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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出售持有公司股票

發布時間: 2021-04-22 13:53:25

1. 上市公司的法人股東再賣出所持有的股票時有提前公示的要求嗎

上市公司的股權轉讓在新公司法中被稱為股份轉讓,分為記名股票的轉讓和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對於上市公司的股權轉讓,公司不得在法定限制之外設定意定限制。上市公司股權轉讓的限制主要表現在對發起人、董事、監事、經理持股轉讓權的限制、禁止內幕交易、對收購上市公司設定法定限制以及股權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東上市掛牌交易轉讓股份的限制。
新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另外,向你說的上市公司的法人股東在賣出所持有的股票時公示的要求總結如下: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發布通知進一步明確公司股份質押登記和轉讓過戶要求。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質押登記須知》規定,在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東辦理股權質押登記時,除必須備齊相關資料外,還要視被質押的股權性質,提供相關的函件或證明。如,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含5%)的股東,將其所持有的股份出質時,需提交上市公司出具的公司董事會已獲知該事項的函件。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國有股權協議轉讓過戶須知》要求,發起人股股權轉讓,上市公司須成立三年(含三年)以上,出具上市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外商企業(含三資企業)受讓上市公司境內國有股,受讓方還須出具國家經貿委的核准文件及付款憑證;轉讓股數占總股本5%以下,須提供對《股權協議轉讓申請書》、《轉讓協議書》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公證的公證書;股權變動達5%以上或持有公司5%以上的發行在外流通股的股東,其持有該種股票的增減變化每達到該種股票發行在外的總額的5%以上,須提供在指定報紙上進行信息披露的公告原件;

2. 公司出售持有的上市公司原始股,都需要繳納哪些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有關規定,轉讓限售股取得的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應按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按照財產轉讓所得的計稅方法,個人轉讓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轉讓收入,減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稅費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即:應納稅所得額=限售股轉讓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稅費)。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20%。限售股轉讓收入,是指轉讓限售股股票實際取得的收入。限售股原值,是指限售股買入時的買入價及按照規定繳納的有關費用。合理稅費,是指轉讓限售股過程中發生的印花稅、傭金、過戶費等與交易相關的稅費。如果納稅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實的限售股原值憑證的,不能准確計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稅務機關一律按限售股轉讓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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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市公司持有別的上市公司的股票這部分投資能算到業績里嗎

投資不能算到業績裡面,投資收益才能算到業績裡面。也可以理解為投資股票有現金分紅算收益,股票市值不能算收益,如果套現或轉讓股票也可以算是收益,收益與投入的比值才是業績。
就如同上市公司自家的股票升得再高,也不能算是業績,只有通過經營得到利潤,才能算是業績。
給大家科普一下
上市公司持有別的上市公司的股票這部分投資能算到業績里嗎
投資不能算到業績裡面,投資收益才能算到業績裡面。也可以理解為投資股票有現金分紅算收益,股票市值不能算收益,如果套現或轉讓股票也可以算是收益,收益與投入的比值才是業績。就如同上市公司自家的股票升得再高,也不能算是業績,只有通過經營得到利潤,才能算是業績。看看下面這篇文章: 雅戈爾秀財技!多買1000股多賺93億 利潤下滑49%驟變暴增6倍 2018年04
樓主就不要胡咧咧的科普!不懂不可恥! 上市公司持有別的上市公司的股票會計計算方法有三種:成本法(鳳凰股份持有南京證券目前就是採用的這種方法)、權益法、公充價值法,而具體公司採用...在通常情況下,A股市場的股票很少有退市的。據統計,股市開設近二十年來,真正退市的股票不超過50隻。早期退市有水仙、藍天、九州、鞍一工等,他們現在都在三板市場交易。這個三板市場叫老三板,老三板市場開戶沒門檻,普通投資者可以隨意到券商那邊開戶。
通常某隻股票退市了,而股民還一直持有該股票,也就是股票在退市之前還沒賣掉,這種情況就比較麻煩(建議投資者,如果買了即將退市的股票,在受到退市通過書前,還是盡早出售為妙)。當然,投資人如果遇到該股票已經退市,即可聯系當地券商,開通交易;股票代碼會變成4字頭,交易方式是櫃台式。
此外,三板市場通常根據凈資產值等指標分別設定為每周五天,三天,跟一天交易;在每天3點收盤給出價格,投資人可在交易時間內掛單,漲跌幅為5%;以連續漲停或連續跌停為主。不過,三板市場每天成交量稀少,某些個股一天成交才幾萬元或者十幾,股票就算漲了,投資者也未必拋得掉。

