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某證券公司的業務人員王某,以其親戚的名義買賣股票是否合法
該買賣股票的行為是不合法的。《證券法》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和法律、行政法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期限內,不得隨意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❷ 要去證券公司上班了,但是證券公司從業人員不可以買賣股票,請問之前開的股票賬戶怎麼辦。謝謝!!
你需要去你證券賬戶所在的證券公司將你的證券賬戶銷掉,不然你在持有證券賬戶的狀態下執業的話,對你和你的公司都會有不好的影響
❸ 【股票|金融|證券】這題為什麼是錯誤的:取得執業證書的人員,3年不在證券經營機構從業的,由中國證券
原文:取得執業證書的人員,連續3年不在證券經營機構從業的,連續這兩個字很重要,干兩年歇一年,再干一年歇兩年,這種三年不從業不取消
❹ 我將要成為證券從業人員證券賬戶有股票沒賣掉怎麼辦
說實話,這是個問題,但要看你所在證券公司營業部是否將你辦理成執業人員,也就是說,從業人員確實都不允許炒股,但你如果是客戶經理一系列的,要好一些。如果你入職的是營業部員工編制(你要明白營業部員工編制是什麼概念,是櫃台人員或電腦部財務那些員工的那種編制)要嚴厲一些。
怎麼說吧,如果不在編,那麼營業部的人用你的身份證號和姓名查詢你是否有股票。如果是在編,那麼是總部的人給你這樣查詢。
而無論是怎麼查,提醒你銷戶賣掉股票,你如果不清理干凈,將會面臨工作不保(要看你所在公司對這項工作的嚴厲程度,但這幾乎不太可能不嚴,因為這是協會和證監會查詢的主控方向,一般證券公司營業部不會因為你而違規)
沒辦法,當初我很多同事,都是這樣把被套的股票賣掉了的。
❺ 7.張某持有某公司的股票1萬股,後因工作調動,成為某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張某對其所持有的股票( )
B.可繼續持有,但不得再次買賣股票
❻ 證券業從業人員在執業之前買的股票如何處理
按照證監會的規定,證券從業人員是不能直接進行股票投資的。只可以通過基金進行間接的投資,另外還可以購買債券。最好可以直接去把證券賬戶以及資金賬戶注銷掉。
❼ 違反證券法第43條有什麼處罰詳細點,最好能引用原文。。。
第四十三條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釋義內容:
【釋義】 本條是對有關人員以任何形式持有、買賣或者獲得股票的禁止性規定。
證券交易活動必須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而公平的證券市場應當具備兩個因素:一是使所有的投資者能夠最大限度地獲得市場信息;二是所有投資者獲得信息的機會應當是平等的。但有些人員由於其地位、職務等便利條件,有先於其他投資者獲得相關信息的機會。為了保證證券交易的公開、公平、公正,本條禁止有關人員持有、買賣或者獲得股票。
一、禁止持有、買賣股票或者獲得股票的主體
本條規定的禁止持有、買賣股票或者獲得股票的主體有以下幾種:
(1)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因其所屬機構或組織是專業從事證券交易和證券經營業務的單位,他們不僅有獲得信息的便利條件,而且有業務上的優勢。為防止他們利用其業務和信息優勢參與股票交易而不利於其他投資者,保證證券交易活動的公開、公正,本條將他們列入禁止持有、買賣股票或者獲得股票的主體范圍。
(2)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
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因其參與對證券活動的監督管理,其中包括擬定和制定有關證券市場監督管理的規章、規則,參與對股票公開發行的審核,以及對證券活動實施調查和檢查等,如果允許其參與證券交易活動,將與其所擔負的職責發生利益沖突,有失公正。因此,本條將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列入禁止持有、買賣股票或者獲得股票的主體范圍。
(3)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
除上述兩類人員以還,還有其他一些人員,因其地位、職務和與有關人員的關系,而被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他們也屬於禁止持有、買賣股票或者獲得股票的主體范圍。
二、禁止上述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期限內以任何形式持有、買賣或者獲得股票
禁止持有、買賣股票或者獲得股票的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的期限內,不得以自己的名義持有股票或者買賣股票;不得以虛假的名字持有股票或者買賣股票;不得實際是自己但卻以家庭成員或者其他人員的名義持有股票或者買賣股票;不得接受他人無償贈送的股票。在這里,股票是指所有的股票,而不是特指某一種股票。
三、上述人員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上述人員的身份,並不是與生俱來的,他們在到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任職前,或者在成為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之前,可能已經依法認購和收受了股票。這些股票在他們成為禁止范圍的人員時,應當依法轉讓。
❽ 證券從業人員在從業之前所持有的股票是不是必須賣掉為什麼不能一直持有
為了公開公平公正啊,避免內幕交易,所以明文規定從業人員補的炒股,有賬戶根本就注冊不了從業資格。。當然潛規則就另當別論了,都是拿親戚朋友的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