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大股東減持計劃期間內未實施減持短期是利好還是利空
利空。
看股價在高位還是地位,如果低位出利空,八成是利用利空吸籌,如果是高位出利好,八成是出貨,本來要減持,但是還沒有實施減持,最終還是要減持,肯定是利空。
大股東減持解讀為偏利空,股票市場的投資原理是:當投資者看好某公司未來發債前景的,可以買入該公司股票,待公司盈利後,獲取公司分紅。大股東既然減持公司股票,說明大股東有可能發現更好的投資項目或者長期不看好公司股價的上升空間,基於此兩點出發大股東減持偏利空。
(1)公司股票減持卻沒減持擴展閱讀:
利空:對空頭有利,且能促使股價下跌的因素和消息。比如2010年1月12日,央行宣布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重大利空消息,導致13日滬指跌2.8%,深成指跌2.97%。存款准備金指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准備的在中央銀行的存款,中央銀行要求的存款准備金占存款總額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備金率。
⑵ 為什麼控股大股東減持沒有公告
閃牛分析:曾今「三友化工」出現過一次,具體原因如下:
經核實,今年一季度公司控股股東唐山三友鹼業(集團)有限公司減持的1953萬股公司股票系其2015年7月公司股票價格非理性下跌時,為維護公司股價,響應中國證監會等監管部門號召,鹼業集團使用自有資金通過證券公司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從二級市場以集中競價方式增持的公司股份。鹼業集團本次減持公司股票的行為不適用2017年5月中國證監會和上交所減持新規要求。增持情況公司已分別於2015年7月11日、2015年9月2日公告。鹼業集團減持系其出於自身資金需求,目前沒有新的減持計劃。
⑶ 股東減持期滿未實施是利好嗎
股市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大股東減持在A股市場通常是利空。也有些個股在某些情況下,大股東雖然公布實施減持的到期了卻沒有減持。這種情況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有的時候股價跌幅太大,大股東無法減持。也有些可能出於某種目的而沒有減持。比如000950的成葯控股。,在2020年2月11日公告公司第二大股東深圳茂業集團擬減持不超過公司5%的股份。也就是說最大可減持8600多萬股。但到了半年時間後減持期滿。最終一股也沒有減持。
股價也沒有大漲,也沒有大跌。業績也還不錯。或許是有人吃貨吧。公司具有比較大的潛力,概念也比較獨特。比如疫苗冷鏈概念在上市公司中是不多的。也是一個醫葯類商業連鎖企業。在重慶佔有50%的市場。最近一段時間多次進行重組兼並。後市上漲的機會還是比較大的。
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⑷ 股票已過解禁期,公司為什麼還不給減持
解禁只是規則上允許股東買賣被禁的股票份額,並不代表規劃強制公司股東一定要進行減持,有的公司前景好,業績好,股東也不缺錢,他們就沒有理由將自己的股票賣出,他們會等待更好的出手機會。
希望我的回答能讓你滿意,謝謝。
⑸ 為什麼可以隨便減持公司股票.如果我是管理
一賺,二平,七虧,這就是股市的真實寫照。只要是市場就有賺錢的可能,只是看你如何執行操作罷了。如果你是一個有紀律的交易者,恭喜你至少你已經具備成長為高手的潛質,執行交易紀律是每一位高手成長的必經之路。什麼盤感,對熱點板塊的敏感度,方法這些都是可以通過不斷的學習經驗積累到一定程度之後後天成長起來的,唯有執行交易紀律這一點,太多的人知道卻做不到如果你的股份數不太多的話,可以通過二級市場進行減持,但是容易造成股價的大幅波動。因此最好的辦法就是通過大宗交易進行。2、禁止短線交易,即買入後六個月內不得賣出,賣出六個月內不得買入;3、禁止敏感期買賣股票,即定期報告披露30日前,重大事項公告後兩個交易日內。意思是:經歷去年的股改洗禮,越來越多的「大非」「小非」已經或即將解禁流通,這些大股東們增持還是減持公司股票,能相當程度地反映公司是否具有投資價值增持:證券業中的一句行話,顧名思義就是增加持有,也可以叫加倉。無論是對股票、期貨、基金、其它可以上市交易的證券、商品等在原有的基礎上再添加買入都可以叫增持。也就是說你原有了一定的倉位,再添加買入就是增持——加倉。我原持有的股票今天又買了100股,也可以說加倉100股,或增持100股。減持,股市與期貨市場專用術語。非流通股可以流通後,他們就會拋出來套現,叫減持。5%已經夠多了。大股東減持上市公司股份,通常被普通投資者認為是一種利空,習慣上認為「連大股東都不看好公司前景,股票肯定下跌」,然而,證券市場的最大魅力就是沒有鐵律,沒有死規,近一段時間以來,一些有大股東減持公司股份的股票,不但沒有下跌,反而卻走出了凌厲的上攻行情,這也是股市的詭異之處。第一種情況:大股東也有急需用錢的時候,這種情況通常必需在短時間內,有時甚至一兩天出清。問題是,大股東持有的股票數量多,在二級市場的交易中就沒有辦法及時甩出去,因為普通散戶沒有這么多錢去買,尤其是行情低迷時,沒有人買,大股東怎麼會賣出?