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市公司派發股息紅利如何徵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鑒證會關於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2] 85號)的規定,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暫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B. 個人投資者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如何納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對個人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依據「股息紅利」所得,按照20%徵收個人所得稅。 但是對於個人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稅法存在優惠政策: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5]10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促進資本市場發展,經國務院批准,現將個人所得稅股息紅利所得有關稅收政策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個人投資者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減按50%計入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現行稅法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 二、上述規定自文發之日起執行。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二〇〇五年六月十三 注意事項:對個人取得股息紅利所得的稅收減讓,僅僅限於個人從上市公司取得的部分,對於個人從非上市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照常納稅。
C. 企業買賣上市公司股票是否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要繳納,會計賬目應該是長期股權投資,屬於金融資產收益。
D. 個人從公開發行市場取得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紅利有沒有稅收優惠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第一條的規定,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E. 上市公司股票分得股息紅利如何繳個人所得稅
2011年6月30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個人所得稅免徵額將從現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同時,將現行個人所得稅第1級稅率由5%修改為3%,9級超額累進稅率修改為7級,取消15%和40%兩檔稅率,擴大3%和10%兩個低檔稅率的適用范圍。
2012年7月22日,中央政府有關部門已經准備在2012年啟動全國地方稅務系統個人信息聯網工作,為「按家庭徵收個人所得稅」改革做好技術准備。此前業內一直呼籲的綜合稅制有望在未來實現。
2017年1月23日, 財政部公布2016年財政收支情況,2016年中國個人所得稅收入10089億元,首超萬億。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59552億元,比上年增長4.5%。這是自1988年以來我國財政收入最低增速。[2]
2017年年初,由財政部2016年批准成立的個人所得稅處正式掛牌。[3]
2018年3月7日,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表示,中國將加快啟動稅收改革方案,啟動個稅修法。一是提高起征點,二是增加了專項扣除。
F. 個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期間取得股息紅利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不用個人繳納,已經在你賣出股票的時候和分紅派息的時候扣除了
G. 個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分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5〕101號),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上市公司派發股息紅利時,對個人持股1年以內(含1年)的,上市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託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並劃付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應於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其他有關操作事項,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於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H. 小王購買了某上市公司的股票,所得收入屬於按什麼分配
股息紅利所得,屬於按資本要素分配。
I. 持股超過一年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是可否享受免徵
自2015年9月8日起,對上市公司股息紅利所得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進行了適當調整,對持股1年以上的投資者加大了稅收優惠力度,即持股超過1年的,其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同時,對持股1個月以內和1個月至1年的,原有政策保持不變,實際稅負仍為20%和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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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答時間:2021-03-01,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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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某中國公民購買上海證券交易所一上市公司股票,獲取一次股息收入5000元,該公民應納個人所得稅多少錢
代扣稅費稅率減免5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