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高管買賣本公司股票是否合法
高管買賣本公司股票符合以下規定是合法,否則是不合法的。
高管買賣本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規定:
一、高管在下列股票限售期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一)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二)高管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則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不得委託被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司回購。但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年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經高管申請並經交易所同意,可不受36個月的限制:
1、轉讓雙方存在實際控制關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
2、因上市公司陷入危機或者面臨嚴重財務困難,受讓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組方案獲得該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和有關部門批准,且受讓人承諾繼續遵守上述承諾;
3、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三)高管在任期內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所持股份總數的25%,但所持股份總數不足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轉讓。
(四)高管在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股份。
(五)對於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高管的特別限售規定
1、高管自向深交所申報離任信息之日起6個月內增持的股份也將予以鎖定;
2、高管自向深交所申報離任信息之日起6個月後的12個月內,通過深交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票數量占其所持的股票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50%,但股份余額不足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轉讓。
(六)高管還應遵守《公司章程》的關於限售期的特別規定以及高管自己所承諾更為嚴格的限售期。
二、禁止高管從事短線交易
高管不得將所持本公司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指最後一筆買入時點起算6個月內)賣出,或在賣出後6個月內買入(指最後一筆賣出時點起算6個月內)。
三、禁止高管在禁止股票買賣窗口期買賣本公司股票
上市公司高管在下列「禁止股票買賣窗口期」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1、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終公告日;
2、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4、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註: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高管配偶在「禁止股票買賣窗口期」也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四、禁止高管利用內幕信息買賣本公司股票
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上市公司高管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本公司股票。
高管應當確保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不發生因獲知內幕信息而買賣本公司股票的行為。
B. 公司董事買入本公司股票但因虛假陳述而受損失是否能獲得賠償
理論上是可以的~但是實際上,我國信息披露制度還是存在一些漏洞或者說是制度的不完善,因為信息披露而產生的損失,無處索賠~比如重啤~連著那麼多跌停,多少股民賠的血本無歸~一樣沒有辦法索賠~
C. 上市公司的董事長可以買自己公司的股票嗎
可以,但都要作為上市公司的信息對外進行披露,就是說上市企業高層購買或者賣出自己公司的股票都要預先進行披露,避免內幕交易。一般說法叫做增持和減持。
不過現在上市公司的主要高層人物及其相關直系親屬的股票賬戶是被證監會監管的,如果有買賣自己家股票的,一般證監會會打電話通知相關人員以及核查。
D. 上市公司董事會管理層可以買自己公司的股票嗎比如董事長,總經理可以嗎
高管們可以買股票,但不可以炒,什麼意思呢,規定上市公司高管們一年之內賣出的股票數量不能超出自己手中的百分之25.
E. 上市公司的老總能炒自己公司的股票嗎
可以,但都要作為上市公司的信息對外進行披露,就是說上市企業高層購買或者賣出自己公司的股票都要預先進行披露,避免內幕交易。一般說法叫做增持和減持
不過現在上市公司的主要高層人物及其相關直系親屬的股票賬戶是被證監會監管的,如果有買賣自己家股票的,一般證監會會打電話通知相關人員以及核查,
F. 董事可否買賣本公司的股票
公司董事可以買賣本公司的股票,但有一定的限制,公司董事在買入本公司股票後六個月內又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的,所得收益歸公司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七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
G. 對於公司內部董事大量購買自己本公司股票怎麼看
上市公司高管包括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我們簡稱董監高,這部分人對於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較為了解,所以市場上資金較為關注公司高管持股的變動情況,如果高管大量買入本公司股票代表公司經營狀況良好,如果高管出現大幅度賣出股票的情況,可能代表將來的業績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我們可以要注意後期的風險。
