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分析.期末作業,大家幫下...急!!(答案滿意在追100分!!!)
用友軟體
作為中國軟體的第一股,其基本面還是不錯的.該股具有計算機概念、基金重倉概念、高價概念、滬深300概念、送轉概念、QFII持股概念、鎖定承諾概念、參股金融概念、股權激勵概念、稅收優惠概念、稅收優惠概念等眾多概念.
(1)行業龍頭:公司是亞太本土第一大企業管理軟體供應商,中國最大的管理軟體、ERP軟體、財務軟體、客戶管理軟體、財政軟體、金融企業管理軟體、資產管理軟體供應商,也是中國最大的獨立軟體供應商。根據CCID發布的08-09年中國管理軟體市場研究年度總報告,公司在中國ERP軟體領域的市場佔有率為25.6%,連續七年摘得ERP 市場第一桂冠;公司在中國財務管理軟體市場的市場佔有率為27.6%,連續十八年保持中國市場佔有率最高;公司在中國管理軟體市場的市場佔有率為21.3%,連續七年成為中國市場佔有率最高的管理軟體廠商。在中國管理軟體、ERP 軟體和財務軟體領域,2008 年用友軟體市場份額均超過市場第二、第三位的總和。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用友艾福斯軟體系統有限公司在EAM(資產管理)軟體市場佔有率為17.1%,連續四年獲得EAM 軟體市場佔有率第一。公司參股子公司北京用友致遠軟體技術有限公司連續五年獲得協同應用管理軟體市場佔有率第一。
(2)專利軟體:軟體行業的領軍企業,擁有國內最大的企業應用軟體研發中心,擁有由總部、南京研發中心、博士後流動站、與微軟合作的亞洲唯一的JDP聯合實驗室。通過Ufware合作夥伴業務策略建立了中國最大的管理ERP軟體產業鏈,與合作夥伴一起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與泰國最大的鋼鐵製造商PSWP、日本最大的銀行東京三菱等眾多國外企業紛紛簽約,並實施全程服務。
(3)重要產品:用友U9:全球首款完全基於SOA 的新一代企業管理軟體,08年一季度上市。該產品面向中端和中高端市場。U9推出將顯著提升用友在中端和中高端市場特別是製造業的產品競爭力。09年的目標是將U9應用到至少100家企業,並計劃在3年內完成10億元銷售目標。用友ERP-U8:U871和U872將於08年陸續上市,U8是用友在中端ERP市場的主力產品,U871和U872將進一步提升U8的競爭優勢,促進U8業務的增長。用友ERP-NC:NC是用友面向高端市場的主力產品(含集團HR產品),08年7月,公司正式推出基於SaaS模式的新一代在線服務業務。用友在線服務業務是公司基於軟體經營商業模式變革而確定的戰略培育業務,將對公司主營業務發展起到積極推進作用。
(4)產品覆蓋面廣:公司已形成NC、U8「通」三條戰略業務線,分別面向大、中、小型企業提供服務,06年NC業務重點推進建築地產、冶金、電力、煙草等行業業務;HR業務本部在06年的HRM軟體市場上表現出色,成功簽約中國電信、中國聯通等戰略大客戶;小型管理軟體事業部全年新增夥伴近400家;培訓教育事業部以顧問班、院校人才定製、認證考試等方式為公司、夥伴、社會提供了大量人才,保持了ERP實驗室在大專院校的佔有率;06年12月新推出ERP-NCV5.0,可以滿足財政部發布的新會計准則,市場銷售目標15億元,該軟體主要鎖定6個重點行業:金融、煙草、冶金鋼鐵、軍工、房地產和行政事業,並有望向煤炭和電信業延伸。
(5)科研投入大:公司堅持推進自主創新,同時公司軟體產業基地-用友軟體園建設推進順利,工程進度加快,完成一期主體工程建設,並於07年3月22日全面投入使用,包括股份公司總部、控股及參股公司等在內的近3000人已經入駐軟體園,截至08年末,已累計投資人民幣6.5億元。
(6)股權激勵計劃:授予監事、高管等激勵對象1797.12萬份股票,07年授予價格價格為18.17元/股(07年8月6日向激勵對象授予673.92萬股股票),08年度的授予價格不低於授予日前30個交易日股票均價的60%(08年12月披露,向激勵對象授出合計400萬股股權激勵股份),09年度的授予價格不低於授予日前30個交易日股票均價的50%,股票來源為向激勵對象授予新股,占股本總額8%,有效期為五年,其中占股本總額3%的預留股份,授予股份業績考核條件:上一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0%,且上一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為基礎計算的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0%。
(7)開拓移動商務:07年1月以每股0.8419461美元認購Fidatone發行的1000萬股股份,DoCoMo以認購和受讓股權,完成後,公司及DoCoMo分別持有Fidatone66.67%及33.33%的股權,Fidatone是一家移動商務技術及服務公司,專注於企業移動信息化技術,從事移動商務平台和應用的開發;07年5月15日,公司移動商街「開街」的大門隆重開啟,是一個能夠容納上百萬商家和企業以及數以億計消費者的虛擬街市。
(8)強強合作:公司有力地推進了與富士通、微軟、IBM 等戰略夥伴合作業務,公司與微軟公司簽署微軟全球獨立軟體開發商合作夥伴備忘錄,成為在中國第一家也是目前唯一的一家微軟全球獨立軟體開發商合作夥伴。
(9)高新企業+稅收優惠:公司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為三年。公司自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後在有效期內(08年至10年),可依照有關規定,申請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10) 產業並購:08年公司合計使用4.5億元現金成功收購了北京方正春元科技(中國最大財政應用方案及綜合服務提供商)、特博深信息科技(中國最大CRM解決方案及產品提供商)、南京宏圖天安軟體信息系統(地稅軟體及服務主要提供商之一)、上海天諾科技和上海壇網軟體(中型房地產解決方案提供商之一)四家公司。09年公司將抓住有利時機,積極實施合適對象的並購,購並領域/行業互補性企業以及競爭性企業,加強對並購業務的整合工作,提高並購效益。
