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賣股票股市就下跌為什麼
公司賣股票股市就下跌,前提是沒有等同的資金去接和貨,如果公司賣出股票,但是有機構去接貨,股價不一定下跌.
唯一能影響股價漲跌是直接因素就是資金,當流出資金大於流進資金,那麼股價就會下跌,反之,股價就會上升.為什麼利好消息下,股票會升,是因為買進的人多,對應的資金流入比流出要多.但這不是絕對的.利好消息股票有時也會跌.基本面和消息面不是絕對因素.
Ⅱ 公司將要上市,作為公司的小股東(法人股)若上市後如何賣出持有的股票,國家相關規定是什麼
根據有關交易規則,法人股買賣必須由股票的記名持有人即機構通過開設在證券公司的機構股東賬戶進行,因此持有法人股股票的投資者是無法按照自己的意願將股票隨時賣出,必須找到原出面認購股票的機構才有可能操作。但是,隨著時間、時勢的變遷,許多當時出面認購此類股票的機構狀況發生了重大的變化,主要存在以下幾種情況:
1、公司仍然存在,未發生任何變更;
2、公司的地址、電話等聯系方式發生變更;
3、公司已經由原來單一的國有單位改製成民營或多種經營成分的公司;
4、公司通過收購兼並或資產重組,內部股東和資產結構發生重大變化;
5、公司已經因經營不善或其他原因而破產倒閉、停止經營,不再存在;
6、公司下落不明或發生其他重大變更事項。
由於上述一些情形的存在,使投資者希望拋售所持法人股的願望無法實現,持有法人股的投資人無法變現持有的法人股。
Ⅲ 公司買賣股票如何交稅
1、根據《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的規定,應按金融服務中的金融商品轉讓繳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6%稅率,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徵收率。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後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金融商品的買入價,可以選擇按照加權平均法或者移動加權平均法進行核算,選擇後36個月內不得變更。金融商品轉讓,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公司賬戶買賣股票的收益需要交納的稅如下:
1、營業稅:按照相關稅收政策規定,股票買賣業務的營業額為股票賣出原價(不扣除任何費用和稅金)減去買入原價(不包括各種費用和稅金)的差價收入,適用5%的稅率。
2、企業所得稅:根據企業所得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企業的收入總額為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包括轉讓財產(股權、債權等)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等。企業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3、印花稅:財稅明電〔2008〕2號規定,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從2008年9月19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徵收方式,將現行的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對雙方當事人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調整為單邊征稅,
即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的出讓方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受讓方不再征稅。
(3)公司將股票賣出擴展閱讀:
股票交易過程中要收取一些稅費,很多人不了解具體有哪些費用,簡單的說,交易過程中的稅費包括傭金、過戶費以及印花稅。其中傭金中還包含著經手費和證管費(深交所稱監管費)。
《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國稅發[1993]149號)第八、九條對此作出了明確規定:「以不動產(無形資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營業稅。但轉讓該項股權,應按本稅目征稅」。
