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個人資金超過200萬,證券公司會怎麼樣
200萬雖然不少,但對證券公司來說也不算啥。可能會享受一些特權,據我所知國信證券100萬以上的可以不跟普通投資者用同一種交易軟體
2. 個人怎樣開股票帳戶
辦理深圳、上海證券賬戶卡
深圳證券賬戶卡
投資者:可以通過所在地的證券營業部或證券登記機構辦理,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
證券投資基金、保險公司:開設賬戶卡則需到深圳證券交易所直接辦理。
開戶費用:個人50元/每個賬戶;機構500元/每個賬戶。
上海證券賬戶卡
投資者:可以到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在各地的開戶代理機構處,辦理有關申請開立證券賬戶手續,帶齊有效身份證件和復印件。
委託他人代辦:須提供代辦人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委託人的授權委託書。
開戶費用:個人紙卡40元,個人磁卡本地40元/每個賬戶,異地70元/每個賬戶;
(二)證券營業部開戶
投資者辦理深、滬證券賬戶卡後,到證券營業部買賣證券前,需首先在證券營業部開戶,開戶主要在證券公司營業部營業櫃台或指定銀行代開戶網點,然後才可以買賣證券。
證券營業部開戶程序
(1)個人開戶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深、滬證券賬戶卡原件及復印件。
若是代理人,還需與委託人同時臨櫃簽署《授權委託書》並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填寫開戶資料並與證券營業部簽訂《證券買賣委託合同》(或《證券委託交易協議書》),同時簽訂有關滬市的《指定交易協議書》。
(3)證券營業部為投資者開設資金賬戶
(4)需開通證券營業部銀證轉賬業務功能的投資者,注意查閱證券營業部有關此類業務功能的使用說明。
選擇交易方式
投資者在開戶的同時,需要對今後自己採用的交易手段、資金存取方式進行選擇,並與證券營業部簽訂相應的開通手續及協議。例如:電話委託、網上交易、手機炒股、銀證轉賬等。
(三)銀證通開戶
開通「銀證通」需要到銀行辦理相關手續。
開戶步驟如下:
1.銀行網點辦理開戶手續:持本人有效身份證、銀行同名儲蓄存摺(如無,可當場開立)及深滬股東代碼卡到已開通「銀證通」業務的銀行網點辦理開戶手續。
2.填寫表格:填寫《證券委託交易協議書》和《銀券委託協議書》。
3.設置密碼:表格經過校驗無誤後,當場輸入交易密碼,並領取協議書客戶聯。即可查詢和委託交易。
只要存入能買一百股的現金就行。當然,多者不限。
目前有許多證券營業部免費辦理,可以到當地營業部或銀行咨詢
3. 證券公司的人可以以個人的名義買股票嗎
證券從業人員是不可以用個人名義購買股票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3)個人股票資金證券公司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零九條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開除的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和被開除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招聘為證券交易所的從業人員。
第一百四十五條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未經過其依法設立的營業場所私下接受客戶委託買賣證券。
第一百四十六條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在證券交易活動中,執行所屬的證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職務違反交易規則的,由所屬的證券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4. 證券公司知不知道個人的帳戶資金變動情況
證券公司只能知道股票賬戶資料數據
銀行資金不能查到
所謂"三方託管"准確的說應該是"第三方託管".