(11)追加承諾:控股股東北京用友科技有限公司承諾持有的將於09年2月28日解除限售條件的用友軟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延長禁售期一年至2010年2月28日;公司持有的已經解除限售條件的股份在2010年2月28日前不減持。
(12)公司已經公告收購重慶邁特科技公司部分資產,拓展PLM業務。PLM是企業管理軟體重要的領域,是製造業企業必備的管理系統。全球PLM市場規模相當於ERP市場的2/3。目前中國PLM市場規模還不大,但正在快速發展中。中國企業正在升級轉型,對PLM的需求日益擴大。
2009年前5個月,公司收入增長幅度略低於2008年,主要原因是低端市場的有效需求不足,盡管高端產品NC、中端產品U8保持了較好增長,但中低端產品T6和低端產品T銷售不理想,中低端產品成交單價下滑,量價有一致性。細分領域,HR市場增長較快,財政及煙草業務較為穩定。
稍微讓人有些不安的是其公布的09年一季報,雖然每股業績高達0.4264元,但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實際還虧損近100萬元,顯示此次經濟危機對其打擊很大.不過全球經濟開始復甦已是不爭的事實,對公司的情景仍然值得看好.
此股最近走得比大盤弱主要原因可能就在於此.再加上此前除權前有過較大幅度的上升,除權後表現稍弱也就不奇怪了.
分析師預計公司2009-2010年EPS分別為0.890元、0.635元和0.770元,對應PE為21.33、29.89和24.65倍,目標價25.0元。
就技術指標而言該股復權後MACD,KDJ,RSI均在低位金叉,發出強力買入信號。而且該股自今年3月以來,量能保持良好的狀況,顯示主力一直在其中運作。60日線構成強力支撐。(復權後60日線現在在19元附近)
總體而言,該股具有較高的市場關注度,也具有中長線投資的價值.只是現在可能並非介入的最好時機.該股有可能會下破前期的18.10元的低點,如果下破5%左右應該就能逐步建倉.如果能不破,那證明主力的力量強大,放量上攻時可以加倉跟進.
所以該股可以重點關注.推薦買入.
還有一篇你到我博客里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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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中核鈦白的重大事項
1、本次發行前總股本13000萬股,本次發行6000萬股,發行後總股本為19000萬股,上述19000萬股均為流通股。其中:發行人控股股東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持股7647.9萬股)、主發起人中核四Ο四總公司(持股1366.3萬股)承諾: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間接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也不由發行人收購該部分股份;發行人其他股東北京嘉利九龍商城有限公司(持股3920.8萬股)、大唐八Ο三發電廠(持股32.5萬股)、甘肅礦區糧油購銷公司(持股32.5萬股)承諾: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間接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也不由發行人收購該部分股份。承諾期限屆滿後,上述股份均可以上市流通和轉讓。
2、本公司是經過債轉股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持有本公司7647.9萬股,占本公司發行前股份總額的58.83%,為本公司第一大股東。根據國務院國辦發[1999]33號及中國人民銀行[1999]80號文件批復,信達可從事資產管理范圍內的股票承銷和上市推薦業務。中國證監會根據以上文件給信達頒發了《經營股票承銷業務資格證書》,規定該公司為「特別主承銷商」,承銷業務限定在資產管理范圍之內。本次發行信達作為本公司的保薦人(主承銷商),屬資產管理范圍內的股票承銷,符合國務院、中國人民銀行以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政策規定。
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作為本公司第一大股東同時又作為本次發行的保薦人(主承銷商),在本次發行過程中,按照有關證券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部門規章的要求嚴格履行保薦人(主承銷商)職責,但考慮到本次發行存在關聯保薦和承銷的情形,特別提示投資者注意關聯保薦和承銷可能引致的風險。
3、本公司屬國家三線脫險搬遷企業,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2001】133號文件批復,十五期間(2001年—2005年)本公司享受增值稅先徵收,後返還80%數撓嘔菡?摺?004年度,本公司因增值稅優惠政策所獲補貼收入為1703萬元,占該年度利潤總額的53.20%;2005年度,本公司因增值稅優惠政策所獲補貼收入為2186萬元,占該年度利潤總額的64.83%。根據2006年12月收到的財稅【2006】166號文件,本公司繼續享受增值稅先徵收,後返還60%數撓嘔菡?叩?008年底。2006年度,本公司因增值稅優惠政策所獲補貼收入為2269萬元,占該年度利潤總額的52.23%。如2008年之後該政策不能延續,將造成本公司凈利潤下降的風險。
4、本公司地處甘肅戈壁腹地,路途遙遠,原材料及產成品的運輸半徑較長,公司近年來產能持續擴張,對主要原材料鈦精礦的需求增加較快,原材料價格及運輸成本逐年上漲。公司經營尚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風險:
①主要原材料供應的風險
本公司鈦白粉生產所需主要原材料為鈦精礦和硫酸,根據2006年成本構成情況,鈦精礦占生產成本的24.16%,硫酸占生產成本的14.34%。
