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非上市公司股票,這樣公司股權轉讓在哪裡進行
新三板不吧,還有上海股權交易中心
Ⅱ 未上市公司股權如何交易
假如你要在該公司未上市前轉讓,只要找到願意購買的人,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然後到該公司的董事會辦理備案就行了。
假如該公司已經上市,則直接在證券交易公司開戶,委託證券公司轉讓(和炒股一樣)。
Ⅲ 沒有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買賣股票嗎
不可以,股票都沒有發行,怎麼買賣。裡面的股權是可以交易的,相當於買到原始股了。
Ⅳ 非上市股份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如何轉讓
雙方訂立轉讓協議,然後告知董事會,去工商局變更股東名冊,就像房產去交易中心過戶,這就不是私自行為,完全合乎公事公辦的原則。
Ⅳ 未上市的股份公司辦理股權轉讓需不需要到工商局辦理備案手續
1、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九條規定,非上市股份公司的非發起人股東不是法定登記事項。因此股權轉讓後股東無需到工商局辦理登記。
2、公司章程屬於備案事項,因此,如果公司章程中載明股東的,章程修改後,應當到工商局備案。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記事項的,公司應當將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3、具體操作請向當地工商局咨詢確認。據報道,浙江省工商局聯合省金融辦下發的《關於浙江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變更章程備案的操作意見》,明確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每一次股份轉讓,都應當依法辦理章程備案,其提交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應當載明股東名稱、出資額、持股比例等事項。
4、股權轉讓後可能需要變更股東名冊。以下是《公司法》相關規定,供參考:
第一百四十條,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四十一條,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Ⅵ 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有什麼限制
你的問題是股份有限公司(A公司)持有基金公司(B公司)股份,現A公司擬轉讓所持有的B公司股票。如果是這個問題,則首先是可行,但根據持股比例等情況需向證監會報批或報告。主要涉及轉讓股權是否超過B公司5%股權及相關問題,下面給出較詳細的界定和提交材料要求以供參考。
如引入新股東的,入股股東應當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3年在金融監管、稅務、工商等行政機關,以及自律管理、商業銀行等機構無不良記錄;沒有因違法違規行為正在被監管機構調查,或者正處於整改期間;最近3年沒有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不存在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3年的情形。其入股行為應當已經履行法定程序,包括基金管理公司、股權受讓方和出讓方已經履行相應內部決策程序和應當報經有關部門批准或者備案等程序。
------------------匯盛 王律師
第一種 報批
適用條件(僅指B公司,下同)
1、新增或者變更持股5%以上的股東;
2、變更持股不足5%但對公司治理有重大影響的股東;
3、變更股東的持股比例超過5%。
一、申請材料的紙張、封面及份數
(一)紙張
應採用幅面為209×295毫米規格的紙張(相當於A4紙張規格)。
(二)封面
封面應標有「基金管理公司重大變更申請材料」字樣、具體變更事項、申請人名稱以及主要承辦人姓名、聯系方式。
(三)份數:申請材料一式3份,其中1份為原件,1份復印件,1份電子版光碟。審核通過後,申請人應當另行提交電子版光碟申請材料(定稿)1份。
二、申請材料目錄
(一)承諾函
包括以下內容:
1、基金管理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對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合規性作出的承諾;
2、新增股東、受讓方或者出資認購方對以固有貨幣資金出資且不受制於任何第三方作出的承諾;
3、出讓方在相關審批事項獲得中國證監會批准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放棄行使股東權利的承諾;
4、受讓方在相關審批事項獲得中國證監會批准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行使股東權利的承諾。
(二)確認書
同意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新增股東、受讓方或者出資認購方信貸記錄等社會信譽情況進行查核的確認書。
(三)申請報告
主要內容包括重大變更事項的內容、目的、必要性、新增股東或者受讓方的資格條件,對基金管理公司經營的影響。
(四)股東(大)會的決議,對基金管理公司辦理有關具體事項的授權書
(五)新增股東、受讓方或出資認購方情況說明
1、基金管理公司擬任股東基本情況表
2、法人資格及業務資格證明文件
3、注冊資本及經營狀況
4、公司治理、內部控制情況說明
5、遵規守法和社會信譽情況說明