由於董事屬於公司的高管,如果其大量購買股票存在什麼意義呢,我們該如何看待。在分析之前我們參考最近市場的一個案例,最近道恩股份接收到管理層監管函,原因是公司獨立董事配偶在3月10日買入150多萬的股份,買入之後公司股票出現了連續兩日跌停,並未出現賺錢的情況,但仍舊受到監管層的監管,具體參考下圖事實:

通過以上四種情況分析,我們得知高管大量買入自己公司的股票存在很多因素,但我個人覺得大家盡量選擇第三種類似,雖然股價長時間下跌後會造成公司股價被低估的狀況,但本身長時間的下跌代表該股較弱,雖然你高管願意大量購買本公司股份,但市場資金普遍不認可目前的位置屬於低位,而且高管買入股票後可以持有幾年時間,但很多我們投資者根本拿不了那麼長的時間。
再次我們也講到很多高管大量買入股票僅僅可能就是想給股價提振信心,或許並未出現被低估的狀態,後期再次下跌的概率較大。但如果個股本身在上漲過程中,公司高管還願意大量買入公司股票,代表後期公司發展的會越來越好,不然不會選擇在上漲過程中買入股票,他們也是真金白銀買入股票,也是自己的資金。但很多投資者說為了故意買入發布利好,誘導其他資金買入呢,但我上面也具體解釋過,由於目前監管越累越嚴,此類現象較少,我們目前可以完全忽略。
總結:所以我們在投資過程中對於趨勢較好的個股大家可以參考下高管的持股變化情況,特別是短期大量買入的情況,對於個股長時間下跌後出現高管買入的情況,我建議大家盡量不要去碰,本身個股趨勢較弱短期很難起來,高管可以持有幾年,我們不會。再次個股趨勢較弱大概率會存在慣性的下跌,大部分資金被套,短期很難有資金選擇抄底給被套的解套。感覺寫的好的點個贊呀,歡迎大家關注點評。
H. 關於董事誤買股票的背後原因
關於董事誤買股票的背後原因是因誤操作買入公司股份,此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四十四條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第 3.8.14 條的規定,構成短線交易行為。董事是指由公司股東會選舉產生的具有實際權力和權威的管理公司事務的人員,作為公司內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對內管理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進行經濟活動。占據董事職位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法人充當公司董事時,應指定一名有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為代理人。
1、公司董事是不是公司股東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可以由股東或非股東擔任。董事會是由董事組成的、對內掌管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的經營決策機構。公司設董事會,由股東會選舉。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一人,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2、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可以兼任監事嗎
不可以,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不可以兼任監事。監事會的主要職責是從維護公司利益的角度監督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的行為,即使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對公司造成損害,也代表公司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3、股票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它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4、股票手續費是怎麼收取的
①傭金費用。傭金費用=成交金額*傭金費率,雙向收取,即投資者在買入時,收取一次,賣出時再收取一次,不足五元,按照五元收取。
②印花稅。印花稅按照成交額的千分之一向賣方收取,即印花稅=賣出金額*1/1000。
③過戶費。過戶費用=成交金額*傭金費率,雙向收取,即投資者在買入時,收取一次,賣出時再收取一次,一般按照十萬分之二收取。
I. 董事長把自己公司持有的股票全部售出是否合法
J. 如果我買了自己工作的公司的股票,是不是我也是股東了
從很多投資的理論來說,普通員工其實是不應該主動增持自己公司股票的。原因很簡單:你不能陪著公司一起跳坑,得給自己留一條後路。
但這話半年前說,會被無數互聯網公司員工出來打我的臉,因為人家都覺得近水樓台,幹嘛不買?
從有良心的經營者的角度來說,企業管理者也不應誘使員工購入本公司股票。這個邏輯是:公司的運營責任,以及在資本市場上的估值如何,其實都取決於管理層在經營上的策略方針。基層員工領到的是工資,完成的是份內的工作,沒有理由將自己的勞動所得再貼補到公司的股票里,為公司撐台。這么說雖然略顯自私,但企業與員工的關系本就應該公私分明,不應該用感情來綁架或者利誘員工。
你買了,公司股票漲了,你賺,是你自己的事情;同樣,公司股票跌了,賠的也只是你自己。
當然,很多朋友都不傻,可以說:「我看到公司業務蒸蒸日上,對公司未來有信心,我為什麼不買?」這就牽扯到了一個「系統性風險」的問題。
恰好目前系統性風險正大,所以我也不用舉太多例子:A股幾乎全盤腰斬的局面里,難道裡面都是爛公司?公司業績再好,你也只能把它和年終獎掛鉤,但股票,該跌還是要跌的。好公司並不代表好股票,這是炒股的第一節課你就該學到的。
話說回來,持有自己公司的股票是一種什麼體驗?
普通員工里也有不少加入了「員工持股計劃」的,這就是所謂的「期權」。擁有期權的普通員工,盡管在嚴格意義上不是直接持有股票,但你擁有的是「定價購買權」,隨你心意可以折換差價兌現期權,或者直接用現金買入這部分股票。對於很多互聯網從業者來說,這已經是很常見的事兒了。
我曾經先後拿過兩家公司的期權,一家在納斯達克上市,一家在東京A證上市。拿期權的滋味其實沒有拿股票爽,因為大多數期權條款里都會規定「如果你提前滾蛋了,那麼期權全部收回」。這就是所謂的 One Year Cliff ,拚死拼活你也要干滿一年,否則期權對你來說就是白紙一張。
大多數期權的全額兌現時間設為3-5年時間,即使董事會批給你5%股份的期權,如果你只幹了2年就走,可能也只能兌現1%左右的水平。這其實是董事會對公司的保護條款:如果聘任的人不符合公司要求,或者公司臨時覺得這個人請的太貴了,那麼就早點兒讓他走人,少分點兒錢給他。
對於普通員工來說,拿著期權也不是想套現就能套現的----所有上市公司的員工持股都需要受到證監會的監管,在公司公布季報、年報、並購、拆分、重大事項之前的2周左右時間之內(各國規定不一),所有內部員工的持股和期權的交易都會被列為「內幕交易」的調查范疇。很多公司乾脆直接在這段時間里關閉交易。而可以交易的時間段,被稱為「窗口期」。
嗯,所以盡管你看到公司股票飛漲,但是也無法套現;或是價格跌破你的期權行權價格,但還是沒法出逃,看著期權變成廢紙-----這就是員工持股的體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