也就是說一般投資人必須在券商處開設交易帳戶,投資資金與交易證券都「存放」在證券公司。客觀上構成了一般投資者與提供服務者(券商)的「雙方」存在。
但是,券商既是提供服務者,又是證券交易的直接參與者。在這種情況下,一些券商借客戶資金與證券「存放」之機,擅自挪用客戶資金與證券為自己謀利,出現了很多問題,造成了惡劣的後果。至今還有一些「問題」券商沒有徹底解決後遺症。
「第三方」就是指在投資者、證券公司雙方以外的資金託管方--銀行。
為防止和糾正證券公司在管理客戶投資資金時的種種違規行為,證監會對客戶投資資金管理作出專門規定,客戶投資資金必須由證券公司的開戶銀行(一般只能選擇二家銀行)進行「第三方託管」,也就是說證券公司不能再直接管理客戶資金。
5. 個人炒股票一定要到證券公司代理開戶嗎
你好,炒股開戶可以去證券公司現場辦理,也可以找一家正規專業的線上平台辦理開戶。
6. 自己開一個證券營業部,需要多少資金
開證券營業廳主要的問題不是資金,而是政策問題。這是一個管制行業,國家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規進行管理與規范。個人不能直接開證券營業廳,需要先成立一個證券公司,證券公司的設立條件在證券法和證券機構管理的相關規定中都有,對股東、出資等都有要求。
一、證券公司的定義
證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證券法》的規定設立的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准而成立的專門經營證券業務,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證券公司具備特點
1、大都為國有控股企業,資產的贈與必須滿足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
2、大都為非上市公司,股份流通受限制,沒有市場價格,但又有上市的規劃,能夠滿足上市公司的有關規定。
因此,股票期權和員工持股的方式更適合我國證券公司。
三、證券公司設立條件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公司章程;
(2)主要股東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信譽良好,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2億元;
(3)有符合本法規定的注冊資本;
(4)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備任職資格,從業人員具有證券從業資格;
(5)有完善的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制度;
(6)有合格的經營場所和業務設施;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證券公司業務范圍
(1)證券經紀;
(2)證券投資咨詢;
(3)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
(4)證券承銷與保薦;
(5)證券自營;
(6)證券資產管理;
(7)其他證券業務。
證券公司經營上述第(1)項至第(3)項業務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 000萬元;經營第(4)項至第(7)項業務之一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億元;經營第(4)項至第(7)項業務中兩項以上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億元。
五、證券公司經營管理
1、資產管理
證券公司不得為其股東或者股東的關聯人提供融資或者擔保。
2、人員管理
證券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應符合法定的任職資格。
3.繳納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提取交易風險准備金
4、建立健全內部控制與業務隔離制度
證券公司必須將其證券經紀業務、證券承銷業務、證券自營業務和證券資產管理業務分開辦理,不得混合操作。
5、健全業務管理制度
(1)證券公司不得將其自營賬戶借給他人使用;
(2)證券公司不得將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歸入其自有財產。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
(3)證券公司辦理經紀業務,應當置備統一制定的證券買賣委託書,供委託人使用;
(4)證券公司接受證券買賣的委託,應當如實進行交易記錄;
(5)證券交易中確認交易行為及其交易結果的對賬單必須真實,並由交易經辦人員以外的審核人員逐筆審核,保證賬面證券余額與實際持有的證券相一致;
(6)證券公司為客戶買賣證券提供融資融券服務,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7)證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客戶證券買賣的收益或者賠償證券買賣的損失作出承諾;
(8)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未經過其依法設立的營業場所私下接受客戶委託買賣證券;
(9)客戶有關資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0年。
六、證券公司注冊資本
1、經營下列業務的證券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五千萬元:
(1)證券經紀;
(2)證券投資咨詢;
(3)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
2、經營下列其中一項業務的證券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一億元:
(1)證券承銷與保薦;
(2)證券自營;
(3)證券資產管理;
(4)其他證券業務;
3、經營下列業務中兩項以上的證券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五億元:
(1)證券承銷與保薦;
(2)證券自營;
(3)證券資產管理;
(4)其他證券業務;
4、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1億元;(《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
5、證券交易服務機構的最低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100萬元(《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第6條規定)。
七、 證券公司風險控制
證券公司經營的風險控制:
1、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證券公司的凈資本,凈資本與負債的比例,凈資本與凈資產的比例,凈資本與自營、承銷、資產管理等業務規模的比例,負債與凈資產的比例,以及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比例等風險控制指標作出規定。證券公司從每年的稅後利潤中提取交易風險准備金,用於彌補證券交易的損失,其提取的具體比例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委託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對證券公司的財務狀況、內部控制狀況、資產價值進行審計或者評估。
