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一個上市公司得發行價格和發行股得數量是怎樣確定
發行股票的主要作用就是用來融資,所以發行股票的時候會根據融資規模和發行股票的數量來確定每股價格,還會根據上市公司的財務和運營狀況。上市公司的發行計劃和股票價格及股票數量會報證監會核准後發行。
發行價格的確定:
1、面值發行
面值發行是指按股票的票面金額為發行價格。採用股東分攤的發行方式時一般按平價發行,不受股票市場行情的左右。由於市價往往高於面額,因此以面額為發行價格能夠使認購者得到因價格差異而帶來的收益,使股東樂於認購,又保證了股票公司順利地實現籌措股金的目的。
2、時價發行
時價發行是指不是以面額,而是以流通市場上的股票價格( 即時價)為基礎確定發行價格。 這種價格一般都是時價高於票面額,二者的差價稱溢價,溢價帶來的收益歸該股份公司所有。時價發行能使發行者以相對少的股份籌集到相對多的資本,從而減輕負擔,同時還可以穩定流通市場的股票時價,促進資金的合理配置。按時價發行,對投資者來說也未必吃虧,因為股票市場上行情變幻莫測,如果該公司將溢價收益用於改善經營,提高了公司和股東的收益,將使股票價格上漲;投資者若能掌握時機,適時按時價賣出股票,收回的現款會遠高於購買金額,以股票流通市場上當時的價格為基準,但也不必完全一致。在具體決定價格時,還要考慮股票銷售難易程度、對原有股票價格是否沖擊、認購期間價格變動的可能性等因素,因此,一般將發行價格定在低於時價約5-10%的水平上是比較合理的。
3、折價發行
折價發行是指發行價格不到票面額,是打了折扣的。折價發行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優惠性的,通過折價使認購者分享權益。例如公司為了充分體現對現有股東優惠而採取搭配增資方式時,新股票的發行價格就為票面價格的某一折扣,折價不足票面額的部分由公司的公積金抵補。現有股東所享受的優先購買和價格優惠的權利就叫作優先購股權。若股東自己不享用此權,他可以將優先購股權轉讓出售。這種情況有時又稱作優惠售價。另一種情況是該股票行情不佳,發行有一定困難,發行者與推銷者共同議定一個折扣率,以吸引那些預測行情要上浮的投資者認購。由於各國一規定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額,因此,這種折扣發行需經過許可方能實行。
4、中間價發行
中間價發行是指股票的發行價格取票面額和市場價格的中間值。這種價格通常在時價高於面額,公司需要增資但又需要照顧原有股東的情況下採用。中間價格發行對象一般為原股東,在時價和面額之間採取一個折中的價格發行,實際上是將差價收益一部分歸原股東所有,一部分歸公司所有用於擴大經營。因此,在進行股東分攤時要按比例配股,不改變原來的股東構成。
上市公司如何確定公開發行股票的數量依法應遵循以下幾點:
1、公開發行:發起人認購股本數額不少於擬發行股本總額的35%,認購數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向社會公眾發行部分不少於擬發行股本總額的25%;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超過向社會公眾發行股本數額的10%。 其中並未規定 公司公開發行的總數量 這應該由公司根據公司規模和融資規模自行確定 報中國證監會審核批准
2、配股發行:(原有股東按比例認購配售股份) 一次配股發行股份總數,不得超過前一次發行並募足股份後普通股總數的30%。
Ⅱ 股票發行和股票上市的區別是什麼
概念不同:
首先股票發行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以籌資或實施股利分配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資者或原股東發行股份或無償提供股份的行為。
股票的發行包括設立發行和新股發行兩種。股票的設立發行:指為使公司成立以募集到法定資本數額為目的的股份發行。是指公司在設立過程中發行股份,也是公司第一次發行股份。
股票上市是指己經發行的股票經證券交易所批准後,在交易所公開掛牌交易的法律行為。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經過承銷商輔導一段時間,報經交易所實地審查通過,其股票即可掛牌上市。股票上市,是連接股票發行和股票交易的「橋梁」。在我國,股票公開發行後即獲得上市資格。
拓展資料:
股票市場可以分為一級市場(發行市場)和二級市場(交易市場),我們在證券公司交易的股票是在交易所成交的,屬於二級市場。實務上看發行新股和新股上市的區別在於,有沒有進入流通。
發行可以是發行流通股也可以是非流通,發行了不見得就是進入流通領域(二級市場);上市是股票進入流通領域(二級市場),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可以通過交易所的交易系統進行交易。
再換一個角度說,發行是在股票一級市場,是指拿錢認購上市公司的股份,交易主體是買方和上市公司之間;上市是股票的二級市場,訪到交易所來交易,交易主體是買方和賣方之間,不涉及上市公司。股票首發(首次發行)只能申購(買入),股票上市則可以自由買賣。
已經公開發行的股票須符合一定條件才能上市交易;而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以說,上市公司概念真包含於股份有限公司概念里。
兩者都可以發行股票。股票分記名和不記名股票,發行方式有公開和非公開發行,排列組合一下,可以有很多種。
現在所謂的「炒股」,炒的是屬於公開發行的記名股票,也只有這種股票可以上市掛牌交易,其他只能依法轉讓而不能上市買賣。所以股份有限公司或上市公司都可以發行很多種股票,區別在於上市公司永遠比股份有限公司多了一種:可以上市買賣的股票。
Ⅲ 公司發行股票後是否必須相應增加註冊資本,有無法律依據謝謝
增資發行必須相應增加註冊資本,以下是公司法規定:
股票的發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股票以籌集資本的過程。
我國《公司法》明確規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發行股票,而有
限責任公司是不能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必須符合一
定的條件,還要經過一定的程序。同時,在股票發行工作開始
前,還要確定股票的發行價格,選擇一定的發行方式。
股票發行人必須是具有股票發行資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有限公司發行股票,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我國《股票發行與交
易管理暫行條件》對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原有企
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增資發行股票及定向募
集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分別作出了具體的規定。
-、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二)公司發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種,同股同權;
(三)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
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在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中,發起人認購的部分不少
