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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擬申請發行股票委託A會計事務所

發布時間: 2021-08-25 08:31:05

❶ 注會職業道德規范有關獨立性的規定,分別判斷下述情況對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性造成損害

第一種情況對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性造成損害,原因在於會計師事務能否獲得另外的50%審計費用取決於銀行客戶的股票能否上市,即存在事務所為獲得餘外報酬有可能虛假粉飾審計報告的可能性。第二、三、五種情況屬正常的業務交往,不損害獨立性;第四種情況,該注冊會計師的妻子在銀行從事統計員工作,不是關鍵崗位,且其不能影響相關決定,故不損害獨立性。

❷ 2009年,某公司擬公開發行股票,委託ABC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並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ABC會計

  1. 或有收費,直接經濟利益,影響獨立性。

  2. 事務所合夥人擔任獨立董事,直接經濟利益,影響獨立性。

  3. 協助編制2009年財務報表,提供非鑒證服務,影響獨立性。

❸ 審計學案例分析題求解

(1)存在或有收費,影響獨立性;
(2)正常程序審批,不影響;
(3)因為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擔任 銀行高管人員,因為自身利益,影響獨立性;
(4)B注冊會計師曾任銀行管理人員,並且會影響1999年的期初數,因為關系親密,影響獨立性;
(5)因為自我評價,影響獨立性;
(6)不影響獨立性,因為統計員不會直接參與財務記賬對報表產生影響。

❹ 甲銀行擬公開發行股票,委託A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其2008——2010年度的財務報表。雙方於2010年底簽訂了審計業

前四個都存在獨立性問題,第一個是傭金不能依據結果支付,第二個存在重大資金往來業務,第三個審計人員提供不相容服務,第四個是存在關聯方。

❺ 證券法案例題

1 是公開發行 不能 公司股東不夠7人 承銷自願 2 3不能 他們是知情人 4 三年內不能轉讓 法律規定的 5 可以 但必須向證監會說明 6 不合法 受法律制裁 呵呵 沒看書 只憑記憶回答 希望對你有所啟發

❻ 委託發行股票會計處理

1、A公司收到B公司叫來發行款2000000*6*(1-2%)=11760000(元)

2、應計入「資本公積」科目的金額=溢價收入-發行費=10000000-240000=9760000(元)

借:銀行存款11760000
貸:股本2000000(面值)
貸:資本公積9760000

❼ 甲公司擬公開發行股票,委託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其2008年度的財務報表。雙方於2009年2月簽訂審計業務約定

違反,會計師事務所應保持其獨立及公證信。合同中「另一半視公司能否上市決定是否支付」攻擊了事務所的公正性及獨立性。
項目組成員F、C、B與該被審計單位有不同程度的裙帶關系,不符合獨立性。從專業性角度來說A對電算化的不熟悉,讓人對事務所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正確性、真實性、公證信、專業性產生質疑

❽ ABC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託,對甲公司20×8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並委派A注冊會計師為項目負責人。在接受委

(1)審計組負責人及組內成員均缺乏計算機系統方面的專業技能存在缺陷。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委託具有必要素質、專業勝任能力和時間的員工,按照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規范和業務准則的規定執行業務,以使會計師事務所和項目負責人能夠根據具體情況出具恰當的報告。
會計師事務所委派的項目組負責人A及其項目組其他人員均不具有甲公司審計工作需要的計算機信息技術知識,應該選派有專業能力的人員來承擔該項工作。
(2)聘請參與甲公司計算機信息系統涉及的人參與審計工作不恰當。為鑒證客戶提供屬於鑒證業務對象的數據或其他記錄會產生自我評價對獨立性的威脅。張先生是參與甲公司計算機信息系統設計工作的人員,如果參與審計工作對甲公司計算機信息系統進行評價,屬於是自己評價自己的設計成果。會產生自我評價對獨立性的威脅。
(3)審計小組人員之間互相復核不恰當。復核人員應當是擁有適當的經驗、專業勝任能力和責任感,因此,確定復核人員的原則是,由項目組內經驗較多的人員復核經驗較少的人員執行的工作,這樣才能夠達到復核的目的。A注冊會計師安排項目組人員內部的交互復核,沒有按照復核的要求選擇恰當的復核人員,存在問題。
(4)審計項目組成員之間存在專業問題爭議尚未解決就出具審計報告是不恰當的。在業務執行中,存在意見分歧是正常的現象,只有經過充分的討論,才有利於意見分歧的解決,會計師事務所應該制定切實可行的政策和程序來解決分歧,只有在意見分歧問題得到解決,項目負責人才能出具報告。如果在意見分歧問題得到解決前,項目負責人就出具報告,不僅有失應有的謹慎,而且容易導致出具不恰當的報告,難以合理保證實現質量控制的目標。在甲公司審計業務中,在存在專業意見分歧的情況下,仍然出具了審計報告是不恰當的。可能會導致出具不恰當的審計報告。
(5)出具審計報告後進行質量控制復核是不恰當的。需要進行項目質量復核的業務,應當要求在出具報告前完成質量控制復核。且對於復核提出的重大事項得到滿意解決的基礎上,項目負責人才能出具報告。甲公司的審計業務被評價為高風險業務,應該進行質量控制復核,對於復核時間的確定,應該是在出具審計報告前,而不是在出具審計報告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