現在問題來了,如果遇到上市公司退市,真要退到三板市場了,此時投資者該如何自救?我先教大家三個辦法:首先,投資者要看,這家上市公司是什麼原因被勒令退市的,如果上市公司在欺詐和重大違法行為之前,你買入股票的,那退市之後可以積極尋求法律途徑申請維權。建議該股票的投資者可以集中起來,選擇一家律師事務所,通過集體訴訟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基本權益。
再者,如果上市公司沒問題,就是業績不好而退市的,你就要看一下,該股票有無國資股東,有沒有重組的可能,以後可以通過重組再次獲得上市資格。因為,有些上市公司退市之後,業績有重新恢復的可能。若其還有國資背景,恢復上市資格相對容易一些。不過,現在從主板退市至三板市場的企業有很多,而從三板市場再轉回主板的企業就屈指可數了。

4. 上市公司可以買自己公司的股票嗎

你好,上市公司不能買賣本公司的股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明確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的股票,但為減少公司資本而注銷股份或者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並時除外。公司依照前款規定收購本公司的股票後,必須在十口內注銷該部分股份,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辦理變更登記,並公告。」《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也規定「未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批准、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收購其發行在外的股票」。
不允許上市公司買賣本公司股票,目的是為了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市場「公開、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則,維護證券市場的正常秩序,具體來說,主要是為了防止上市公司通過買賣、炒作本公司股票的方式進行內幕交易。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職員或主要股東,由於其地位、職務等便利,在獲取有關公司經營與發展的內部消息方面比一般投資者有優勢。如果允許上市公司買賣本公司股票,他們很可能會通過這種方式利用內幕消息來牟取非法收益。因此,不允許上市公司買賣本公司股票是防止內幕交易的重要措施之一。

5. 上市公司出售持有上市證券股票是利好還是不利好

出售自己公司的股票是利空。因為上市公司通常會和炒作股價的機構聯手做高股價,當上市公司要賣出自己的股票時,就是達到它和炒作公司之間預想的股價了,這個股價夠高了。
出售公司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的股票,特別是新股的股票是利好,因為新股股價和公司當時入股的原始股股價之間有非常大的差價,也就是有非常大的投資收益,可以讓公司的收入大增。

6. 上市公司股票是不是發行之後就會被全部持有,股票價格經過相互買賣後形成漲跌的市場價格

1、上市公司成功發行並上市後,分為流通股和限售股兩大部分,流通股馬上流通並可以進行交易,限售股有一定的持股期限,到期後方可逐步解禁流通。價格漲跌的形成是有市場的供需決定的。

2、新股發行有賣不完的可能,但一般是會由承銷商全部買入發不出去的部分。新股的發行是採取事先尋價,然後定價,所以不存在無人買的情況!

7. 上市公司的普通員工能買賣本公司的股票嗎

如果是內部股,在未解禁之前只能轉讓,私下交易不受法律保護。如果是已經在二級市場上市流通,則可以通過二級市場自由買賣,證券交易所和相關法律將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8. 出售上市公司股票和持有幾個月有關系嗎

中國的股票市場實行的是T+1交易方式,上市公司的股票除了買入當天不能賣出,並沒有時間限制,不管你是持有一天還是十年,隨時都可以賣出。

9. 企業出售上市公司股票,持有期間股票有分紅,如何繳納增值稅

如果持有期間,股票有分紅,計算增值稅時,需要調減股票成本的,與營業稅時一樣。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申報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2〕9號)第十四條規定,股票、外匯、債券和其他金融商品,「買入價是指購進原價,不得包括購進其他金融商品過程中支付的各種費用和稅金。」因此,筆者認為,在轉讓金融商品計算增值稅時,其轉讓成本也不得包含購買該金融商品時發生的相關稅費。

10. 公司可以持有並買賣自己公司發行的股票嗎

可以,但是要審批並且公告。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條「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的原因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依照前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收購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五;用於收購的資金應當從公司的稅後利潤中支出;所收購的股份應當在一年內轉讓給職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不允許上市公司買賣本公司股票,目的是為了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市場「公開、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則,維護證券市場的正常秩序,具體來說,主要是為了防止上市公司通過買賣、炒作本公司股票的方式進行內幕交易。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職員或主要股東,由於其地位、職務等便利,在獲取有關公司經營與發展的內部消息方面比一般投資者有優勢。如果允許上市公司買賣本公司股票,他們很可能會通過這種方式利用內幕消息來牟取非法收益。因此,不允許上市公司買賣本公司股票是防止內幕交易的重要措施之一。 《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七十條 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不同情況,單處或者並處警告、責令退還非法所籌股款、沒收非法所得、罰款;情節嚴重的,停止其發行股票資格: (一)未經批准發行或者變相發行股票的; (二)以欺騙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准發行股票或者獲准其股票在證券交易場所交 易的; (三)未按照規定方式、范圍發行股票,或者在招股說明書失效後銷售股票的; (四)未經批准購回其發行在外的股票的。對前款所列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給予 警告或者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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