6、參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情況說明
7、關聯方關系說明
8、新增股東、受讓方或出資認購方是境外機構的,需要提交的材料
以上1-8項內容按照附件一中二、(五)股東情況1-8項的相應規定提交相關材料。
9、新增股東、受讓方或出資認購方擬成為主要股東的,提供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交關於公司未來發展戰略及改善公司治理、加強內控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以及持有基金管理公司股權不少於3年的承諾。
(六)有關當事人股權轉讓協議、股權認購協議等
(七)公司章程修正案
(八)出讓方關於出讓股權的說明,至少包括出讓基金管理公司股權的原因,對受讓方參股目的、誠信狀況等的了解情況
(九)受讓方出具的參股基金管理公司報告書,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受讓基金管理公司股權的目的;
2、對基金行業發展狀況、基金管理公司制度安排及監管要求、基金管理公司股東權利和義務的了解情況說明;
3、對擬受讓的基金管理公司了解情況說明;
4、受讓方擬成為主要股東的,應說明其對基金管理公司發展戰略方面的考慮。
(十)董事會通過的自股權轉讓協議經股東(大)會批准之日起至獲得證監會批准期間公司經營運作的安排方案
(十一)法律意見書,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對股東、受讓方或出資認購方資格的確認,重點是股東遵規守法和社會信譽情況的確認;
2、對股東、受讓方或出資認購方是實際出資人,不存在通過信託合同、託管、秘密協議等形式進行出資的確認;
3、對股東、受讓方或出資認購方與關聯方關系說明的確認,重點是對實際控制人或最終權益持有人的確認;
4、對股權轉讓或者股權認購協議合法性、有效性和全面性的意見;
5、對基金管理公司章程修正案合法性、有效性的意見;
6、對股東(大)會及股東(大)會決議的合法性、合規性的意見。
(十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種 報告
適用條件
1、變更持股5%以下的股東;
2、變更股東的持股比例不超過5%;
需提交報告材料
一、股權轉讓引入新股東的,需同時附以下材料:
1、受讓方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自然人提供);
2、《基金管理公司擬任股東基本情況表》;
3、受讓方與基金管理公司現有股東的關聯關系或者一致行動人關系的說明;
4、股東會決議(有限責任公司提供)或者向其他股東告知變更股東情況的有關文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5、有關股東的股東(大)會、董事會或其他類似有權決策機構做出的相關決議。涉及國有股權轉讓的,應提供履行國有資產轉讓程序的相關證明文件;
6、股權轉讓協議或者其他關於股權轉讓的文件;
7、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書或者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規定應當提交的有關書面材料(有限責任公司提供);
8、法律意見書;
9、基金管理公司章程原件;
10、股權變更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11、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股權轉讓導致持股比例變化的,需同時附以下材料:
1、股東會決議(有限責任公司提供)或者向其他股東告知變更股東情況的有關文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2、有關股東的股東(大)會、董事會或其他類似有權決策的機構做出的相關決議。涉及國有股權轉讓的,應提供履行國有資產轉讓程序的相關證明文件;
3、股權轉讓協議或者其他關於股權轉讓的文件;
4、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書或者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規定應當提交的有關書面材料(有限責任公司提供);
5、法律意見書;
6、基金管理公司章程原件;
7、股權變更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8、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材料。
Ⅶ 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權轉讓有什麼法律限制
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權轉讓主要受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約束。股份公司屬於資合性公司,其股權可自由對外出讓,但是如果對外出讓股權引起公司性質發生變化的,應當辦理相關審批手續。例如轉讓一半股權給外國公司或個人,會導致公司變更為中外合資企業。
股份公司對外轉讓股權無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而是由公司頒發股權憑證,進行登記。
轉讓股權如果產生差額溢價,仍然應該繳納百分之二十的所得稅。
Ⅷ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怎麼轉讓
一般設立公司時會有公司章程,規定現有股東有優先購買權,所以可以協商轉讓,也可委託法院進行公開拍賣(要進行資產評估),公開拍賣時現有股東也享有優先購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