近年來由於國內鈦白粉產量的增長,出現了鈦精礦供應緊張和價格上漲的局面。2004年,本公司鈦精礦平均采購價格比2003年上漲67元/噸,上漲幅度7.77%,增加成本333.32萬元,占同期主營業務利潤的比重為5.09%;2005年,鈦精礦平均采購價格與2004年基本持平;2006年,鈦精礦平均采購價格比2005年上漲123元/噸,上漲幅度13.30%,增加成本1084.78萬元,占同期主營業務利潤的比重為10.67%。
本公司生產鈦白粉所用的硫酸主要由省內廠商供應。本公司所在的甘肅河西走廊是國內重要的硫酸產地,硫酸資源比較豐富。目前硫酸有三大供應商:金川有色金屬公司、河西化工有限公司和白銀有色金屬公司,其年產量分別為110萬噸、12萬噸和48萬噸,供應比較充裕。但近幾年由於全國工業增長速度較快,拉動基礎原材料硫酸的供應也出現緊張局面,價格大幅波動。2004年,硫酸價格上漲16.51元/噸,上漲幅度4.6%,增加成本167.37萬元,占同期主營業務利潤的比重為2.56%;2005年,硫酸價格上漲79.35元/噸,上漲幅度21.13%,增加成本1236.35萬元,占同期主營業務利潤的比重為13.06%;2006年,硫酸價格大幅回落,目前已低於2004年的平均價格,恢復到2003年的價格水平。
根據以上數據,本公司生產經營存在主要原材料鈦精礦供應緊張、價格上漲及硫酸價格大幅波動的風險。
②運輸風險
本公司地處甘肅戈壁腹地,距離主要原材料鈦精礦產地四川、雲南較遠,距離產品的主要銷售地區華東及華南地區也較遠。2004年,鈦精礦單位運輸成本295元/噸,年運輸成本1764萬元,佔主營業務成本的8.91%;產成品單位運輸成本380元/噸,年運輸費用874萬元,占營業費用的49.07%。兩項合計對營業利潤影響為2638萬元。2005年,鈦精礦單位運輸成本290元/噸,年運輸成本2512萬元,佔主營業務成本的7%;產成品單位運輸成本402元/噸,年運輸費用1173萬元,占營業費用的32.24%。兩項合計對營業利潤影響為3685萬元。2006年,鈦精礦單位運輸成本290元/噸,年運輸成本2991萬元,佔主營業務成本的6.97%;產成品單位運輸成本464元/噸,年運輸費用約1905萬元,占營業費用的57.34%。兩項合計對營業利潤影響為4896萬元。
由於地理位置比較偏僻,導致本公司原材料及產成品的運輸成本較行業內一般企業高,加上近幾年國內鐵路貨運價格的升高,對本公司的盈利水平造成較大影響。
③能源、動力價格變動的風險
本公司所在地區為核軍工基地,生產所需水、熱均由中核四Ο四提供,生產所需在2006年4月18日前由中核四Ο四提供,之後改由甘肅省電力公司嘉峪關供電公司提供。由於享受核軍工基地的政策,2005年前生產所需水、電、熱價格較低。但近幾年國內能源價格的上漲對本地區能源動力價格形成上漲壓力。2004年12月,公司所在地區甘肅礦區物價管理部門調整了本地區水、電、熱的供應價格。該調整事項從2005年1月1日開始執行。2006年4月18日起,本公司的工業用電改由甘肅省電力公司嘉峪關供電公司直接提供,2006年7月1日起按市場價格進行結算,平均用電價格提高到0.42元/度。由於水、電、熱漲價因素,對2005年、2006年利潤總額的影響見下表:對2005年利潤總額 對2006年利潤總額
價格(元/單位)
項目 的影響數(元) 的影響數(元)
調整前 調整後
水(噸) 0.20 0.80 3,084,016.80 3,435,942.6
電(度) 0.14 0.42 3,804,087.78 9,199,504.88
熱(吉焦) 2.87 21.60 16,030,051.77 18,112,022.38
總計 22,918,156.35 30,747,469.86
未來幾年,如國內能源價格繼續上漲,本公司能源、動力價格上漲的風險依然存在。
5、本公司是通過債轉股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時資產管理公司持有股份比例為88.99%,董事會成員中有5名董事具有資產管理公司背景。由於資產管理公司的主要任務是處置、回收金融資產,其執行國家政策實施債轉股從而成為企業股東是一種政策性持股,由此可能引起控股股東和管理層變動,將給公司經營帶來不確定的影響。
本公司原第二大股東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於2006年8月30日,舉辦了「中核華原鈦白股份有限公司債權及股權公開競價轉讓會」,公開轉讓東方持有的本公司股權3,920.8萬股(占總股本的30.16%)及對本公司的債權1,994.34萬元,北京嘉利九龍商城有限公司最終以11300萬元總價競標成交。2006年9月21日,東方蘭州辦事處與北京嘉利九龍商城有限公司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書》和《債權轉讓協議書》。截止2007年4月30日,該股權轉讓事項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已完成,本公司第二大股東已由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變更為北京嘉利九龍商城有限公司。
經查證,嘉利九龍系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具備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擔任發行人股東的資格。嘉利九龍已做出書面承諾:自發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嘉利九龍持有的股份。
鑒於東方並非本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對本公司重大事項決策及生產經營發展不構成實質影響,因此,上述股權轉讓和債權轉讓行為不會對本次發行上市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6、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簽署日,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擬投資主要項目「年產1.5萬噸金紅石型鈦白粉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已建成投產,募集資金到位後,原計劃用於該項目的投資19905萬元將用於歸還項目建設佔用的長短期銀行貸款。