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余額。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的有關規定,個人轉讓股權應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依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發生的企業股權轉讓行為,屬於財產所有權轉讓行為,按照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第十一項規定,產權轉移書據應按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國稅發[1991]155號第十條進一步明確,
「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這里的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是指未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所書立的書據,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票轉讓所書立的書據。
Ⅳ 公司怎樣把股份賣出去!股份公司的代碼怎樣獲得
公司把股份賣出去?你是說公司向公眾發行股票嗎?這個需要找承銷商,也就是證券公司來做具體操作,首先公司要符合上市的條件。 你說的這個公司成立時間太短了,估計短期是上市不了的,不過這個時候如果公司有發行內部的原始股,如果公司是正當企業,並在未來有發展前景的,你可以認購一些原始股。 在上市之前,公司是沒有股票代碼的。
Ⅳ 公司賣股票和發行股票是一回事嗎
1、公司賣別人的股票,就是一個買賣交易;如果賣本公司的股票,你理解的不錯:一般就是指公司股份發行,因為如非特殊原因(如實施員工股權激勵等),公司一般不允許長期持有自己的股票,所以「賣」的股票一般是新發行的股份。
2、實收資本(contributed capital)中應當是優先股排在普通股之前,因為優先股更類似一種債務類的資本來源,股息固定,而且公司解散或破產時,償付順序在債務之後,但優於普通股。
3、至於優先股和普通股的股本溢價哪個應該排前,似乎沒有什麼差異,如果是優先股列示於普通股之前,那麼,相應的優先股溢價也排在前面。
Ⅵ 股民把股票賣出到底是賣給誰了
買賣股票不是一定賣給哪個具體的、特定的人或者莊家,應該說是賣給了要以你出的價格買入的任何人。
當日股評及後市預測(望能從中得到你所需要的答案):今日大盤出現先抑後揚走勢,成交量大幅減少,這主要是大盤股縮量所致,前兩個交易日成交量放大主要集中在少數大盤股上,今日這種情況大為改觀,上漲家數遠遠多於下跌家數,題材股開始集中表現,這是一種板塊輪動的特徵,也是這輪反彈行情向縱深發展的態勢。所以,本周三的走勢,讓我們看到了一個尾盤翻紅的行情。我們可不希望光賺指數不賺錢的指數牛市出現,正所謂一花獨放不是春,百花齊放春滿園。
技術形態上看,今日滬指正好調整至五日均線就獲得了支撐,大盤經過兩個交易日的井噴後,連續兩個交易日在五日均線上方的震盪屬強勢整理行情,成交量未見異常。上檔面臨30日均線2250點的反壓,大盤正好在此位置選擇調整,整體運行態勢完全符合技術面的特徵,本周二和周三前半段的走勢,屬於淘沙般的、洗去浮籌的強勢整理行情。因此,本人認為反彈仍在進行中,大家不要太過擔憂,節前市場仍有振盪上行的做多動能。再說,央行9月15日宣布下調雙率,反映了在現行經濟可能出現下行的風險面前,從緊的貨幣政策有松動的可能。我國管理高層為了應對越演越烈的國際金融危機,聯手央行紛紛出手救市。國內管理層於18日晚間發布了「證券交易印花稅單邊徵收、國資委支持央企增持或回購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匯金公司將在二級市場自主購入工、中、建三行股票」三項利好。對挽救國內投資者潰敗的信心起到重要的作用。這種多重救市組合拳的本身,就是一個有力的托市力量,消弭了股市的下滑頹勢,起振了入市人的信心。終於讓股市迎來一次強勁的中級反彈行情。