於人民幣三千萬元,但是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
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
會公眾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
人民幣四億元的,證監會按照規定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的
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
十五;
(六)發行人在近三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七)證券委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原有企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原有企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公司發行股票,除了要
符合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外,還要符合
下列條件:
(一)發行前一年末,凈資產在總資產中所佔比例不低於百
分之三十,無形資產在凈資產中所佔比重不高於百分之二十,但
是證券委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近三年連續盈利。
三、關於增資發行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申請公開發行
股票,除了要滿足前面所列的條件外,還要滿足下列條件:
(一)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所得資金的使用與其招股說明書
所述的用途相符,並且資金使用效益良好;
(二)距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時間不少於12個月;
(三)從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到本次申請期間沒有重大違法
行為;
(四)證券委規定的其它條件。
四、定向募集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股票除了要符合新設立
和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
條件:
(一)定向募集所得資金的使用同招股說明書所述內容相符,
並資金使用效益好;
(二)距最近一次定向募集股份的時間不少於12個月;
(三)從最後一次定向募集到本次公開發行期間沒有重大違
法行為;
(四)內部職工股權證按照規定發放,並且已交國家指定的
證券機構集中託管;
(五)證券委規定的其他條件。
1994年7月1日開始實行的《公司法》對公司發行新股的
條件又重新進行了規定:
(一)前一次的股份已經募足,並間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內連續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內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
(四)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到同期銀行存款利率。
公司以當年利潤分派新股,不受前款第(二)項限制。
Ⅳ 向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25%。這里的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是指什麼啊
指的是股份公司發行在外的股票面值總額或股份金額總和。
股本總額是股份公司發行在外的股票面值總額或股份金額總和。股票發行分為面值發行和溢價發行兩種。在面值發行場合,股本總額與面值總額相等;。
在溢價發行場合,股本總額仍然等於面值總額,發行價格與面值的差價收入不能計入股本,只能計入發行公司的資本公積金。股本是股份公司發行的股份金額,或投資者按股份公司股份金額所投入的資本。
(4)擬發行公司股票發行後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送轉股之後,公司的總股本增加了,然後注冊資本也增加了。上市公司與其他公司比較,最顯著的特點就是將上市公司的全部資本劃分為等額股份,並通過發行股票的方式來籌集資本。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股份是很重要的指標。股票的面值與股份總數的乘積為股本,股本應等於公司的注冊資本,所以,股本也是很重要的指標。為了直觀地反映這一指標,在會計核算上股份公司應設置「股本」科目。
公司的股本應在核定的股本總額范圍內,發行股票取得。但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發行股票取得的收入與股本總額往往不一致,公司發行股票取得的收入大於股本總額的,稱為溢價發行;小於股本總額的,稱為折價發行;等於股本總額的,為面值發行。
Ⅳ 公司上市前發行的股票與上市後發行的股票有什麼區別
面對的有效購買人群不同了,上市前那種股權投資,或者是財務投資或者是追求實際控制,退出機制當然不是股市可比的。所以上市後相對上市前,公司的股權一般會有一個明顯的溢價
Ⅵ 公司發行股票後是否必須相應增加註冊資本,有無法律依據
發行股票不一定是增資行為。 大致的賬務處理為,啟動IPO後,按照發行股票面值1000股*1元/股計入股本1000元,5元的發行價高於面值屬於溢價發行,溢價(5000-1000)4000元計入資本公積科目,發行費用500元一次性進入損益類科目
Ⅶ 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的多少有什麼規定總的股數是一開始就設定好不會有變化的么。
上市公司發行新股主要有三種模式:
1、新股公開發行上市:發起人認購股本數額不少於擬發行股本總額的35%,認購數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向社會公眾發行部分不少於擬發行股本總額的25%;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超過向社會公眾發行股本數額的10%。
其中並未規定公司公開發行的總數量,這應該由公司根據公司規模和融資規模自行確定,報中國證監會審核批准。
2 、配股發行:原有股東按比例認購配售股份。一次配股發行股份總數,不得超過前一次發行並募足股份後普通股總數的30%。
3、增資發行:即俗稱的增發或非公開發行,但未規定發行數量。
Ⅷ 請問股票發行後,股票價值的漲跌和發行股票的公司有什麼關系
一般沒有關系.
但是如果上市公司的領導手裡有本公司的股票,那麼漲跌他就關心了.他會跟機構聯合起來做高股價,他好獲利.
就算不這樣,股價高了,公司形象好,下次增發股票的時候,發行價能高一些,配股也能高一些.
另外,股價高,在吸收合並別的公司的時候自己付出的少,佔便宜.
還有就是如果公司高層有股權激勵,股價高了,他們獲得的收益多.
Ⅸ 關於股票發行,股票一發行成功,上市公司就把錢全拿走了
不是的。
一個公司融資上市發行後,那麼,市場上流通的股票就由股民或者機構就可以由持有者在市場上進行交易,有人賣,有人買,,只有人買沒人賣那是買不到的,這中間流動的資金跟上市公司沒有關系。但是公司的經營情況會直接影響人對股票價值的判斷。如果上市公司經營不善,持有人覺得手中的股票價值不應該那麼高,就會拋出手中的股票,相反就會買進,這只是一種理性的說法,實際市場上充滿了各種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