7、根據財政部財會〔2006〕3號《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會計准則第1號-存貨>等38項具體准則的通知》文件的規定,本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將執行《企業會計准則》(2006)。
公司管理層和相關財務人員認真對照《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和38項具體會計准則,逐一分析並測算了相關變更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公司作為製造企業,主營業務突出,執行新會計准則對公司的影響主要體現在:無形資產、借款費用、長期股權投資、金融工具的確認和計量、所得稅等准則,這些准則主要影響公司的研發費用資本化和收益化的劃分、借款費用資本化、長期股權投資的權益法核算、金融資產減值、所得稅的核算等事項,假定在報告期內執行新會計准則,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影響較小。
⑶ 滬市股票買價不能高於2%嗎
注冊制的股票交易規則是這樣的,創業板和科創板股票都是這個規則,但是其他的股票並不是這樣的,上海主板和深圳主板中小板就不是。
⑷ 成立上市公司擔任董監有什麼好處
擔任董監高的好處是第一:薪資待遇,第二:有一個很好的鍛煉機會。
一、董監高的基本義務
1、忠實義務:履行職責時必須從公司最大利益出發,不得使自己利益與公司利益相沖突。【主要規定在公司法的148條和149條】
2、勤勉義務:必須是合理地相信為了公司的最佳利益並盡普通謹慎之人在類似的地位和情況下所應有的合理注意;也就是董監高各司其職,真正發揮自己的作用,保證公司正常運行,利益不受損害。比如:
1)獨立董事連續3次未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由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予以撤換;並確保每年不少於10天時間進行現場檢查。
2)董事應當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應當作出書面說明並向交易所報告:(1)連續兩次未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2)任職期內連續12個月未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次數超過其間董事會總次數的二分之一。
3、股份鎖定義務:主要包括大小非限售股份以及任職期間股份交易限制等。比如:
1)證券法: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深交所進一步規范中小板公司高管買賣股票的通知: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申報離任六個月後的十二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數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總數的比例不得超過50%。
3)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下列期間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1)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2)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4)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3)其他規范: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受讓股份的股東需自上市之日起鎖定三年;控股股東在定期報告公告前15日內、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以及對交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籌劃期間直至依法對外公告完成或終止後2個交易日內不得買賣股票;創業板最近六個月內通過增資擴股而新增加股東,需遵守一年加50%的鎖定規則;普通股東需要鎖定一年。
4、短線交易禁止義務: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
5、信息披露義務:義務責任人不以是不是高管為基準,不以是不是有過錯為要求,不能以不知道或者不熟悉為免責理由,除非你已經表明異議或者進行了舉報。
1)上市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對公司定期報告簽署書面確認意見。
2)上市公司監事會應當對董事會編制的公司定期報告進行審核並提出書面審核意見。
3)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保證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實、准確、完整。
4)發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說明書、公司債券募集辦法、財務會計報告、上市報告文件、年度報告、中期報告、臨時報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資料,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發行人、上市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發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及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應當與發行人、上市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是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發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有過錯的,應當與發行人、上市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二、董監高的基本責任