這輪中級反彈行情,就是大盤在極度超跌後的、遇到綜合政策利好出現的上漲行情,是一個深幅超跌後的、脈沖式的反彈行情,它的持續時間短上漲速度快,就是這段行情的基本特徵。兩天的時間上漲了300多點,如要它不更換一種步伐,那是不現實的。人在爬台階時,每隔十幾、二十個台階,都要緩緩腳步,何況股市?!本周二開始進行的回調整理,就是這種換換腳步的股市走勢,一俟洗去做空浮籌,股市便可重回升勢。國慶節前,還剩兩個交易日,當這些做空動能得到釋放,股指在短期整理、回補最近一個跳空缺口後還有望重回升勢。下一個反彈高點在2292點附近,再經過回調整理後的上漲位置將會在2441點附近,構築一個今後震盪整理的廂型頂部。因此,在這種多重利好因素未有得到充分釋放之前,這輪反彈的、極度超跌恰遇利好的反彈行情,還遠未結束。各位股民不要被短時間的股市回調所驚恐,要看到股市的中期向好。
盡管如此,一些短期炒家的期望值乃不可過高矣,要注意風險控制。一旦這些利好措施得到初步消化,後市沒有新的利好措施出台,大盤將會再一次轉弱走軟。對此,各位入市人也要保持一個清晰的投資思路。
Ⅶ 如果全部股東把該公司股票都賣出會出現什麼情況
全部股東把該公司股票都賣出,說明股東不看好上市公司,公司可能出了嚴重問題,結果會造成股價連續大跌,連續跌停。但這種情況很少會發生。
Ⅷ 當一家公司股票賣不出去怎麼辦,股民想把股票賣了,可沒人買可以嗎
您所說的情況只有在股票連續多個交易日封死跌停板的時候,才賣不出去。其他任何時候想賣出股票都易於反掌。
除非是公司出現重大利空,要不然連續多個交易日封死跌停板的股票是很少見的。所以在股市投資或投機,一定要經常看一看公司的公告和媒體關於公司的公開報道,謹防自己持有的公司(股票)踏上「地雷」。
Ⅸ 大股東如何將股票賣出的
大股東可以採取以下幾種變現股票的方法:
1.市場出售(Market sale)
2.大宗交易(Block trade)
3.私募(Private placement)
4.承銷發行(Underwritten offering)
市場出售是最容易理解的出售老股的方式。每個市場都允許投資者在開市時向公眾出售股票,前提要滿足了披露等監管要求。通常這是向市場出售股票成本最低的一種方法,而且非常適合流動性強的大公司,因為可以在不影響股價的情況下出售更多的股票。這種出售方式最為保密,除非售股股東持股量超過了當地法規要求披露的限額。所以這種方法不適用於希望變現大量持有股票的大股東。使用這種方法出售大量股票最大的缺點是持續的拋售壓力(特別是如果大股東的售股意圖被市場所知,則壓力更大)和市場呆滯(投資者停止買入,因為他們知道將會有更大的拋售壓力,從而可能會出現更好的買點,而且如果當地法規允許賣空,則還會有投資者做空的壓力)將拉低股價。除此以外,如果出售股票量過大,執行當天股票交易量不夠,這也可能對股價造成負面影響。所以,售股股東所能獲得的金額的確定性不高。
大宗交易是上市公司大股東變現的另一種常用方法。幾乎所有市場都允許在特定時間段內執行大宗交易。從根本上講,大宗交易是一種指令匹配系統,使大宗股票(有時是一個股票籃子)的買賣指令能夠匹配並得以執行,或者是在就價格和數量談判達成一致的各方之間進行股票的轉讓。通常會有最低數量和價格的限制,而且會有某些披露要求(如果買賣雙方是關聯方,則必須予以披露)。例如,在香港,在開市前30分鍾(上午9:30-10:00)和開市期間(上午10:00-12:30和下午2:00-4:30)可以進行大宗交易,最低數量為600手,而且進行交易的證券公司必須確保交易對方不是關聯方。而且沒有價格限制。在台灣,可以在開市期間上午9:30-9:40和11:30-11:40和午間休息下午1:35-1:50執行大宗交易。數量必須至少為500,000股和1,500萬元新台幣,價格必須在當天最高買價和賣價或前一日收盤價的2%以內。(就美國上市公司而言,簡單概括的說,按照規則144,未登記的股票可以在以下條件下公開轉售:(1)已由股東實際持有至少一年;(2)欲銷售的股票,連同在過去3個月的銷售量,未超過公司已發行的股票量的1%或平均4周成交量;及(3)須通過經紀人發售。然而,根據規則144(K),若持有未登記股份至少已經二年不必遵守上述限制。)
向少數幾家選定的投資者進行私募也是出售老股的一種方法。價格通常是事先談判約定的,而且售股目標只選擇專業投資者。然後將股票從賣方賬戶轉至買方賬戶。這種做法類似於並購交易。除非在大量股票出售時發生控制權溢價,否則大多數時候價格也不會定得太高。規模較小、流通股較少的股票或有其它限制的公司通常採用這種方法。在使用這種方法時保密性是至關重要的,這樣才能避免對股價造成沖擊。在某些市場上,私募配售是無需登記和進行本地公開發行便可配售股票的一種方法。例如,在日本無需向股票交易所及其證券監管機關Kanto進行任何股票登記,便可向不超過49家機構投資者出售國際股票。在美國,大股東可依私募規則轉售股票。值得一提的是,依此私募規則出售的股票轉手後仍為限制性股票,有轉售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