因此張三股東可能與李四(有實力者,一般都是游資)商量好,我賣你買,可省去你慢慢吸貨的時間,也是對你資金成本的一種節省,證券市場現規定的大宗交易制度,大大的方便了這種合作方式。新接貨的主力如真的有實力,又是急性子果斷發起短線的上攻是可能的。第二種情況:大股東承諾在其後多少天以內減持股票,提前告知股民,我要減持,而且不會馬上減持,讓股民思想上也做好隨時撤離的准備。對於這種情況股民要會站在大股東的角度去想,一定要清楚大股東也不會做賠本的事情,也不會等到減持那一天,股票反倒下跌了很多,試問,哪一個大股東愛做這種讓自已倒霉的事情,如股價翻番後,我再減持是多麼得意的事。對於這種減持關健是要把此股主力或大股東的持股成本想辦法摸清,如確信股票不上漲,大股東減持根本就沒有利潤,你就堅定跟之,必有所獲。
⑹ 上市公司發公告要減持股票,但是都過來大半時間了還一股都未減,什麼意思
應該是提前預告減持還沒有到減持日期,或者是想減持但是覺得公司股價還可以漲所以還沒實行
⑺ 公司減持股票是好是壞
當然,不能一言以蔽之。
有好有壞,具體到某個公司,要具體分析。
不少減持是壞的,比如私人大股東逢高套現,用於自己消費。盡管無可厚非,但也是與民爭利的行為。
(反過來,大股東在低位增持,市場效果往往正面得多。)
對於大股東持股比例過大的上市公司,主要股東減持,利於提高流通在外的股票比例,減輕投資者對大股東減持壓力的預期,提高股票的活躍度。
某些國有大型上市公司,根據上級要求,配合抑制市場過熱的減持,往往是難說好或者壞,更多是一種管理市場預期的手段,對公司的經營,對投資者的影響中性。
對於某些隱瞞公司潛在風險,已經減持在先,再暴露公司問題的公司,就不僅僅是道德敗壞,很可能觸犯規條。這種減持,投資者就要警惕了。
不少公司即使減持了,股票依然漲個不停,原因是公司業績太好了。短期負面,很快被市場消化。
所以,公司的業績走向也同樣要一起參考,不少被市場解讀為利空的減持,往往轉化為進場機會。
⑻ 公司股東減持,出售公司股票意味著什麼
在股票市場中很多主要的股東都會在適當的時機選擇減持所持股份,有的是為了改善自身的生活,還有的是為了投資其他公司需要資金,也有就是對於股價自身過高的擔憂向市場投放需要冷靜的信息一面給大部分投資者造成更大的影響。總歸來講就是要麼是資金的需要,要麼就是對於市場釋放相應的信息。
還有就是限售的股份,很多企業在上市後存在限售的股票,需要一定的時間才能夠被解禁出售,一般來講為3年的時間。
而這些股份在資金手中除了占股以及享有股東權利以外並沒有其他作用,有的股東就去質押股份然後換成金錢來運轉,但是質押股份並不是白白質押後拿資金出來,而是需要付出利息代價。
而並不是每位股東都認可這樣的事情,就存在出售自己的股份來獲取資金來源,也就形成了當大量解禁潮來時,很多大股東在減持自己的持股以獲得資金。
(8)公司股票減持卻沒減持擴展閱讀
1、大股東減持股份及減持數量大小與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其他股東持股比例等相關
2、減持多發生在業績差的公司;
3、減持多發生在成熟期或衰退期行業的公司(成熟型公司或衰退型公司),對於成長型公司,很少發生減持;
4、公司估值過高不利於公司發展,創業板的高發行價發揮了反作用力,減持的高額收益減弱了高管們推動公司持續發展的動力。但辯證來看,高管減持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幫助創業板市場擠掉泡沫,加速創業板估值的理性回歸。
5、財務投資者看重的是短期盈利,戰略投資者看重的是公司長遠發展。戰略投資者減持,往往是因為對企業長期不看好,這也會成為股價的負面信號。
⑼ 上市公司的股東在減持股票時若截止期到期股票還未減持完還可以減持嗎
上市公司的股東在減持股票時若截止期到期股票還未減持完還可以減持嗎?上市公司股東減持的最新規定為中國證監會在2017年5月26日公布施行的《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范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董監高)減持股份行為,促進證券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持股5%以上股東(以下統稱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以及股東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適用本規定。大股東減持其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買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應當遵守《公司法》《證券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證券交易所規則中關於股份轉讓的限制性規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曾就限制股份轉讓作出承諾的,應當嚴格遵守。