1、刑事責任:虛報注冊資本騙取公司登記罪(刑法第158條)、虛假出資或抽逃出資罪(刑法第159條)、欺詐發行股票或公司、企業債券罪(刑法第160條)、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刑法第179條)、提供虛假、或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罪(新增未按規定披露信息罪)(刑法第161條)、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增加侵佔上市公司利益的內容)、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刑法第180條)、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刑法第182條)、隱匿、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薄、財務會計報告罪(刑法第162條)、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刑法第163條)、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競業經營罪,刑法第165條)。另外,刑法修正案(七)還對證券期貨的內幕交易、以及其他有關行為進行了約定。
*ST深泰:涉嫌抽逃資本被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2002年9月20日,*ST深泰、深圳市新產業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深圳市昊鵬投資有限公司三方在深圳設立深圳市中委農業投資有限公司。1億元出資中,*ST深泰出資400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40%,新產業公司、昊鵬公司各以3000萬元出資占注冊資本的30%。因涉嫌抽逃中委公司的注冊資金,*ST深泰前任董事長王迎於2008年4月28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8年5月30日被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2、行政責任:通報批評、公開譴責、公開認定其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行政處罰、市場禁入【3-5年;5-10年以及終身禁入】等。
3、民事責任:主要就是賠償責任。
2002年1月15日、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關於受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侵權糾紛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
違反忠實義務的責任:違反競業禁止義務、歸入義務、損害賠償權;違反保密義務等;違反注意義務的民事責任:《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董事應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
第二部分:案例分析
如果董監高違反了以上的基本責任,就會構成違法違規行為,基本的情況主要包括:內幕交易、操縱市場、違規信披、違規買賣證券等。值得一提的是,大股東對上市公司的損害是永恆且頭疼的問題,在中國職業經理人制度並不發達的前提下,上市公司的主要股東也會是公司的主要管理者,這一點在民營企業尤其常見。因此,很多情況下董監高的違規行為也就是大股東的違規行為,且這樣的違規行為有時候對公司的傷害可能就是滅頂的。
一、內幕交易:內幕信息和內幕信息知情人;證券法第74、75以及76條的規定。
1、華芳紡織:引狼入室
2007年6月,張萍成為華芳紡織董事,任期至2010年6月,隨後還成為該公司董秘。實際上,張萍還是上海金臣紡織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但這一重要事實,卻被此人刻意隱瞞。
2007年2月,華芳紡織披露擬向大股東華芳集團定向增發,收購華芳夏津棉業有限公司100%股權和華芳夏津紡織有限公司100%股權。6月,該議案通過了證監會審核。定向增發的利好,加上大牛市的來臨,成為助推華芳紡織大漲的動力。從2007年1月開始,該股便啟動了一輪大行情,從2.5元附近一直飆漲到2007年5月份的13.74元,漲幅逾5倍。實際上,在此之前,張萍便開始暗暗潛伏。從2006年底開始,上海金臣以253.04萬股的持股量成為華芳紡織第一大流通股東,到2007年中期,該公司還持有117.88萬股,隨後便從股東榜消失的無影無蹤。上海金臣精準抄底和逃頂的功夫令人嘆服,而其實際控制人張萍的賬戶想必不會做得比這差。
2009年7月,張萍開始「急流勇退」。華芳紡織人士告訴記者,張萍向公司董事會遞交了書面辭呈,表示因個人原因請求辭去公司董事、董事會秘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委員職務。根據公司章程規定,董事辭職自辭職報告送達董事會時生效。
中國證監會23日通報,經行政調查發現,張萍作為華芳紡織的董事,參與華芳紡織2007年定向增發工作。在定向增發方案公布前,張萍通過其本人賬戶,同時操作上海金臣賬戶大量買賣華芳紡織股票,獲利巨大,涉嫌構成《刑法》第180條規定的內幕交易罪。
2、ST黃海:偷雞不成
