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定增對象可以是主辦券商的子公司嗎
可以的啊,也可以是其他的啊,所以這個不是很難的啊,難的是你在這個是怎麼去交易這個股票這快的啊
⑵ 上市公司定向增發的股份是從哪出的
增發就是無中生有,不是從那裡來的.就跟首次發行一樣,發行前是沒有的.你給他錢,他就給你一個你已經給過錢的憑證,這個憑證就是發行的股票.沒人給錢,這個憑證就誰也沒有
⑶ 定向增發股票取得長投會計處理怎麼做
所謂配股,就是被投資企業規定投資企業可以一定的價格購買一定數量(原始股份的百分之幾)的被投資企業的股票。配股也是支付股利的一種方式,配股一直被上市公司用來作為一種籌集資金以增加股本的手段,同時也是上市公司支付股利的一種方式。在我國目前條件下,大多數企業都是採用配股方式。送股與配股的不同之處在於:送股是無償發放股票股利,而配股則是低價有償發放,即投資企業並不是無償取得被投資企業的股票,而需付出一定的對價。
配股實際上是相當於公司給予老股東一項認股權,使老股東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決定是否在特定時期內按配股價格購買一定數量的股份,以保障能按原比例保持對公司的控制權。一般而言,配股價格高於股票面值但遠低於其市價。老股東如果行使認股權按配股價格買進股票後再按較高市價賣出便可賺得一筆差價;有的公司還規定配股權可以轉讓,因而這種認股權本身也是有價值的,這種特殊的權利只有公司的股東方可獲得。在配股價低於股票的市場價格時,認股權具有內涵價值。在配股時,有三個重要的日期:配股宣布日、配股證明(認股權)發行日(股權登記日,又叫除權日)、配股到期日。從配股宣布日到發行日(股權登記日), 股份與其權利是不可分離的。在發行日(股權登記日)到到期日之間,股票與認股權就可以獨立出售,因而應該確認配股權的價值。
對於被投資企業,在宣布配股的時候,並不需要作會計處理。在以規定的配股價認購股票時,應按股票的面值增加股本,收到的現金,其差額計入資本公積。
如果公司決定將配股權出售,做如下分錄:「借:現金,貸:長期股權投資-認股權、投資收益」。
⑷ 定向增發股票為什麼可以取得其他公司股權
那是以其他公司的股權來認購增發的股票,以資產認購股票,這個資產就是其它公司的股權.這種情況在上市公司向大股東增發時經常用到,大股東不是用資金來認購增發的股票而是用它持有的其它公司的股權來認購.
⑸ 為什麼定向增發股票可以取得其他公司的股權
定向增發是增發的一種。向有限數目的資深機構(或個人)投資者發行債券或股票等投資產品。有時也稱「定向募集」或「私募」。發行價格由參與增發的投資者競價決定。發行程序與公開增發相比較為靈活。一般認為,該融資方式較適合融資規模不大、信息不對稱程度較高的企業。中國在新《證券法》正式實施和股改後,上市公司較多採用此種股權融資方式。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包括: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市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則為36個月)不得轉讓,募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違規行為等。
⑹ 為什麼定向增發股票可以取得其他公司的股權
定向增發股票取得其他公司股權原因:
定向增發是屬於公司處於初創期、天使投資、PE或VC階段對外出售公司股份融資的一種方式。因此取得定向增發的股份是認購公司的資產,占據公司定向增發一定的股權。
定向增發股票:
定向增發股票是指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也叫定向增發的股票。根據證監會相關規定,關於非公開發行,除了規定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市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為36個月)不得轉讓,募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違規行為等。非公開發行並無盈利要求,即使是虧損企業只要有人購買也可私募。
⑺ 定向增發股票與長期股權投資問題
定向增發和長期投資概念不一樣的。,長期投資是誰都可以參與的,而且一般年限相對較長。而定向增發只是向特定對象募集資金不是誰都可以參與的。而且年限上可以若干不等的。
⑻ 關於集團內子公司間定向增發問題
這個屬於增發股份吸收合並,也就是說P公司向S公司的股東發行了1500W股P公司的股票,從而得到了S公司的控制權,而S公司的股東將不再有本公司的股票,而是相應的換成P公司的股票
⑼ 以定向增發股票的方式購買同一集團內另一企業持有的A公司股權。
同一控制下的合並方以發行權益性證券作為合並的報價的話,長期股權的賬面價值應該是被合並方的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所以這題應該選擇A。9000*0.8-2000-50=5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