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沒有上市的公司發行股票有什麼用
這叫非公開發行股票,是由於某些原因未上市的公司為籌集資金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進行融資的一種行為。
② 未上市並不打算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怎樣發行股票
1、未上市並不打算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是無法發行股票,只能在內部認購股份。上市了股票就是可以在二級市場交易;不上市股票也可以在大股東之間交易,但是就不能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證交易所,新三板等交易了。
2、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支股票背後都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時,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的。
③ 沒有上市的公司可以發行自己的股票嗎
可以啊,但是發行的股票也不能上市交易的。
④ 股票怎麼辦理繼承
遺產繼承是不少家庭會發生的,而遺產大多數是房屋、現金等,那麼股票能否作為遺產來繼承呢?要如何繼承股票類遺產呢?股票作為遺產繼承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一、股票是否屬於遺產的范圍?
股票是股份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的,證明股東在公司中擁有資產所有權、收益權和剩餘財產分配權等權益的書面憑證,它與國庫券、公債券、企業債券、支票等都是幾種常見的有價證券,屬於金融資產的范圍,可以由公民個人持有。有價證券是可以作為公民的遺產予以繼承的,其法律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該《意見》第3條明確規定:「公民可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包括有價證券和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權等。」因此,股票是可以作為遺產繼承的。
二、辦理遺產繼承的公證
出具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及被繼承人的身份證、死亡證明、遺囑或繼承人協議等相關資料,到公證處辦理繼承的公證手續。
三、辦理遺產繼承的手續
繼承人需要提供下列證件辦理相關手續:
1、「三證」,即身份證、股東賬戶卡、資金賬戶卡;
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3、對證券和現金遺產的繼承情況公證文件。
若只有一名繼承人繼承股票賬戶財產的,則由該繼承人攜帶身份證等上述證明到被繼承人生前開立了資金賬戶的證券營業部辦理;如果為多人繼承,可由所有繼承人攜帶身份證等上述證明一起到營業部辦理,或書面委託一人到營業部辦理。
四、股票的過戶與現金的提取
1、股東賬戶中股票的繼承與過戶。
由於股票作為遺產繼承的過戶與股票在二級市場的流通轉讓過戶不同,需要通過非交易形式的過戶程序,股票才能從被繼承人賬戶轉入繼承人賬戶。
如果繼承者從未開立過股票賬戶,應先開立賬戶,由此會產生一些費用和稅費;否則轉出的股票則無法轉入,股票繼承也就無法實現。
如果不想另行開戶,可通過賣出所繼承的股票兌現為資金,然後以取出現金的方式實現繼承的權利和權益。
2、資金賬戶中現金的繼承或提取。
繼承人必須在辦理了繼承公證和過戶手續後方可提現。即憑公證文書和上述繼承人證件等資料,到證券營業部提取資金。
因為股票繼承與股市流通轉讓過戶性質是不同的,所以需要通過非交易過戶程序,股票只能從被繼承人賬戶轉入繼承人賬戶。
⑤ 未上市公司股票持有者去世,孩子是否有繼承權
可以繼承的,按照《繼承法》規定,股票屬於有價證券,股票持有人的老婆孩子作為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有權繼承股票,如果沒有徵得繼承人同意,公司無權收回股票
⑥ 未上市的企業是否有股票
如果是股份制企業的話,是有股票的。上市只是在融資的同時提供一個讓股票可以交易的平台。
如果只是有限責任公司,那隻有權益份額,沒有股票。
⑦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股東去世後股份如何繼承
1、股權繼承是指自然人股東死亡後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行使股東權利的制度。
2、股權是股東基於其在公司中所持有股份或者出資而享有的法定權利。股東死亡後,股權屬於遺產的組成部分,但不同於有形財產的繼承,既要依照《繼承法》規定的分配原則,同時還要遵守《公司法》的相關規定。
3、2013年12月28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章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 第七十五條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該條款包括兩層含義:一是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而並非只對財產權的繼承;二是公司章程可以對股權繼承做出特別規定,排除對股東資格的當然繼承。
