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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發行股票總額不超過公司凈資

發布時間: 2021-08-23 06:24:30

Ⅰ 上市公司首次發行股票的總額多少是按公司總資產來定嗎

不是,首先公司要是股份制的,不是股份制的要變成股份制。
然後,按照公司的注冊資本計算股本,通常每股面值是1元,那麼注冊資本通常也就是原始股本的數目。

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累計發行債券總額不得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____。

累計債券總額不超過凈資產的40%。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我國債券發行的主體,主要是公司制企業和國有企業。企業發行債券的條件是: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3 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6 000萬元。

2、累計債券總額不超過凈資產的40%.

3、公司3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4、籌資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

5、債券利息率不得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其他條件。

(2)公司發行股票總額不超過公司凈資擴展閱讀

公司發行債券的優缺點為:

優點:

(1)資本成本低

債券的利息可以稅前列支,具有抵稅作用;另外債券投資人比股票投資人的投資風險低,因此其要求的報酬率也較低。故公司債券的資本成本要低於普通股。

(2)具有財務杠桿作用債券的利息是固定的費用,債券持有人除獲取利息外,不能參與公司凈利潤的分配,因而具有財務杠桿作用,在息稅前利潤增加的情況下會使股東的收益以更快的速度增加。

(3)所籌集資金屬於長期資金

發行債券所籌集的資金一般屬於長期資金,可供企業在1年以上的時間內使用,這為企業安排投資項目提供了有力的資金支持。

(4)債券籌資的范圍廣、金額大

債券籌資的對象十分廣泛,它既可以向各類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籌資,也可以向其他法人單位、個人籌資,因此籌資比較容易並可籌集較大金額的資金。

缺點:

(1)財務風險大

債券有固定的到期日和固定的利息支出,當企業資金周轉出現困難時,易使企業陷入財務困境,甚至破產清算。因此籌資企業在發行債券來籌資時,必須考慮利用債券籌資方式所籌集的資金進行的投資項目的未來收益的穩定性和增長性的問題。

(2)限制性條款多,資金使用缺乏靈活性

因為債權人沒有參與企業管理的權利,為了保障債權人債權的安全,通常會在債券合同中包括各種限制性條款。這些限制性條款會影響企業資金使用的靈活性。

Ⅲ 1. 發行公司債券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6000萬元。A. 正確 B. 錯誤 C. 不確定

(2)發行公司債券必須具備的條件:
①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6000萬元;
②累計債券總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40%;
③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④所籌集資金的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⑤債券的利率不得超過國務院的限定的水平;
⑥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Ⅳ 發行股時發行數量是怎麼確定的

發行股票的條件如下:

(一)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公司發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種,同股同權;

(三)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

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證監會按照規定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五;

(四)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五)發行人在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六)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4)公司發行股票總額不超過公司凈資擴展閱讀:

股票發行是公司新股票的出售過程。新股票一經發行,經中間人或逕自進入應募人之手,應募人認購,持有股票,即成為股東。

這一過程一般沒有固定集中的場所,或由公司自己發行,較普通的是由投資銀行、信託公司、證券公司和經紀人等承銷經營。

發行股票有兩種情況:

①新公司成立,首次發行股票;

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資發行新股票。二者在發行步驟和方法上都不相同。創建新公司首次發行股票,須辦理一系列手續。

即由發起人擬定公司章程,經律師和會計師審查,在報紙上公布,同時報經主管機關經審查合格准予注冊登記,領取登記證書,在法律上取得獨立的法人資格後,才准予向社會上發行。

發行方式

綜述

股票在上市發行前,上市公司與股票的代理發行證券商簽定代理發行合同,確定股票發行的方式,明確各方面的責任。

包銷發行

是由代理股票發行的證券商一次性將上市公司所新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購下來,並墊支相當股票發行價格的全部資本。

由於金融機構一般都有較雄厚的資金,可以預先墊支,以滿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資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願意將其新發行的股票一次性轉讓給證券商包銷。

如果上市公司股票發行的數量太大,一家證券公司包銷有困難,還可以由幾家證券公司聯合起來包銷。

代銷發行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發行,中間只委託證券公司代為推銷,證券公司代銷證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續費。

股票上市的包銷發行方式,雖然上市公司能夠在短期內籌集到大量資金,以應付資金方面的急需。

但一般包銷出去的證券,證券承銷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級發行價或更低的價格收購,從而不免使上市公司喪失了部分應有的收獲。

代銷發行方式對上市公司來說,雖然相對於包銷發行方式能或獲得更多的資金,但整個酬款時間可能很長,從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時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資金。

Ⅳ 第九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摺合的實收股本總額不得高於公司凈資產額。

在公司的報表中有一個叫做資產負債表的東西。它說明了,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而這里的所有者權益裡麵包括股本(有限公司成為實收資本),資本公積和利潤。

凈資產=資產-負債。

現在假設該公司的所有者權益裡面只有股本(或資本),而公積金和利潤都為零的情況下。那麼,凈資產才剛剛等於股本。

但是,公司既然是轉變,那說明是在經營途中,公積金應該是大於等於0,因此,股本(或資本)必然小於等於凈資產舉個例子說,某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6000萬元,凈資產為人民幣8000萬元,該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摺合的實收股本總額不得高於8000萬股,每股價值不小於1元(面值)。

