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香港公司可以做國內公司的股東嗎
可以的,你這種說法就是香港公司控股國內公司,由香港公司控股,則股東一欄為香港公司,
到香港本地律師樓出示資質證書,提供法人監事身份證回鄉證(如果是香港人的話),公司的性質是外資企業需要實繳。實繳期3年。
⑵ 我們可以在國內買在香港上市公司的股票嗎
可以,直接搜一下「港股開戶」,找一家大型證券公司開戶就可以了。
⑶ 香港公司的股票本是什麼
股票本是香港公司注冊下來之後的公司資料之一,一個綠色的本子,裡面有香港公司名字抬頭的空白股票本。
跟您簡單介紹下香港公司資料的各個用途:
1、公司注冊證書:相當於國內的營業執照.在證書左上角有公司編號.預約開戶時.銀行會問到.注冊證書長期有用不能掉了.要保存好.
2、商業登記證:相當於國內的稅務登記證.有一年的使用期限.到期需要更換.中間有公司的稅務編碼.右邊有登記證的費用.
3、法團成立表格NNC1:7頁紙包含了公司的內部信息.例如:注冊資金.首次年審需要提供的.NNC1的小票不要撕了.因為銀行要這小票來確認貴司的繳費信息.有去政府受理.
4、英文章程:有8本.開戶需要帶2本.其餘在轉股或更改名字.做賬時需要提供的.都只認原件.另外有1本白色是中文樣本.
5、公司印章:有三枚.分別是長行章.圓子改錯章.鋼印.長形章相當於財務章.董事章都是要長形章.圓子改錯章用於修改錯誤的合同.另外開交通銀行賬戶時需要帶上.鋼印相當於授權章.
6、內部支票本:獎勵員工.年底可以取分紅.
7、公司董事會議冊:公司內部改動時才要用的.一般不用到
望採納,謝謝,不明白可以追問或者私聊我
⑷ 公司在香港上市,員工能持有股票嗎
你們的公司是私人的還是股份制的??這個你都沒有弄清楚,現在很多企業打著上市的旗號融資,實際根本沒有上市的資格,就是為了騙取融資,你還是小心一點為好!公司上市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⑸ 從事股票行業,可以注冊香港公司嗎有沒有什麼限制
香港公司的經營范圍原則上並沒有太大的限制,不管公司名稱如何只要在合法的前提下可經營任何性質的業務,如:財務、醫療保健、船務運輸、進出口貿易、房地產、建築、裝飾裝潢、信息網路、服裝紡織、股票、旅遊、文化出版等;一些在國內比較難注冊的公司在香港都可以得到注冊。
注冊香港公司所需要的資料:
1.董事和股東的身份證掃描件和簽名樣本。(可以是一人)
2.公司的中英文
注冊香港公司的費用:2980元 送200元優惠劵
1. 香港注冊處 1730
2. 香港稅務局 450
3. 章子鋼印綠盒 400
4. 秘書服務費,地址費,文件費,快遞費 600
現在優惠期間合計2980元
包含:一切政府費用,章子鋼印綠盒文件製作費,香港地址費,秘書服務費,快遞費,預約協助開戶費
以後維護費是980元全包。
注冊香港公司取名規則
1.必須有英文,中文可要可不要
2.必須要以有限公司結尾,co.,ltd limited co.,limited
3.可以帶 集團 控股 實業 國際 等字眼,但是為了開戶方便 ,盡量不要帶這些。
參考資料:http://ke..com/view/7694849.htm
⑹ 在香港注冊公司能否做國內的股票
發行紅籌股上市:
紅籌上市公司指在海外注冊成立的控股公司(包括香港、百慕達或開曼群島),作為上市個體,申請發行紅籌股上市。
•優點:
A 紅籌公司在海外注冊,控股股東的股權在上市後6個月已可流通
B 上市後的融資如配股、供股等股票市場運作繭自縛靈活性最高
•國務院在1996年6月頒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在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即《紅籌指引》)嚴格限制國有企業以紅籌方式上市。
•中國證監會亦在2000年6月發出指引,所有涉及境內權益的境外上市項目,須在上市前取得中證監不持異議的書面確認。
⑺ 香港公司如何做股權轉讓
在香港公司成立後可以根據公司的需要和實際情況做出適當的資料變更,變更的內容包括:股東董事變更,公司名稱變更,注冊資本變更,注冊地址變更,法定秘書變更等。
但香港公司股份轉讓的限制在香港,私人公司股份的轉讓除受到《公司條例》中有關私人公司的股份權利限制外,還受到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限制。