2007年8月10日,趙建廣開始通過朋友王某的賬戶,分次買入自己擔任總經理的上市公司ST黃海的股票。隨後兩個月,他分次買入ST黃海共計31.92萬股股票,累計成交額2860萬元。趙建廣本以為,藉助他手頭掌握的內幕信息,能在股市中狠狠地撈上一筆。在此前的2005年2月,ST黃海接受了中國化工集團重組。重組之前,中國化工集團與青島市政府簽訂了一份戰略合作協議書,約定在重組之後,青島市政府繼續支持ST黃海的改革和發展。由於ST黃海在2005財年和2006財年連續虧損,為避免在2007財年再度虧損而遭摘牌,公司於當年5月向青島市政府求救——其中包括免除一筆青島市財政局代為償還的亞洲銀行開發項目的1億多元債務。
2007年7月10日,趙建廣作為ST黃海的董事、總經理,參加了公司召開的免除債務的專題會議,並在其後參與了公司就該事項與青島市財政局、國資委之間的多次溝通,還出席了青島市政府組織的財政局、國資委等有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協調會。趙建廣認為,如果青島市政府最終能免除公司的這筆債務,對公司來說無疑是一個重大利好。於是,從2007年8月10日起,趙建廣開始了大規模建倉ST黃海股票的過程,一直到10月11日最後一筆交易完成,共買入ST黃海股票31.92萬股。11月5日,青島市財政局發文,同意免除青島市財政局代為償還的1億多元債務。
然而,想像中的「利好」並沒能拉升ST黃海的股價。2007年10月,也就是趙建廣最後一次購買ST黃海股票之時,上證綜指也攀升到6124點的歷史高位。隨後,在大盤大跌的背景下,ST黃海也難獨善其身,3個月的時間里股價累計下跌近15%。為了避免更大的損失,從2008年1月24日開始,趙建廣花了4個多月的時間,將賬戶中的ST黃海股票全部賣出,累計虧損35萬元。
二、操縱市場:典型的三種形式;證券法的規定
1、中核鈦白:操縱市場的教科書般案例
劉延澤和程文水是北京嘉利九龍商城有限公司(簡稱北京嘉利)的實際控制人,北京嘉利是中核鈦白的第二大股東。2008年8月8日,北京嘉利持有的中核鈦白限售股3920.8萬股到期解禁,並開始上市流通。然而,時運不濟的北京嘉利沒有其他「小非」一樣的好運氣,中核鈦白上市以來股價一路下跌,在其限售股解禁當天,便遭遇滬深兩市股指超過4%的大跌,中核鈦白的股價也隨之下跌了7.38%。面對A股市場的由牛轉熊,以及由美國次貸危機影響的深不見底,劉延澤和程文水決定,即使是賠錢,也要盡快把手裡的股票賣掉。隨著這個決定的做出,一個更加「宏偉」的計劃也醞釀形成,並在第一時間開始付諸行動。
在北京嘉利以外,劉延澤和程文水開始通過各種渠道大量設立殼公司,包括天津聯盛、西安浩拓、甘肅新秦隴和海南太昊在內的4家公司。同時,通過借營業執照辦理證券賬戶等方式,劉延澤和程文水又將河北夏成龍公司招致麾下,成為名副其實的「影子公司」。通過在上述6家公司之間大規模的資金往來,劉延澤和程文水牢牢地掌握了實際控制權,為玩起了對倒。
統計顯示,9月10日至9月12日期間,天津聯盛合計賣出中核鈦白900萬股;河北夏成龍合計賣出中核鈦白870萬股;西安浩拓合計買入中核鈦白260萬股,合計賣出1132萬股;甘肅新秦隴合計買入中核鈦白450餘萬股,合計賣出近300股。截至10月9日,甘肅新秦隴手中持有的中核鈦白股票全部賣出。截至9月19日,海南太昊合計買入中核鈦白583餘萬股,並全部賣出。
劉延澤和程文水密謀的出逃計劃大致為:北京嘉利先通過大宗交易市場將所持股票轉讓給關聯公司,然後關聯機構通過大量申報、頻繁撤單、約定交易等方式進行連續買賣和相互對倒,對股價實施操縱,使其維持成交價格、人為製造活躍的交易氣氛,影響交易量,從而最終順利將股票賣出。
按照《證券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劉延澤和程文水構成「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根據《證券法》第二百零三條的規定,「對於操縱證券市場的,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三十萬元的,處以三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據此,證監會對程文水開出了300萬元的上限罰單,而劉延澤則被處以200萬元的罰款,同時對兩人做出市場禁入的處罰。據了解,這是監管部門對「小非」通過市場操縱進行違規減持開出的首張罰單。
2、億安科技:股價操縱案
1999年5月,廣東億安科技發展控股公司受讓了深圳市商貿投資控股公司26.11%的股權,進駐深錦興。此後,深錦興開始了資產大重組,公司此前的經營業務——進出口貿易等被悉數置換,取而代之的是網路通訊、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術產業,公司名稱也在1999年8月由「深錦興」變為「億安科技」。
從1998年8月起,億安科技的股價從5.6元,最高上漲至2000年2月的126.31元,尤其是從1999年10月25日到2000年2月17日,短短的70個交易日中,億安科技由26.01元幾乎不停歇地上漲到了126.31元,漲幅達486%。在2月15日那天,億安科技突破百元大關,成為自1992年滬深股票實施拆細後首隻市價超過百元的股票,引起了市場的極大震動,曾被稱為「股市第一股」。
2001年1月10日證監會宣布,正在查處涉嫌操縱億安科技股票案。當天,億安科技股票以42.6元跌停開盤,此後逐級下跌,最低曾達到8.52元。
3、張建雄:「深版周建明」青出於藍
在張建雄之前,浙江人周建明是我國證券市場首例以頻繁申報和撤銷申報操縱市場案的伏法者。居於深圳的張建雄,可謂「深版周建明」了。
對比兩案可以發現,張建雄雖操縱手法與周建明一致,但在操縱時間、操縱力度和獲利數額上,顯然比周建明有過之而無不及。
周建明案,系11個月內操縱15隻股票,核心作案時間3個小時左右,獲利176萬元;張建雄案,則僅在兩個交易日內操作一隻股票,核心作案時間469秒,獲利134萬元,更加短平快,為禍更巨。
「委託的時候,我都會以稍低於揭示價的委託價去委託申報,這樣自己就可以根據盤面量價的變化有時間來撤單,而不會被成交。」張建雄在詢問筆錄中有上述表示。
結合其所作所為,這段闡釋並不難理解:
建倉——2008年7月3日11時07分22秒至32秒,張以當時ST源葯的跌停價4.91元買入180萬股股票。
拉抬——11時15分33秒,張以4.99元、申買檔位的第3檔掛單69萬股,其時成交價為5.03元,尚未成交買單213萬股。2分18秒後,張撤銷委託申報。