就是改制後的股本*每股價值=原先的凈資產的

如果摺合成股本總額之後的數目還大於企業的凈資產,那麼公司的價值就會被人為的誇大了,也就是股東的權益也人為的擴大了,這是不合理的。會侵犯原股東外 特別是上市後新加入的股東的合法權益 容易引起利用股票市場進行資產詐騙等一系列擾亂金融 市場秩序的問題。

呵呵 在法律上 只是個初學者 以上為 個人淺見 如有理解不夠准確的地方還請見諒 共同學習

樓上的 樓主跟你有仇嗎 張口就罵人 小心些 今天你無故辱罵他人 明天很可能就會有人 無緣無故揍你一頓 這就叫因果報應

Ⅵ 公司發行股票後是否必須相應增加註冊資本,有無法律依據

發行股票不一定是增資行為。 大致的賬務處理為,啟動IPO後,按照發行股票面值1000股*1元/股計入股本1000元,5元的發行價高於面值屬於溢價發行,溢價(5000-1000)4000元計入資本公積科目,發行費用500元一次性進入損益類科目

Ⅶ 公司上市時發行的股票總價能不能大於公司的凈資產

不是能不能,是募資總額肯定是大於凈資產,而且發行價高於凈資產有幾倍。發行價和凈資產沒什麼關系。

Ⅷ 股份公司發行債券,累計債券總額不得超過企業凈資產的( )

你這個是公司債券
可以參考

公司債券的發行

1.發行公司債券的條件

(1)有限責任公司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60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

(2)累計債券總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40%。公司已發行但還未償還的債券其相加之和不能超過其凈資產的40%,否則即不能發行新的債券。如果公司已發行的債券尚未募足或者對債券有遲延支付本息的事實並處繼續狀態的也不能發行新債券。

(3)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4)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行債券所籌集的資金不能用於彌補虧損及其他非生產性支出,而應當符合審批機關批準的用途。

(5)債券的利率不得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國務院對公司債券的發行規定的其他的條件。

Ⅸ 向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25%。這里的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是指什麼啊

指的是股份公司發行在外的股票面值總額或股份金額總和。

股本總額是股份公司發行在外的股票面值總額或股份金額總和。股票發行分為面值發行和溢價發行兩種。在面值發行場合,股本總額與面值總額相等;。

在溢價發行場合,股本總額仍然等於面值總額,發行價格與面值的差價收入不能計入股本,只能計入發行公司的資本公積金。股本是股份公司發行的股份金額,或投資者按股份公司股份金額所投入的資本。


(9)公司發行股票總額不超過公司凈資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送轉股之後,公司的總股本增加了,然後注冊資本也增加了。上市公司與其他公司比較,最顯著的特點就是將上市公司的全部資本劃分為等額股份,並通過發行股票的方式來籌集資本。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股份是很重要的指標。股票的面值與股份總數的乘積為股本,股本應等於公司的注冊資本,所以,股本也是很重要的指標。為了直觀地反映這一指標,在會計核算上股份公司應設置「股本」科目。

公司的股本應在核定的股本總額范圍內,發行股票取得。但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發行股票取得的收入與股本總額往往不一致,公司發行股票取得的收入大於股本總額的,稱為溢價發行;小於股本總額的,稱為折價發行;等於股本總額的,為面值發行。

Ⅹ 一般公司發行股票數額占公司股份多少拜託了各位 謝謝

如果是上市公司,那他一般都已經發行股票了呀!你問的是公司發行股票的條件吧? 股票的發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股票以籌集資本的過程。我國《公司法》明確規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發行股票,而有限責任公司是不能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還要經過一定的程序。同時,在股票發行工作開始前,還要確定股票的發行價格,選擇一定的發行方式。 股票發行人必須是具有股票發行資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我國《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件》對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原有企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增資發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分別作出了具體的規定。 -、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二)公司發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種,同股同權; (三)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在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中,發起人認購的部分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但是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證監會按照規定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五; (六)發行人在近三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七)證券委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原有企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原有企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公司發行股票,除了要符合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外,還要符合下列條件: (一)發行前一年末,凈資產在總資產中所佔比例不低於百分之三十,無形資產在凈資產中所佔比重不高於百分之二十,但是證券委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近三年連續盈利。 三、關於增資發行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申請公開發行股票,除了要滿足前面所列的條件外,還要滿足下列條件: (一)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所得資金的使用與其招股說明書所述的用途相符,並且資金使用效益良好; (二)距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時間不少於12個月; (三)從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到本次申請期間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四)證券委規定的其它條件。 四、定向募集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股票除了要符合新設立 和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定向募集所得資金的使用同招股說明書所述內容相符,並資金使用效益好; (二)距最近一次定向募集股份的時間不少於12個月; (三)從最後一次定向募集到本次公開發行期間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四)內部職工股權證按照規定發放,並且已交國家指定的證券機構集中託管; (五)證券委規定的其他條件。 1994年7月1日開始實行的《公司法》對公司發行新股的條件又重新進行了規定: (一)前一次的股份已經募足,並間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內連續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內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 (四)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到同期銀行存款利率。 公司以當年利潤分派新股,不受前款第(二)項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