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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錢持有股票要不要還錢

發布時間: 2021-09-30 21:53:19

㈠ 公司欠款,股東要還嗎

正常情況下,對於公司的債務,肯定是由公司來承擔的,股東不會承擔公司的債務,因為股東對於公司承擔的是有限責任,所謂有限責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時股東須按公司章程約定的股權比例,全額繳納出資,獲得股權。在公司股東全額繳納出資後,股東的義務實際上已經完成了。公司的債務則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財產來對外擔責,與股東無關。但是,特殊情況下股東需要承擔公司債務的情形由以下幾種。(1)股東出資不實未實際出資,或是出資未達到股東依公司章程約定的比例。(2)股東抽逃資金有些股東在公司注冊成立後,會將當初作為股本繳納的出資抽回,使公司的資本客觀上減少,違反了公司的資本不變的原則。如果公司在訴中被要求承擔相應債務責任,但公司無力履行,公司股東可能會遇到要求在抽逃資本的范圍內承擔責任的可能。濫用公司人格行為與債權人利益損害之間具有因果關系。債權人必須舉證證明自己因為股東的濫用公司人格行為而遭受到了損害。股東實施了不正當使用或濫用公司人格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的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㈡ 公司欠債股東需要償還嗎,我是乾股,並沒有出資

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那麼股東僅需在出資范圍內對公司承擔責任,乾股一般是一個存在於股東之間的贈與協議,類似於分紅協議。所以只要不出現下面所述的情況,公司欠的錢是不需要您來償還的。
如果當公司股東為逃避法律義務或責任而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濫用法人資格或股東有限責任待遇、致使債權人利益嚴重受損時,法院或仲裁機構有權責令控制股東直接向公司債權人履行法律義務、承擔法律責任。(這一制度叫做公司人格否認制度,僅針對特定的事件相對的否認公司法人人格,公司所產生的債務由股東和公司連帶承擔。對於這一特定事件之外的債務,公司股東仍然承擔有限責任。)
不知道是否為您解答清楚,如回答欠妥歡迎補充。

㈢ 如果我持有這家公司的股票。他們的債務我要不要承擔風險

如果這家公司的債務很多影響了股價是股價下跌,你則要承擔股價下跌帶來的經濟損失,而償還債務則不需要你來承擔。

㈣ 持有公司股權,如果公司負債我們要承擔嗎

有限責任公司的含義:
1、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2、公司以其全部資產為限對外承擔有限責任。
就是說,如果你的登記的注冊資本已全部真實足額交付,則公司的負債由公司承擔,超出公司承受范圍以外的部分,無需償還。

㈤ 公司的債務股東要還嗎公司破產後股東還要還債嗎

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公司財產是獨立於其設立人和股東的,對公司債務,只以其所有的財產為限承擔責任。股東個人只以其對公司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超過出資額的部分,股東個人不承擔責任。所以,公司破產的,只需要用公司法人所有的財產償還債務。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債務消滅。

㈥ 如果是公司欠錢,股東不要還嗎

正常情況下,對於公司的債務,肯定是由公司來承擔的,股東不會承擔公司的債務,因為股東對於公司承擔的是有限責任,所謂有限責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時股東須按公司章程約定的股權比例,全額繳納出資,獲得股權。在公司股東全額繳納出資後,股東的義務實際上已經完成了。公司的債務則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財產來對外擔責,與股東無關。但是,特殊情況下股東需要承擔公司債務的情形由以下幾種。(1)股東出資不實未實際出資,或是出資未達到股東依公司章程約定的比例。(2)股東抽逃資金有些股東在公司注冊成立後,會將當初作為股本繳納的出資抽回,使公司的資本客觀上減少,違反了公司的資本不變的原則。如果公司在訴中被要求承擔相應債務責任,但公司無力履行,公司股東可能會遇到要求在抽逃資本的范圍內承擔責任的可能。濫用公司人格行為與債權人利益損害之間具有因果關系。債權人必須舉證證明自己因為股東的濫用公司人格行為而遭受到了損害。股東實施了不正當使用或濫用公司人格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的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㈦ 公司欠款,可否起訴股東還款

你好,公司欠款,是可以起訴股東的,但是只能起訴持有股份最大的股東(在這里解釋,公司里最大的股東,就是屬於公司的董事長,如果大家股份平等,需要經過所有股東選舉),如果最小的,或是股份沒有懂事長大的,是起訴不了的,以下原因:

第一,股東可將自己的股權(在這里解釋,股份屬於公司的股票和股權,必須股票和股權同時存在,公司才會有自己的股份,),賣給他,或者是轉交給他人。

第二,股東不是公司最高負責人,除非董事長已經消失,股東的股份只比董事長小一級,比所有的股東都大一級,此時,可以任公司最高負責人(董事長)

第三,公司欠款,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必須由公司最高負責人,即董事長,或是總裁,用公司的錢補下欠款,如果公司的錢已經沒有,公司還有欠款,此時董事長就只能用下自己的私人錢財,此時,起訴股東(並非公司最高負責人,即董事長),在法律上是無效,無法起訴成功,除非董事長將股份轉讓給某位股東,此時某位股東任公司最高負責人(即董事長)此時可以起訴。

㈧ 如果所投股的公司出現虧空或欠下債務,那麼持他股票的人要還債嗎

上市公司都是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就是股東不必為上市公司的任何行為付出自己投資額以外的任何經濟代價和法律代價。
如果你的公司債務過多,資不抵債,公司有兩個選擇。債務重組,你的股份被注銷,債權人成為新公司的股東。清算破產,公司變賣所有資產,先償還工資和債務欠款,如果有剩下的資金,才輪到還股東錢。
所以你最差的情況就是把投進這個股票的錢虧得一分不剩。但你不用替公司還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