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代客戶操作股票違法嗎
具體法律法規不太清楚,這要請專業的法律人士
但是有一點我是了解的,目前代客理財業務只有證券公司和基金公司有資格進行
其他的如投資咨詢機構等金融服務機構都不能進行代客操作
也就是說這是家私募基金,私募在我國本身就是違法的.所以這方面可能會比較麻煩,合同本身也未必有效。我想這方面法律意識還是需要的
不過我不知道這構不構成金融詐騙
還是需要咨詢專業人士,在這里很難獲得滿意的答案
㈡ 投資公司代替別人炒股合法嗎
合法代客操盤的有:基金、公募、私募,投資公司你要看它的工商執照上允許的營業范圍有沒有此項。
㈢ 比較懂股票,向別人推薦股票違法不違法
這個要分情況,普通人相互推薦,最多就是道德有失。畢竟我們不知道,股票能不能穩定增長。一旦出現下滑,那麼關系必定受到影響,在品質方面也會被質疑。當然,還有一種情況,是向公眾推薦股票投資。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沒有相關從業資格的,不允許從事證券和期貨的投資咨詢業務。像是現在的短視頻平台,發布相關內容就是違法。
在我看來,朋友之間最好不要有任何利益相關的事情,尤其是投資,一旦對方虧錢,必定會把鍋甩在你身上。自以為是的懂股票、幫助對方賺錢,實則是一步步把朋友關系推向深淵。
投資不是一本萬利,裡面存在各種風險,期貨是這樣,股票也是這樣。我們在買股票前,一定要有自己的了解。如果真像別人所說,他們也不會把這個小道消息透露給你。在很多時候,我們聽了別人的話,往往只能被當成韭菜。
現在推薦股票的人,都是想要從中獲利,這是一個零投資高回報的行業。別人都通過間接收費賺錢,我們還聽他們的建議,想想都覺得不靠譜。總而言之一句話,涉及到錢的東西一定要慎重,無論你是被推薦還是推薦者。
㈣ 為什麼投資管理公司在幫人炒股,算不算違法
這個很難界定,關鍵就是看操作者是不是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如果TA用別人資金來抬自己的嬌,那這個傢伙就是一個罪犯,如果TA是用心的去為每一筆資金做最好的或者說最大努力掙錢的投資,那就是好的。
㈤ 股票私募投資公司他們違法嗎
不會坐牢的,只是有可能你投入的錢會打水漂。證券法只規定不準惡意炒作股票,但並不限制正常的股票投資買賣。跟他們合作的散戶就更沒責任了,這些人只是相當於把資金託管給了對方,只是一種投資的方式。有人用刀殺了人,國家總不能去追究賣刀人的責任是不。
㈥ 跟私募合作買股票違法嗎……會被判刑嗎……
從法律上說,操縱市場自然是違法的。但你這種基本不是,你就算參與了也只是受害者,被抓的可能性很小。
試想,如果真的每天能賺4%。給你100萬,一年後是多少?二年呢?最少是幾十億吧?有那麼多錢還會在乎你這點小錢?
㈦ 跟私募合作買股票違法嗎……會被判刑嗎
從法律上說,操縱市場自然是違法的。跟他們合作不違法,也不會被公安機關抓起來。
私募就是私下募集。私下的意思如上:第一,不可以做廣告。第二,只能向特定的對象募集。所謂特定的對象又有兩個意思,一是指對方比較有錢具有一定的風險控制能力,二是指對方是特定行業或者特定類別的機構或者人。第三,私募的募集對象數量一般比較少,比如200人以下。
公募就是公開募集。公開的意思有二:第一是可以做廣告,向所有認識和不認識的人募集。第二是募集的對象數量比較多,比如一般定義為200人以上。
㈧ 50個股東成立公司,其中一人負責用公司資產炒股,是否合法合規。
證監會規定股東不可炒股,你們其中一人是股東炒股是不合法的。
至於你公司內部如何分紅,只要你們所有股東在章程上簽字同意,工商不管這些。可以通過。如果公司章程不好具體寫明,你們也可以另立內部協議!
補充說明一下,你們50人成立的公司是什麼性質的公司,是股份制有限公司還是合夥基金公司,及你的運作手法,這決定你是否是非法集資。
不知道能否解決你的問題,望能給你有所幫助!
還有一樓樓主前輩:私募基金中國已經開放,是合法行為!
㈨ 投資公司帶領散戶炒股違法嗎
持有證券投資顧問證書有薦股資格,行為是否合法要看推薦個股的人是否有證券投資顧問證書。該證書全網可查。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建議個人多思考。
㈩ 我幫朋友炒股票違法嗎
不是證券公司從業人員不屬於違法,是證券公司從業人員就屬於違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四十五條,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未經過其依法設立的營業場所私下接受客戶委託買賣證券。
第一百四十六條,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在證券交易活動中,執行所屬的證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職務違反交易規則的,由所屬的證券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10)跟投資公司的人買股票違法嗎擴展閱讀:
第四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員工,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在辦公室或法定期限,不得直接或名稱的別名,借他人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接受別人捐贈的股票。
成為前款所列人員,其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第四十四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必須依法為客戶開立的帳戶保密。
第四十五條。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在該股票承銷期內和自該股票到期後六個月內,不得買賣該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