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被股權凍結的公司還能繼續經營,或和他合作嗎
那麼股權被司法凍結之後,是否可以和其他人繼續合作呢?答案是可以來合作的,這個股權的凍結,您可以理解為個人股東資產的凍結,可以理解為個人貸款抵押上,還款上有逾期,是否影響你的正常經營經營生活呢?但是不會影響你的正常生活,但是如果發生這些事情的話,代表了個人的信用有污點,怎麼建議盡快將該部分股權進行解壓或解凍,讓它恢復到正常的狀態,恢復自己的信用,那麼這個這種情況下和別人合作更沒有問題。而且有些投資人或合夥人,對於股權被凍結,非正常狀態可能比較介意,所以要及時讓自己恢復到正常的狀態。
㈡ 股票賬戶為什麼被凍結
兩種可能:
1、你登陸的時候,可能因為其它原因導緻密碼輸入錯誤。連續輸入幾次,賬戶被凍結了。證券公司設置了賬戶被凍結後,隔一定時間自動恢復正常。
2、不是你密碼輸入錯誤,也不是你賬戶被凍結,而是證券公司的伺服器因維護而關閉。證券公司那邊將這段時間的登陸提示為密碼錯誤或賬戶凍結。
前一種可能性大一些。
㈢ 公司的大股東股份被凍結,這意味著什麼
公司大股東的股份凍結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這個股東個人的問題,他個人簽下了巨額的債務,這跟公司沒有關系,所以就會凍結他的股份,他就不能再進行交易了,另外一種就是公司整體出了問題。
所以無論哪一種情況出現公司大股東的全部股份被凍結了,如果其他公司股東的權益也被凍結了,那就意味著公司可能出問題了,作為一個普通員工能拿到多少工資趕緊拿拿到趕緊跑路,公司的身亡跟一個普通的996的色素,沒有什麼太大的關系,你的工資結清了,你去哪家公司都一樣,你等公司真正破產了,你一分錢都拿不到,因為他欠的幾千萬上億的債務都還不清,更何況是員工的工資呢。
㈣ 公司退市以後,被凍結的股票還有用嗎
有的,只要公司沒有徹底破產清盤,那麼股票就都是還有價值的,只是交易是否方便而已。有的退市後直接一直停牌,等重組或者恢復上市;有的直接去了3板交易的。等著就行了。
㈤ 大股東股票凍結怎麼回事
一、大股東經濟活動中出現的糾紛日益增多。重慶路橋、興業聚脂均屬這種情況。經濟糾紛的增多,是我國由計劃經濟走向市場經濟的必然產物。一般說來,大股東如果是經濟實體,則易發生經濟糾紛;而大股東如果是國有資產管理公司,則很少出現這種情況。
二、凍結股票比凍結其他財產更容易執行。一般說來,凍結未流通股份,往往不對被執行人的經營活動產生影響,而凍結銀行賬戶或其他形式的實物資產,則有可能對被執行人的經營構成負面影響。而且,其他形式的資產除不動產外,一般說來還存在轉移的可能。而我國的上市公司未流通股份卻無法「挪動」半步,——全都在證券登記結算公司。
㈥ 上市公司股東所持股票被凍結的後續處理方法
這些被凍結的股票不能買賣。如果涉嫌犯罪的人需要用賣掉這些股票的錢還債,那將由法院組織拍賣。拍賣地點應當是在股市以外的大宗交易市場。 追問: 談一下你對 綠大地 這個企業本次大股東 股票 被凍結的看法好嗎? 如果可以的話,請您簡單介紹一下對於st大地的看法,謝謝。 回答: 綠大地 這 家公 司因涉嫌虛增資產、虛增收入、虛增利 潤正 在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原董事長何學葵因涉嫌欺詐 發行股票 罪已被逮捕。這在近年來屬於定性嚴重的違法違規案例。 丑聞被披露後公司股價從40元一路下跌至目前12.8元。以公司10年,09年業績來看,目前市場價格仍然太高。有許多機構深套其中。每有反彈,都是機構出逃的機會。 公司財務 問題嚴重, 注冊會計師 的 審計意見 為:無法表示意見。公司發展前景堪憂。現在該公司是帶*的公司,隨時有 退市風險 。 市場上有傳聞公司將「賣殼」,可能性不大。原因之一:公司與以往 上市公司 經營不善,尋求 資產重組 不同,它是以「欺詐」發行的 股票 ,證監會很難批准其重組;原因之二:公司股價還很高,沒人願意以高成本接手一個爛攤子。原因之三:公司還處在證監會的查處之中,公司的真實 資產 到底如何,尚無結論。至於原董事長手中被凍結的 股票如何 處理尚無法預計,因董事長的罪行與股票有關,如何處理至今尚無先例。 綜上所述,建議不管現在已經如何虧損,還得遠離該股,如果想搏個賣殼,也得當股價跌到5元以下。
㈦ 所購股票的公司被凍結怎麼辦
凍結的是"上海雄龍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股票,和你沒關系.要說怎麼辦,要具體看這件事對富幫公司的經營產生了什麼影響,如果沒有影響,那就和你沒關系.如果你覺得有影響,覺得股價以後會跌,那你現在賣了就可以了
㈧ 大股東股份被輪候凍結是利好還是利空
短期的話是利空。
股權輪候凍結:對其他執行法院已經查封、扣押、凍結的有登記的財產,執行法院可以進行輪候查封、扣押、凍結登記。查封、扣押、凍結撤銷或者解除的,登記在先的輪候查封、扣押、凍結即自動轉為查封、扣押、凍結」,如果通俗一點,可以理解為「多個債主上門,討債輪流來」。
公司本身出了問題才會給法院股權凍結,短期是利空,以後重組要另算。
股市利空是股市用語。
利空是指能夠促使股價下跌的信息,利空往往會導致股市大盤的整體下跌,不斷的利空消息會造成股市價格不斷下跌,形成「熊市」。
例如股票上市公司經營業績惡化、銀行緊縮、銀行利率調高、經濟衰退、通貨膨脹、天災人禍等,以及其他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方面促使股價下跌的不利消息。
㈨ 股東股票法院凍結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法釋[2004]15號)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根據這一規定,銀行賬戶(存款)的凍結期限只有六個月、動產查扣期限為一年、一般財產的查封凍結期限為二年。根據該條第二款規定「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第一輪執行措施到期後,續行期限則分別為三個月、六個月和一年。因為在上述期限內,案件的審理和執行程序一般不可能完成。執行措施到期後,經當事人提前申請,執行法官每三個月、六個月和一年就得前往辦理續封、續凍和續扣手續,十分繁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