4、而股份有限公司因為只具有資合性,並不存在股份繼承的障礙問題。這也是我國公司法只在有限責任公司章節部分規定股權繼承,而沒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節部分規定股份繼承的原因。
換句話說,也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繼承是當然繼承。
5、而遺產繼承又分為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遺囑的形式有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有遺囑的,應按遺囑執行。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的順序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和第二順序繼承人。第一順序優先於第二順序發生繼承,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順序繼承人有祖父母、兄弟姐妹。按照繼承法的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⑧ 要想買到一家沒有上市的公司的股票該怎麼操作
1、你可以買。除非:a. 你的身份限制你做股權投資,或者,b. 這個公司是特殊行業,對股東資質有特別要求。
2、這家公司老闆願意賣給你你才能買得到。一般來說購買有2種方式:a. 你從公司原股東手裡受讓老股,具體價格雙方談。 b. 公司發新股做私募融資,老闆給你一定的額度,價格是公司跟別的大投資人定好的。
3、能不能退回資金,主要看你和公司或股東簽的轉讓協議或投資協議中有沒有「回購條款」。一般來說,如果是受讓老股,則很少有回購的保障;買新股,則經常有這樣的條款。
樓上的別瞎咋呼,現在做私募股權投資的多了,很多是個人。只要不是「突擊入股」,入股價格沒有「利益輸送」嫌疑,證監會也不管的。什麼「如果是個人入股,則根本沒有退出的可能性」,簡直是一派胡言。
⑨ 沒有上市企業,為什麼會有股票
股票就是你持有股份的憑證,是股份公司發給股東證明其所入股份的一種有價證券,它可以作為買賣對象和抵押品,當然,上市了才可以公開買賣和抵押。你向公司投資入股,你就有擁有與投資額對應的股票,就擁有公司的一部分資本所有權,成為公司的所有者之一,股東不僅有權按公司章程從公司領取股息和分享公司的經營紅利,還有權出席股東大會,選舉公司管理層,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差價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⑩ 公司繼承的相關規定,如何繼承公司股權
您好:
一、如何繼承公司股權
1、有事前約定的從其約定。
公司法中對於這種特殊的情形沒有給出一個解決方案。即使公司法給出了一種解決的方式,此方式也不應該是強制性的,必須允許公司的股東通過事前的約定加以排除。法律的規定應當鼓勵當事人對此問題在事前作出約定,以免將來產生糾紛。
2、沒有事前約定的情形,若當事人能夠在事後達成完全一致,可以依照事後的約定,這里同樣需要承認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屬於任意性規范,可以由當事人約定排除。
3、若當事人事前對此沒有約定,事後也不能達成一致,應當按照法定規則來處理。在我國由於沒有一個這樣的法定規則,則只能按照法理來解決,在此我們可以參考公司法的法理和合夥的法律規定和法理。
二、公司公權繼承的程序
規范股權繼承變更登記程序。目前,工商部門還沒有規范的股權繼承變更登記程序及應提交的文件等規定。所以建議盡早制定規范的股權繼承法律程序並明確應提交的文件。筆者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對股權繼承的法律程序作如下構想:
如果公司股東只有兩個,其中一名股東死亡,則由於股東人數不足《公司法》第二十條關於公司股東人數必須兩個以上的規定,公司應申請解散、進行清算,剩餘資產由繼承人按照被繼承人(死亡股東)對公司的投資比例進行繼承。
如果公司股東為兩個以上,則應參照《公司法》關於股權轉讓的規定,按以下程序繼承股權:
第一,公司全體股東召開股東會,按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八條及公司章程關於股東表決方式和表決權的規定,對是否同意繼承人受讓死亡股東的股權作出決議。如果有股東不同意轉讓,則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該購買死亡股東的出資,所得轉讓費作為死亡股東的遺產由其繼承人繼承。如果其不購買該項轉讓的出資,則視其同意轉讓。
第二,由公司將繼承人(股權受讓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讓的出資額記入公司股東名冊。
第三,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到公司登記機關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至此,股權的繼承程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