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是誰發明的
世界上最早的股份公司是荷蘭1602年籌建的東印度公司。當時,隨著生產力的發展,企業生產規模不斷擴大,所需資本也愈來愈大,僅靠個人或幾個人合夥開辦企業這一傳統的形式,已難以滿足興辦大規模企業的需要。於是股份公司這一新型的企業形式應運而生。通過發行股票,把許多單個資本和社會上其他的資金集中起來。可見股票的歷史是很悠久的。
Ⅱ 股票一般是由誰發行的
股票的發行:
股票的發行份額,其中發行的股數是由公司的總資產決定的,一般按照票面價值一元折算一股。
發行價格由承銷商和發行人決定的,所謂的市場化的價格。證監會負責核准和監督。
Ⅲ 誰能說出股票龍頭股
龍頭股指的是某一時期在股票市場的炒作中對同行業板塊的其他股票具有影響和號召力的股票,它的漲跌往往對其他同行業板塊股票的漲跌起引導和示範作用。龍頭股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它的地位往往只能維持一段時間。
龍頭股具備的條件
1、龍頭股必須從漲停板開始,漲停板是多空雙方最准確的攻擊信號,不能漲停的個股,不可能做龍頭,
2、龍頭股必須是低價股,只有低價股才能得到股民追捧,一般不超過10元,因為高價股不具備炒作空間,如03年上海梅林,中海發展和深深房都是從4元開始。
3、龍頭股流通市要適中,適合大資金運作和散戶追漲殺跌,大市值股票和小盤股都不可能充當龍頭。11月起動股流通市值大都在5億左右。
4、龍頭股必須同時滿足日KDJ,周KDJ,月KDJ同時低價金叉。如上海梅林,中海發展,深深房,海虹控股,青鳥華光等
5、龍頭股通常在大盤下跌末期端,市場恐慌時,逆市漲停,提前見底,或者先於大盤啟動,並且經受大盤一輪下跌考驗。如11月初飛樂音響。如12月17日的冠農股份。再如12月2日出現的新龍頭太原剛玉,它符合剛講的龍頭戰法,一是從漲停開始,且籌碼穩定,二是低價即3.91元,三是流通市值起動才4.5億,周二才6.4億,從底部起漲,炒到翻倍也不過10億,也就是說不到2-3億的私募資金或游資就可以炒作。四是該股日周月KDJ同時金叉,說明該股主力有備而來。五是該股在大盤恐慌末端,逆市漲停,此時大盤還在下跌,但並沒有影響此股漲停。通過以上介紹可以看出龍頭的起漲過程,也說明下跌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大盤下跌,沒有龍頭出現。飛樂股份也是此走勢。
Ⅳ 股票的發明者是誰
你的問題提的真好啊!股票的發明者是誰,我查了好多資料都沒找到,只是查到了起源在英國,在1553年,英國以股份集資的方式成立了莫斯科爾公司,在1581年又成立了凡特利公司,其採取的方式就是公開招買股票,購買了股票就獲得了公司成員的資格。這些公司開始運作時是在每次航行回來就返還股東的投資和分取利潤,其後又改為將資本留在公司內長期使用,從而產生了普通股份制度,相應地形成了普通股股票。
Ⅳ 公司的股票投入股市之前,股份是誰的呢
當然了,但這家公司股票上市,通常是要發行新的股票的,但新發行股票後,這家公司的老闆的持股比例就不是100%了,持比例一定會下降,新發行的股票越多,老闆的持股比例就下降的越多,而一家公司發行新股上市,不是那家私企的老闆把手裡的股份拿出來,而是,新買入這家公司股票的人把自已手裡的錢換成了這家公司的股票,而錢則流入了這家公司.而這家公司的老闆上市前持有的股票,在規定的限售後,還可在股票市場上賣掉,從這一點上來說,股票市場其實是資本的原始積累者們行使退出機制的一條很好的途徑罷了.比如:你開了一家商店,商店成立所用的全部資金全是你投入的,而且商店開業後,所以進貨用的錢也是你投入的,那麼商店賣貨賺的錢也全是你的,如果這時有另一個人很看好你的商店,他向你的商店投資一部分資金,比如正好與你原來投入的資金相等,那麼,你在這家商店持股的比例就由原來的100%變成了50%,分紅時也只能拿50%了.但如果有一天,你不看好這家商店的經營了,如果這家商店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話,你就可以直接在股票市場上賣出你持有的股票,從而實現你收回全部投資的願望.不知道我說的明不明白.
Ⅵ 股票是誰創造的
一,股票的來源:
1553年,英國以股份集資的方式成立了莫斯科爾公司,在1581年又成立了凡特利公司,其採取的方式就是公開招買股票,購買了股票就獲得了公司成員的資格.這些公司開始運作時是在每次航行回來就返還股東的投資和分取利潤,其後又改為將資本留在公司內長期使用,從而產生了普通股份制度,相應地形成了普通股股票.
因為在貿易航行中獲取的利潤十分豐厚,這類公司就迅速膨脹,相應地股票也得到發展.在1660年之間,股東若要轉讓其所持股票,就要在本公司內找到相應的人員來接受,或設法依公司章程規定將本公司以外的承購者變為公司的成員,股票的轉讓相當不便.但從1661年開始,股票開始可以任意轉讓,購買了公司股票的人就具有了公司的股東資格,享有股東權.
到1680年,此類公司在英國已達49家,這就要求用法律形式確認其獨立的,固定的組織形式.在17世紀上半葉,英國就確認了公司作為獨立法人的觀點,從而使股份有限公司成為穩定的組織形式,股金成為長期投資.股東憑借公司製作的股票就享有股東權,領取股息.
與此相適應,證券交易也在歐洲的原始資本積累過程中出現.17世紀初,為了促進包括股票流通在內的籌集資本活動的順利開展,在里昂,安特衛普等地出現了證券交易場所.
Ⅶ 誰發明的股票
如果想了解股票的歷史,還要從荷蘭講起。
荷蘭船務博物館館長約斯特·肖肯布魯克
大約在1600年,僅荷蘭一個國家的商船數量就相當於英、法兩商船數量的總和。這表明當時荷蘭的海運業是多麼的繁榮。
後來,尤其是到了17世紀,1602年,荷蘭東印度公司成立,他們用我身後的這些船,繼續荷蘭和亞洲之間的貿易。
荷蘭的船隊把別國市場上缺少的東西運過去,再把本國市場缺少的東西運回來,這其中的利潤是十分可觀的。但是,僅僅憑著一葉輕舟,要在海上航行數萬公里,無論前面的利潤有多麼可觀,那些出沒無常的狂風巨浪即給遠航的貿易帶來無法迴避的巨大風險。
因為航海風險很大,可能隨時會出現風暴、海難、疾病等情況,飲食條件又非常的糟糕,這些因素使得水手的生活非常艱苦,一旦船隻出事,不光是貨物化為泡影,甚至連水手的性命都保不住了。
遠航帶來的超額利潤是所有人都希望得到的,而獲取它所必須承擔的巨大風險又是所有人無法逃避的,那麼,有沒有一種辦法既能夠獲得足夠的利潤又能夠把風險控制在一定程度呢?
於是,股份制的公司、股票以及股票市場就在人們這種分散投資的需求中誕生了。
參考資料:http://www.8nn8.com/zt/zb/001.htm
