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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

發布時間: 2021-09-25 00:55:16

『壹』 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對嗎

『貳』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入資計入哪個會計科目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收到股東入資款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實際收到的款額)
貸:股本 (股票面值*股數)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超出股票面值的部分)
二、說明
1、《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在按面值發行股票的情況下,企業發行股票取得的收入,應全部作為股本處理;在溢價發行股票的情況下,企業發行股票取得的收入,等於股票面值部分作為股本處理,超出股票面值的溢價收入應作為股本溢價處理。
2、「實收資本」科目核算企業接受投資者投入的實收資本。股份有限公司應將本科目改為「4001 股本」科目。企業收到投資者出資超過其在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佔份額的部分,作為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在「資本公積」科目核算。
3、企業接受投資者投入的資本,借記「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股權投資」等科目,按其在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佔份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科目。

『叄』 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是對還是錯

對的,股票現在沒有實物,都是以賬目憑證來實現持有和交易

『肆』 有限責任公司股份的證明方式是什麼

一、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的股權證明是以紙面或無紙化的股票為出資證明,既可以採取記名方式,也可以採取無記名方式,即股東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來體現,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股票可以轉讓、流通。

二、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區別
1.股東的數量不同。世界多數國家的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最少2人,最多5O人(亦有規定3O人的)。因為股東人數少,不一定非設立股東會不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則沒有數量的限制,有的大公司達幾十萬人,甚至上百萬人。與有限責任公司不同,必須設立股東大會,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2.注冊的資本不同。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資本額較少,公司依據生產經營性質與范圍不同,其注冊資本數額標准也不盡相同,我國《公司法》規定:注冊資金不得少於下列最低限額:

(1)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人民幣50萬元;

(2)以商業批發為主的公司人民幣50萬元;

(3)以商業零售為主的公司人民幣30萬元;

(4)科技開發、咨詢服務性公司人民幣10萬元;特定行業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金最低額高於上述規定者,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而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額,我國《公司法》規定為1000萬元,對允許由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規定某些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限額可以高於1000萬元,如批准上市公司的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股本的劃分方式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劃為等額股份,其資本按股東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劃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須是等額的,其股本的劃分,數額較小,每一股金額相等。

4.發起人籌集資金的方式不同。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集資,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其股票不可以公開發行,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過發起或募集設立向社會籌集資金,其股票可以公開發行並上市交易。

5.股權轉讓的條件限制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依法自由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東依法向公司以外人員轉讓股本時,必須有過半數股東同意方可實行;在轉讓股本的同等條件下,公司其他股東享有優先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所擁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轉讓,但不能退股。

6.公司組織機構的許可權不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少,組織機構比較簡單,可只設立董事會而不設股東會或不設監事會,因此,董事會往往由股東個人兼任,機動性許可權較大。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程序和組織復雜,股東人數較多而相對分散,因此,股東會使用的許可權受到一定限制,董事會的許可權較集中。

7.股權的證明形式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證明是公司簽發的出資證明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證明是公司簽發的股票。

8.財務狀況公開程度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財務狀況,只需按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交各股東即可,無須公告和備查,財務狀況相對保密;股份有限公司,由於其設立程度復雜,並且要定期公布財務狀況,相比較難於操作和難於保密。

『伍』 股票是證明股東權利的有價證券這句話對不對

對啊 ,證券基礎知識第一節就有對股票的解釋。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它是股份有限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股票作為一種所有權憑證,有一定的格式。我國《公司法》規定,股票採用紙面形式或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

『陸』 股份有限公司為股東出具什麼證明來證明股東身份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九十六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將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記錄、監事會會議記錄、財務會計報告置備於本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柒』 1、 股票的定義與特徵

你好,股票是股份證書的簡稱,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金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
股票具有以下五個方面的特徵:
(1)收益性。收益性是股票最基本的特徵,它是指股票可能為持有人帶來收益的特性。
(2)風險性。股票投資收益具有不確定性,或者說實際收益與預期收益之間可能存在偏離。投資者在zd買入股票內時,對其未來收益會有一個預期,但真正實現的收益可能會高於或低於原先的預期,也可能產生虧損。
(3)流動性。股票可以通過依法轉讓而變現,即在本金保持相對穩定、變現交易成本較小的條件下,股票很容易變現。
(4)永久性。股票所載權利的有效性是始容終不變的,因為它是一種無期限的法律憑證。股票的有效期與股份公司的存續期間相聯系,二者是並存的關系。
(5)參與性。股票持有人作為股份公司的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行使對公司經營決策的參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