11時18分10秒,張以5.1元、申買檔位第4檔掛單36萬股,其時成交價5.13元,未成交買單225萬股。4分35秒後撤銷申報。
11時19分16秒,以5.14元、申買檔位第3檔掛單60萬股,其時成交價5.17元,未成交買單270萬股。3分23秒後撤單。
上述4分鍾內,張不斷掛出大單,給人以買單洶涌的假象,吸引其他投資者跟進,造成股價的不斷上漲,而根據不斷上漲的股價,張再繼續掛出大單,如此往復。
然而好戲還在下午。
13時開盤後,張在13時01分50秒、13時02分50秒和13時03分48秒,先後以5.34元、5.38元和5.43元的當日漲停價掛出60萬股、90萬股和99萬股的大單,其時該股的跟風買入者不斷增多,成交量也開始放大,三筆單子掛出時的未成交買單分別為346萬股、468萬股和591萬股,張也「根據盤面量價的變化」加快了撤單速度,三筆單子的駐留時間縮短為21秒、34秒和23秒。
至此,通過頻繁申報和撤銷,通過其他投資者的跟風買入,股價被成功地推到漲停板。
此後的表演就更加具有諷刺意味了,為了做出巨量買單封死漲停的表象,張先後9次在漲停價上掛單共計798萬股,當然,這9單他沒有撤銷,因為事實上已不可能成交。
4、汪建中案:灰色地帶的搶帽子行為
2008年8月,汪建中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操縱證券市場」———這個在尚不成熟的中國股市屢有發生的違法行為。隨即,他又成為因「黑嘴」而涉嫌犯罪被移交司法的第一人。在作出行政處罰後,汪建中的巨額財產賬戶被凍結。此前,證監會在處罰涉嫌操縱證券市場人員時,由於並不立即凍結其賬戶,罰沒效果並不理想。
據悉,北京市檢二分院原批准對汪建中附條件逮捕,即在偵查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時,因證據等方面的原因、需要偵查機關完善取證而批準的逮捕;若經過進一步偵查無法滿足起訴條件,檢察機關可撤銷附條件的逮捕決定。據知情人士透露,此案至今尚未移送北京市檢二分院起訴處。
在最高檢、公安部於2008年3月印發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補充規定》中,對連續交易操縱、約定交易操縱、洗售交易操縱、虛假申報交易操縱等操縱證券市場行為,均有對應規定,惟獨沒有「搶帽子交易行為」的內容。
「搶帽子」型操縱
北京首放和武漢新蘭德均是具有證券投資咨詢資格的機構,其發布的投資建議,往往對相關證券的市場交易能夠產生一定影響,市場操縱的機會也就此顯現。
根據舉報線索,證監會於2008年5月對北京首放及其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總經理汪建中涉嫌操縱市場行為立案調查。
調查結果顯示,在2007年1月至2008年5月,汪建中利用實際控制的本人和親友九組證券賬戶和17個資金賬戶,在武漢、北京等多家營業部,通過網上委託的方式,在北京首放發布建議前買入推薦的證券,並在發布以後,賣出推薦的證券,通過搶先買賣的手法,先後買賣工商銀行(4.89,-0.02,-0.41%)等38隻股票及權證產品,累計獲利1.25億元。
根據《證券市場操縱行為認定指引》,這是典型的搶先交易,又稱「搶帽子」類型的操縱市場手法。由於北京首放通過多家媒體對相關證券做出推薦和投資建議,同時發布咨詢報告,而汪建中參與決策過程,並擁有最終決策權,因此北京首放在汪建中控制下,參與了操縱市場的行為。中國證監會於近期做出處罰規定,沒收汪建中全部違法所得1.25億,並處以相當於違法所得一倍的罰款,即1.25億,這是目前為止我國對自然人罰款最多的一案。同時撤銷北京首放的證券投資咨詢資格,對汪處以終身市場禁入,並移送公安機關。
3、信息披露違規:主要包括信息披露不及時、前後矛盾、虛假陳述等情況。
⑸ 何焯輝的介紹
何焯輝,廣東東莞人,祖籍東莞鳳崗雁田,現任香港嘉利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主席兼行政總裁、鳳崗婚紗城集團主席、第十屆省政協委員。一九九六年十月獲委任為嘉利國際董事,並為嘉利國際主席兼行政總裁及本集團的創辦人。於一九八零年成集團前,彼擁有逾十年工廠管理及塑膠、金屬與電子產品製造經驗。彼負責集團之整體企業策略及目標。彼為嘉利國際大股東New Sense Enterprises Limited之董事,及為何卓明先生的兄長及何寶珠女士的丈夫。
⑹ 嘉利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嘉利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於1996年10月29日於百慕達注冊成立之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之股份於1996年12月16日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主板上市。
⑺ 在二級市場買賣股票超過2%,需不需要公告(請提供法律依據)
深交所:投資者買賣股票達到一定比例須公告
信息披露義務並不是上市公司、大股東、實際控制人的專有義務,投資者買賣股票達到一定比例,也要依法履行相關義務,否則就會受到監管部門的處罰。
買賣股票達到一定比例應暫停交易並公告
持股比例是投資者履行報告和披露義務的重要指標。《證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均規定: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二級市場購買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時應當及時履行報告和信息披露義務,之後投資者繼續買賣上市公司股份的,持股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應當繼續履行報告和信息披露義務。
一、當投資者買入股份比例首次達到5%時,必須暫停買入行為,並及時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在上述報告、公告的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份,否則即構成嚴重違規行為。