私人公司的章程細則一般都有先買權條款,股東在轉讓股份時須依規定先向其它成員提出要邀約。轉讓人可將其意圖通知公司董事局,並以董事局一致同意的第三人(如公司核數師)決定的或依規定的價格向其它成員要約,也可先由轉讓人與公司內擬受讓的某一成員議定價格,再經董事局按該價格、股數向其它股東提出要約,如其它股東願意受讓則按各股東的持股比例分配之;如果其它股東無此願望,則由該擬受讓的成員受讓該股份。
公司章程細則如未有規定公司可買下依上述方式轉讓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則公司成員須全部買下該股份。不然,轉讓人有權將其股份轉讓給公司成員以外的第三人。
在股份轉讓中的作價應反映股份的公平價值。除非公司章程細則有相反規定,香港公眾公司股東有權自由轉讓其股份。但有關股份轉讓的行為,包括股份的作價須受香港有關收購與合並規則等的調整。
一、香港公司股權轉讓的程序:
(1)訂立股份買賣合同,該合同不必以特定的形式,可以是書面或口頭的。如果合同因特定股份的買賣而訂立,股份的衡平法權利(the equitable title)立即轉移給買主,在其後公司公布紅利時買主有權享有。對公司而言,擁有股權、享有紅利者是注冊股東。
(2)提交適當的轉讓文件。公司章程細則可要求股份轉讓須以契約(deed)的形式,但這很少見,常見的股份轉讓文書形式是由轉讓人和受讓人簽署的文件。
(3)登記。公司章程細則如規定股份轉讓登記的事項,董事局須遵守。法例規定,公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對尚未繳清股本的股份之轉讓,和任何公司已有留置權的股份之轉讓,可拒絕登記。另外私人公司董事局無須說明理由,可拒絕登記任何股份轉讓,不論有關股份是否已繳清股本。
通過股份轉讓登記手續,公司不僅承認受讓人成為股份持有人,也接受受讓人成為公司的新成員。登記之後,如公司成員轉讓其全部股份,公司將在成員名冊中注銷其成員資格,增補新成員的數據,並且發新股票給新成員。如公司成員轉讓其部分股份,公司將保留其成員資格,並按其轉讓後持有的股份另發新股票。除非公司章程細則或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另有規定,轉讓股份交由公司登記並非必要程序。
不過,根據《公司條例》,公司如未登記受讓人的權益,轉讓人仍被視為股份持有人。而且,除已登記的股份持有人外,公司無須承認任何人對有關股份因信託或公義而享有的權益,因此股份轉讓雙方應盡可能依手續完成轉讓登記。公司必須在收到有關股份轉讓文書之後兩個月內,通知受讓人和轉讓人是否接納登記有關股份轉讓。
香港公司股份轉移(transmission of shares)股份轉移指由於某些法律效果,股份自動轉移給第三人。例如:
(1)原股份持有人死後,有關股份的業權自動轉移到死者的遺產承辦人。根據《公司條例》,某人士只要提供依法驗訖的遺囑或遣產管理文書,公司必須承認該人士的業權。
(2)股份持有人破產,其名下的股份業權,可由破產信託人接收。破產信託人可要求登記為合法股份持有人。根據現行法例,股份因法律效果而自動轉移給第三者,公司如拒絕登記有關股份的轉移,受讓人有權要求公司說明其拒絕的理由,公司應在受讓人提出要求登記後二十八日內說明拒絕的理由。如公司未說明或逾期說明拒絕的理由,則必須登記有關股份轉移。
二、股東董事變更需提供的資料:
(1)填寫一份《綜合業務委託書》。
(2)新股東董事有效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3)註明股份分配比例。
(4)公司章程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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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香港離岸公司股票投資盈利是否要課稅
報稅方式:根據在香港有無經營,可分兩種方式進行報稅:
a.做帳報稅;
b.零申報;
香港有無經營的判定條件(三種情況符合一種就可視為在香港有經營):
a是否有開立銀行帳戶,賬戶中是否有資金流動;
b是否同香港客商有商業往來;
c是否曾在香港海關報關,在政府機構有無經營記錄
業務上雖然都是OFFSHORE,但是投資股票是用的公司開立的銀行賬戶,賬戶中有資金流動。所以需要根據一定比例繳納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