第四條 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可以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賣出,也可以通過協議轉讓及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減持股份。因司法強制執行、執行股權質押協議、贈與、可交換債換股、股票權益互換等減持股份的,應當按照本規定辦理。
第五條 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本規定,以及證券交易所規則,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第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6個月的。(二)大股東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3個月的。(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監高不得減持股份:(一)董監高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6個月的。(二)董監高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3個月的。(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由證券交易所予以備案。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計劃的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擬減持股份的數量、來源、減持時間區間、方式、價格區間、減持原因。減持時間區間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大股東、董監高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披露減持進展情況。減持計劃實施完畢後,大股東、董監高應當在兩個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予公告;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未實施減持或者減持計劃未實施完畢的,應當在減持時間區間屆滿後的兩個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予公告。
第九條 上市公司大股東在3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應當符合前款規定的比例限制。股東持有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在股份限售期屆滿後12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的數量,還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比例限制。適用前三款規定時,上市公司大股東與其一致行動人所持有的股份應當合並計算。
第十條 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並導致股份出讓方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東身份的,股份出讓方、受讓方應當在減持後6個月內繼續遵守本規定第八條、第九條第一款的規定。股東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股份出讓方、受讓方應當在減持後6個月內繼續遵守本規定第九條第二款的規定。
⑽ 為什麼大股東減持股價不跌反漲
一些重要股東減持是有上市公司的利好來護航的,或者是有其他機構接盤。這類減持股價有可能不跌反漲,但不排除有利益輸送嫌疑。而其他機構的接盤,則不排除有內幕交易之嫌。
基於對上市公司流通股比例過高會使國家失去企業控股權的擔心,精心設計了國家股、法人股、公眾股和外資股並行的股權結構。
其中公眾股、外資股為流通股、法人股、公眾股和外資股並行的股權結構。其中公眾股、外資股為流通股,國家股、法人股為非流通股,這種股權結構曾在一定意義上促進了股市的形成和發展。
(10)公司股票減持卻沒減持擴展閱讀
市場經濟的本身就是不同產權主體之間的交換關系,沒有獨立分散的產權主體,也就沒有真正的市場經濟。而市場經濟又是以民營經濟為主體,而不是政府經濟為主體。因此,有種觀點認為,產權改革是國企改革的「綱」。
造成國企困難的原因,除了政企不分,責權不明,關鍵不在國企過於龐大,包羅萬象,戰線過長。所以,只有通過減持來改變國字型大小,「降格以求生存」,才有可能解決國有企業投入大產出少的現象。
不難想像,通過國有股比重降低及社會公眾股上升,可逐步實現充分發揮和利用非國有股權所有者在公司治理中的積極作用,同時弱化國有產權代表的不利作用,使公司治理結構得到實質意義上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