案例1: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於2008年10月15日買入A公司股份574萬股,由於之前其已持有A公司1689萬股,占公司總股本4.987%,從而合計持有2263萬股,占公司總股本6.68%,投資者未按規定履行公告義務。
案例2:G公司案例中某商廈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動人合計增持G公司A股819萬股、B股30.5萬股,合計佔G公司總股本的5.09%,投資者未按規定履行公告義務。
上述兩個案例均屬於投資者在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首次達到5%時未能及時履行報告和信息披露義務,還繼續買入公司股票,其行為違反了《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已受到監管部門的相關處罰。
二、持股比例已達5%以上的投資者,股份每增加或減少5%均應及時履行報告和信息披露義務,在報告期及報告後兩日內不得再行買賣。
增持上市公司的投資者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不同,需履行的信息披露義務也不相同,當持股比例為5%-20%(含5%)之間,需編制並公告「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當持股比例為20%-30%(含20%)之間,需編制並公告「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當持股比例達到30%後如需繼續增持的,除獲得證監會的豁免外,應提出全面「要約」,編制並委託上市公司公告收購報告書,履行要約收購義務。原來持股30%以上的股東若計劃在12個月內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過2%,則應在首次增持、增持1%、2%三個時點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此外,股東無論是通過競價交易系統還是大宗交易系統進行減持,均應遵守有關規定。
案例1:X公司控股股東ZH公司持有上市公司6520萬股股票,占公司總股本22.24%,2008年11月10日至11月13日期間該股東通過大宗交易系統出售股份累計達1652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63%,投資者未按規定履行公告義務。
案例2:中核鈦白(002145)第二大股東北京嘉利九龍商城有限公司於2008年8月20日賣出中核鈦白1742萬股,佔中核鈦白股份總額的9.1684%,投資者未按規定履行公告義務。
上述兩個案例中股東均是在持股比例減少達到5%時未及時報告和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且在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情況下繼續出售公司股份,其行為違反了《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已受到監管部門的相關處罰。
需要提醒的是,還有一個與股權分置改革相關的減持股份達到1%的披露要求,即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在二級市場減持股份數量每達到1%時需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持股比例在5%以上股東買賣時間有限制
一般普通投資者買賣公司股票行為不受限制,但一旦成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的股東後,就可以認定其行為能對上市公司實施一定影響,因此其買賣該公司股票行為在時間上將受到一定製約。
《證券法》第47條規定:持有上市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東,將持有該公司的股份在買入後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6個月內買入,這些投資收益歸公司所有。即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對該公司股票買和賣行為必須間隔在6個月以上,否則該股東不能享有其買賣行為所產生的利益,同時,也構成違反《證券法》的行為,將會受到交易所的紀律處分和證監會的行政處罰。
案例1:Y公司的控股股東某市城市建設投資公司持有公司82.45%股份,2008年3月11日其在減持公司無限售流通股股份323101股後,又以16.657元/股買入公司股票20,000股,城投公司的上述行為構成《證券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短線交易,最後,該公司獲得的差價收益40,460元屬上市公司所有。
此外,證監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中規定上市公司股東任何30天內通過二級市場出售的解除限售存量股份不得超過1%,否則應當通過大宗交易進行。
案例2:2008年4月29日宏達股份(證券代碼:600331)的股東四川平原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綿陽市益多園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通過二級市場分別減持了751.36萬股和696.23萬股,減持數量占該宏達股份總股本比例1.46%和1.35%,違反了中國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結果上述兩個股東受到監管部門的相關處罰。
最後,我們再一次提醒投資者,如果你在將來的投資中有可能達到上述限制時,一定要遵守信息披露的法規,及時報告、公告,並不得在上述期間再行買賣,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深交所投資者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