月是指擴展閱讀

買股票的手續費

股票買進和賣出都要收傭金(手續費),買進和賣出的傭金由各證券商自定(最高為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三,最低沒有限制,越低越好。),一般為:成交金額的0.05%,傭金不足5元按5元收。賣出股票時收印花稅: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 (以前為3‰,2008年印花稅下調,單邊收取千分之一)。

2015年8月1日起,深市,滬市股票的買進和賣出都要照成交金額0.02‰收取過戶費以上費用,小於1分錢的部分,按四捨五入收取。

還有一個很少時間發生的費用:批量利息歸本。相當於股民把錢交給了券商,券商在一定時間內,返回給股民一定的活期利息。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票

『叄』 持有時間12個月以上股票取得的分紅是否免稅

持有12個月以上,分紅免稅。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因此,若屬於居民企業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超過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則免繳企業所得稅。

『肆』 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增持自己的股票並鎖定12個月是什麼意思

大股東增持,一般是有前提條件
弱勢下,控股股東要保證股價低於多少錢的時候進行一定比例的增持;
控股股東買賣票超過1%就要公布信息

弱勢下增持,那也是利空,強勢下增持,看當利好

『伍』 什麼是連續持有上市公司股票12個月以上的證明材料

證券公司每個月給你的交割清單就可以證明了。

『陸』 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居民企業之間的。


居民企業之間——不包括投資到「獨資企業、合夥企業、非居民企業」

『柒』 關於連續持有股票12個月以上股息、紅利免稅的疑問

個人觀點:
第二種理解是正確的。因為企業在持有不到12月期間收到紅利,由於企業不確定是否會在「收到紅利」與「足12個月」前賣掉股票,如果把該紅利作為免稅收入,第一則會違背稅收優惠目的,第二企業會以此進行逃避納稅。
對於企業在持有超過12月前產生的紅利該怎麼辦?很簡單:據稅法規定「足12月」就能享受優惠,企業可以按以下方式做:
持有足12時去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備案,備案完畢後的第二個納稅年度申請退稅!!
希望對你有用!

『捌』 連續持有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可否免所得稅

你好,持有不足12個月,不能免除紅利稅。持有1個月至12個月賣出的,按照紅利發放金額的10%交稅。

『玖』 為什麼持有非上市企業不足12個月的股息紅利收入也適用免稅政策

因為持有非上市企業不足12個月的股息紅利收入不在徵收范圍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所以,根據以上兩個規定持有非上市企業不足12個月的股息紅利收入不在徵收范圍內,適用免稅政策。

(9)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個月是指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相關規定

一、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

1、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

2、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

3、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

4、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

5、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

二、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拾』 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動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均為應稅收入嗎

是的,但不包括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以及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的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對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的與其在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能夠享受免稅優惠的,也不包括連續持有被投資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的時間不足12個月的投資。不列入免稅收入的理由同居民企業。
對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以及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