2、為了控制和化解證券公司風險,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眾利益,保障證券業健康發展,國務院於2008年4月23日通過了《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該條例規定了證券公司的停業整頓、託管、接管、行政重組、撤銷、破產清算和重整、監督協調以及法律責任等。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處置證券公司風險工作進行組織、協調和監督。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應當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財政部門、國務院公安部門、國務院其他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以及省級人民政府建立處置證券公司風險的協調配合與快速反應機制。處置證券公司風險過程中,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維護社會穩定。處置證券公司風險過程中,應當保障證券經紀業務正常進行。
良好的風險控制體系,必須建立在科學的證券分析基礎之上,主要包括如下三個方面:
(1)技術分析:技術分析是以預測市場價格變化的未來趨勢為目的,通過分析歷史圖表對市場價格的運動進行分析的一種方法。股票技術分析是證券投資市場中普遍應用的一種分析方法。
(2)基本分析:基本分析法通過對決定股票內在價值和影響股票價格的宏觀經濟形勢、行業狀況、公司經營狀況等進行分析,評估股票的投資價值和合理價值,與股票市場價進行比較,相應形成買賣的建議。
(3)演化分析:演化分析是以演化證券學理論為基礎,將股市波動的生命運動特性作為主要研究對象,從股市的代謝性、趨利性、適應性、可塑性、應激性、變異性和節律性等方面入手,對市場波動方向與空間進行動態跟蹤研究,為股票交易決策提供機會和風險評估的方法總和。
八、證券公司主要職責
證券公司在企業改制上市中的主要職責是設計籌劃改制企業的股票上市,主要工作包括:參與企業改制方案設計和制定,對擬發股票的改制企業進行上市輔導,草擬、匯總和報送發行上市的所有申報材料,組織承銷上市企業的股票,承擔發行上市的組織協調工作。
7. 私人開證券公司要有那些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一百二十四條
設立證券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公司章程;
(二)主要股東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信譽良好,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二億元;
(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注冊資本;
(四)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備任職資格,從業人員具有證券從業資格;
(五)有完善的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制度;
(六)有合格的經營場所和業務設施;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7)個人股票資金證券公司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一百二十九條
證券公司設立、收購或者撤銷分支機構,變更業務范圍,增加註冊資本且股權結構發生重大調整,減少注冊資本,變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變更公司章 程中的重要條款。
合並、分立、停業、解散、破產,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證券公司在境外設立、收購或者參股證券經營機構,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第一百三十條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證券公司的凈資本,凈資本與負債的比例,凈資本與凈資產的比例,凈資本與自營、承銷、資產管理等業務規模的比例。
負債與凈資產的比例,以及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比例等風險控制指標作出規定。 證券公司不得為其股東或者股東的關聯人提供融資或者擔保。
第一百三十一條
證券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正直誠實,品行良好,熟悉證券法律、行政法規,具有履行職責所需的經營管理能力,並在任職前取得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的任職資格。
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證券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一)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解除職務的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負責人或者證券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自被解除職務之日起未逾五年;
(二)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撤銷資格的律師、注冊會計師或者投資咨詢機構、財務顧問機構、資信評級機構、資產評估機構、驗證機構的專業人員,自被撤銷資格之日起未逾五年。
第一百三十二條
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開除的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和被開除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招聘為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
8. 一個身份證能開幾家證券公司的股票賬戶啊
可以。目前政策支持一人多戶。個人有三個券商資金賬號。平安證券萬二點五傭金,可以了解一下。多交流
9. 個人買賣股票只能通過證券公司 不能直接去交易所買賣嗎
個人買賣股票只能通過證券公司 不能直接去交易所買賣.因為有規定,交易所只接受交易會員的報盤買賣,而交易會員必須是證券公司。所以個人是不能直接進交易所買賣股票的,必須用交易席位號去買賣,只有會員才有席位號。
10. 請問證券公司內部人員能查詢到我個人資金帳戶里的資金數嗎
證券公司只能知道股票賬戶資料數據,銀行資金不能查到。
所謂"三方託管"准確的說應該是"第三方託管".
也就是說一般投資人必須在券商處開設交易帳戶,投資資金與交易證券都「存放」在證券公司。客觀上構成了一般投資者與提供服務者(券商)的「雙方」存在。
但是,券商既是提供服務者,又是證券交易的直接參與者。在這種情況下,一些券商借客戶資金與證券「存放」之機,擅自挪用客戶資金與證券為自己謀利,出現了很多問題,造成了惡劣的後果。至今還有一些「問題」券商沒有徹底解決後遺症。
「第三方」就是指在投資者、證券公司雙方以外的資金託管方--銀行。
為防止和糾正證券公司在管理客戶投資資金時的種種違規行為,證監會對客戶投資資金管理作出專門規定,客戶投資資金必須由證券公司的開戶銀行(一般只能選擇二家銀行)進行「第三方託管」,也就是說證券公司不能再直接管理客戶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